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地先生謙稱自己的新著《明朝酒文化》是一瓶獻給讀書界的“薄酒”(跋語)。我細讀一遍,卻深感這“酒”實乃“三碗不過崗”、喝了便會“醉倒西江月下”的醇醪。
治學有“大處著眼,小處著手”之法,即在宏觀的視野下做微觀的研究。吳晗的《朱元璋傳》,由一帝而考見明初史,陳寅恪的《柳如是別傳》,由一妓而窺見晚明史,皆“以小見大”之名作。《明朝酒文化》以大文化的視角,著眼於整個明朝社會,切入點卻是一個“灑”字。“滴水觀滄海”,滴酒亦可窺見一代興廢。作者談明朝政治,談的是酒與皇帝,酒與宦官,酒與政風;談社會,談的是酒的製售,酒與法,酒與妓;談文化,談的是酒與醫學,酒與園林,酒與旅遊。總之,從酒中看明朝。魯迅先生曾作《魏晉風度及文章與藥及酒之關係》,將魏晉人飲酒之俗與世風結合起來考察,可以說是“以酒論世”的先驅,但畢竟還不是專談“魏晉酒文化”。《明朝酒文化》則是專注於一朝酒文化的專著。
喝酒易,談酒難。首先難在欲搜尋出足以反映一代社會風貌的有關酒的史料頗為不易,因為舊的官家史書對此記載甚少,雜書中的記載又甚足散。這就需要做網羅“天下放佚舊聞”的史料搜集工作。對此,著者以“廣義史料學”的眼光,除網羅正史、會典之類“正牌”史書外,還從文集、野史、筆記、小說、詩詞、日記、民歌、笑話等各種文獻記載中廣搜博取。從該書的“征引書目”看,其所引之書多達百餘種,其中還不乏稀見書,如《餘清樓稿》《穆氏食物》《國朝典彙》等。值得注意的是,王著不僅如陳寅恪以小說證史,還以同曲證史,以民歌史,以笑話證史,舉凡可證史之資料,皆采用之。如引明人陳鐸所作曲子《小梁州·酒坊》,以見封閉的自然經濟條件下的酒坊風貌:“雲安曲米甕頭春,注玉傾銀;青旗搖曳映柴門,遙相問,多在杏花村。”
著者是富於樸學精神的明史學者,每談一事,必有史料可證;對須加考證的問題,更旁征博引,在豐富的史料基礎上辨析探微。如考證“飲之醉如死”的“曼陀羅花灑”時,征引了方以智《物理小識》、郎瑛《七修類稿》等多種文獻,考證出此酒即《水滸》中常說的能麻翻人的蒙汗藥。對於史學界有爭議的問題,著者則采取審慎的態度,強調以史料說話,慎重對待史料。如明初權臣胡惟庸何以被朱元璋殺掉,史學界或雲其罪行累累,或雲其“罪狀”係羅織而成。屠地先生則從《明史》等記載中發現胡惟庸的垮台與其貪酒好飲,政風不佳,並於酒席間與酒友們(同黨)策劃陰謀有關。針對那種認為胡氏罪狀皆羅織而成的說法,輯地先生認為,對《明史》等書中的上述記載,“如果想一筆勾銷,又談何容易”。
都道“文史不分家”,但這種“不分家”的著作卻並不多。《明朝酒文化》證史、論史中文采斐然,可說是做到了“文(文采)質(史實)彬彬”,這可以其行文幽默和標題雅雋為例。其幽默語,如評明代某奸商聲稱所賣之酒“是陶淵明當年埋下的”時說:“其實,陶淵明歸田後,並無關係網,兩袖清風,得酒即醉,哪裏有餘錢深挖洞,廣積酒?”又如給書中“往酒中摻水,使飲者口中淡出鳥來!”一句加注道:“按;引自《水滸》名人花和尚魯智深語錄。”令人忍俊不禁。史書中有幽默語古來不多,《史記·滑稽列傳》雖多有之,但那是因為它是專記滑稽家的。《明朝酒文化》標題十分雅雋,如談“酒與明朝政治”一章,標題作“酒海卷起千丈波”,談“酒與醫學、園林、旅遊”一章,標題以一句古詩代之:“天涯誰是酒同僚。”
《蘇軾與謝民師書》雲:“歐陽文忠公言,文章如精金美玉,市有定價,非人所能以口舌定貴賤也。”《明朝酒文化》是“薄酒”,還是“醇醪”,自然也會市有定價,非筆者之口舌所能定貴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