事情真巧,夜辰烈竟然撿了這個司機的戒指。不過話說回來,這人怎麼貪小便宜啊,不是自己的東西還硬往自己兜裏塞,看來有錢人更吝嗇,這句話果然不是蓋的。

夜辰烈正側過頭凝視著窗外,夜晚的風從窗子裏鑽出來,撩起這位美男額前的短發。緊身的墨色襯衫像是為他量身打造,襯托出完美結實的身材,修長筆直的雙腿。更為要命的是,那張完美到完全無可挑剔的美少年的臉,透著一股貴族的氣息。

如果光看靜態圖畫,以夜辰烈的條件,那絕對是偶像劇中男演員的不二人選。但是一想到這個惡魔平時的猥瑣舉止,慕曉曉便不由得皺起了眉頭。

流氓行徑和他這身兒外表根本不搭嘛。

“想什麼呢?”夜辰烈忽然側過臉來,打斷了慕曉曉天馬行空的思想活動。

慕曉曉急忙轉過頭去,揶揄道:“哦,想……想戒指的事情。”

“戒指?”夜辰烈勾唇一笑,修長的手慵懶地撐在太陽穴,將卷起半截袖子的手肘支撐在敞開的車窗上,“這戒指不是他的。”

慕曉曉疑惑地看著夜辰烈。

夜辰烈微微一笑,繼續說道:“其實他的戒指並沒有從他手上脫落,是我故意從他手上取下的。”

慕曉曉“切”了一聲,不以為然地揶揄道:“能把戒指從別人手上取下,卻不被這個人察覺——除非這個人是死人吧?”

夜辰烈不以為然地哼了一聲,接著說道:“說你笨還真是抬舉你了。隻要仔細觀察就知道,那枚戒指的尺寸和他的手指並不合適。”

“你怎麼就能憑著這個判斷這戒指就不是人家的呢?說不定他在定做這枚戒指前,沒有量好尺寸,或者他婚後發胖了,戴不上了也說不定。”

夜辰烈自信滿滿地一笑:“這種可能性很容易就可以被排除掉。首先沒有人會願意做一枚尺寸並不合適的結婚戒指,更不會有人會願意把一枚尺寸不合適的戒指經常戴在手上。如果真得如同這位司機所說,這枚戒指是被結婚戒指,他經常佩戴,那麼戒指的裏麵應該會有被摩擦的痕跡——可是這枚戒指貼近皮膚的部位是嶄新的,像完全沒有戴過。”

慕曉曉歪著腦袋飛快地思考了一下,“這樣倒是可以排除第一個假定。那麼第二個呢?難道不可能是因為他婚後發胖嗎?”

“這個假設也是站不住腳的。這司機的年紀看起來是三十左右,他結婚最多不超過五六個年頭。可是你看他身上這件洗得掉色的襯衫,應該有不下於十個年頭了。也就是說,他自從二十歲以後就一直保持這種體型,並非婚後發胖。另外,我在他的手指根部,沒有發現戴戒指留下的痕跡。這是最直接的證據,任何人都知道,如果在手指的某個部位長期戴戒指,就會留下一小圈白色的痕跡。”

夜辰烈的推理立刻讓慕曉曉心服口服。真沒想到,他竟然還真有兩把刷子。

“那你是怎麼做到把戒指從他手上取下的?不過你這樣做可是不對,就算戒指不是人家的,你也不能把他的戒指取下來占為己有啊。”慕曉曉說道。

夜辰烈勾唇一笑,繼續解釋道:“在我遞給這位司機車費的時候我從他手上發現了端倪。所以跟他開了個玩笑,把這枚戒指從他手上取了下來,因為後麵可能派的上用場——這不,他很快就開著車子找過來了。”

慕曉曉佩服地點了點頭,沒想到夜辰烈竟然這麼有先見之明。他的手機沒有信號,如果不是用這枚戒指叫過來這個司機,他們還真得花上半夜的時間走回去。

看著慕曉曉逐漸鬆開的眉頭,夜辰烈微微一笑。他看了看窗外,天色已經完全黃昏了,出租車已經在逐漸靠近貝克街,用不了多久,他們就可以找到一個旅館舒服地睡上一覺啦。

“所以你早就知道這個司機會為了找一枚戒指而專門開車過去嗎?可是如果他沒這麼做,你不是就失算了嗎?”慕曉曉又想到了一個有疑問的地方,精致的眉頭又輕輕地蹙了起來。

這個表情倒是讓夜辰烈很受用。

“就是因為我已經料到了他不可能不去尋找這枚戒指,所以我才會這麼做。從這輛十分破舊的車子來看,這位司機寧願開著一輛破車,卻連維修的錢都不肯出。你想,一個吝嗇到這種地步的司機,怎麼會放棄去尋找一枚丟失的金戒指呢?”

慕曉曉佩服地點了點頭,由衷地佩服道:“現在我還真有點對你刮目相看了。你可以跟福爾摩斯大偵探有的一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