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錯過了櫻花,錯過了桃花,如今我還錯過了十一月的女人花,這一年,我錯過了太多的東西,可我唯一沒有錯過的就是,你的婚禮。
你那麼美,比我想象中的還要美。
你最後的一個請求,是讓我陪你去破解寡婦年的黴運。
我沒有相信,那時候我沒有覺得跟你在一起的每一刻,都會是我畢生最寶貴的東西,失去後才知道珍惜,是多麼痛的領悟。
後來我無數次的在想,如果正月裏,我答應和你去相信所謂的迷信,去跪在神靈的麵前禱告我們的愛情,我們是不是就可以安然的度過一三年?
可惜沒有如果,可惜陪你到最後的,不是我。
我多麼想一三年能夠重新來過,那麼我會答應你所有的要求,我不會和你隔著千裏之遙的距離戀愛,我會拚盡全力把你帶在身邊,抱著你睡覺,看著你醒來,和你一起做我們都愛吃的菜,一起刷碗。
會鼓勵你寫作,在你累了的時候幫你捶捶肩。
那些我熱戀時會為你做的事情,我都不要再忘記了,我會一一記得。
如果我知道失去你會如此痛苦的話。
如果我知道失去你之後我才明白我會如此愛你的話。
“蘇夜惜,你到底走不走啊?”
我看著這一群哥們,百感交集:“等我,我等會就來。”
我在給你寫信,我答應過你會給你一封長長的情書,可惜不是在我們的新婚之夜,而是我的。
我們深愛過,所以你不會出席我的婚禮。
也正是因為我們深愛過,我的眼前,擺放著你送來的賀禮。
紅包很大很紅,說是慶賀,更像是諷刺。
可我當做是你給我的饋贈。
至少你還記得,今天是我的婚禮。
你做的刺繡,很漂亮,這個枕套我不會交給盛麗麗,因為這是你給我的,是屬於我們的。
別怪我太偏執,我自私的想要占有你的一切。
可我倦怠過。
一不留神,我就把你弄丟了。
祝你幸福。
這四個字讓我很難受,安若,你繡這四個字的時候,每一針是刺在這枕套上的,還是刺在你的心口。
我想應該是你的心口。
最後一件事情,我想告訴你,我從來沒有和盛麗麗上過床。
她是個難得的好女孩,至今還是處女。
也許你不會相信,像她這樣的富二代,怎麼可能是一個清清白白的姑娘,可事實如此,她很單純,不像你們看到的那樣囂張跋扈,她之所以會變成這樣,是因為她裝的。
她說她越是囂張跋扈,你就會死心的越快。
一開始我覺得很滑稽,一個單純的小女孩要假裝一個刁蠻的大小姐,這雖然不難,可也太戲劇性了。
她說她很愛我,你信嗎?
我是不相信的,我是個一無所有的窮光蛋,我也不算是個好男人,她憑什麼會喜歡我?
可事實上,她死心塌地的愛著我。
那些喝醉酒之後的床上歡愛的照片,都是我們假裝的,我喝醉了,可她沒有和我上床。
她希望有一天,我會心甘情願的和她在一起。
可是我要走了。
婚禮之所以會順利進行,是因為她需要一個已婚的身份來阻擋那些追求者,她不喜歡被人追求,和你一樣。
可是不一樣的是,她有雄心壯誌,要做女強人,而你隻願意相夫教子,做個小女人。
我們沒有領證,今天的婚禮也很簡單。
三五親朋,簡單做個見證。
我記得你寫過一篇小說,小說的男主結婚了,女主和男配在婚後,女主走了。
我一直在想,女主還會回來嗎?
我也在問我自己,我還會回來嗎?
我要告訴你,我會的,等你的孩子能夠叫你媽媽的時候,我就會回來,找一個平凡卻精通外語的女孩,那時候我會帶著家人移居國外,這輩子,我們的聯係,也許就到此為止了。
安若,我以我下半輩子的幸福起誓,我愛你。
從相識到如今,我對你的愛,曾經如火般炙熱,也曾經如水般平靜,但是這份愛,從來沒有停止過。
不論我以何種方式愛著你,我都希望你會幸福。
我很感謝淩生,他給你的幸福,比我好。
安若,最後給你的一句話,如果未來有一天,你的孩子愛上我的孩子,不要阻撓。
權且當做我如夢一場。
最後一句,第三次對你說:我愛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