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孩子都是獨一無二的。每個父母也都有自己養育孩子的想法。我的想法,說來也普通,年近三十的時候,才下了決心要生個孩子。決定生孩子之後,我就想一定要讓我的孩子有個快樂的童年。讓孩子快樂是我當時唯一的想法。因為據說童年的快樂能決定一生的快樂。這可能也是一種補償心理,因為我童年時體弱多病,很多時間都躺在床上,很多時候隻能看著其他小朋友以及自己的弟弟妹妹玩,而自己卻享受不到那種快樂;身體好一點的時候,我才能加入小朋友的行列。我總是覺得自己因為身體的原因,失去了許多孩子時的快樂,因此我希望女兒能有比我更快樂的童年。
我出生於20世紀60年代初的中國。按著孩子的天性,我也會對新奇的東西著迷。在當時,一塊糖、一根新頭繩(當時好像還沒有橡皮筋做的頭繩)、一塊新手絹都能讓一顆小小的心激動半天,更不用提隻有逢年過節才能憑票購買的糯米元宵和中秋月餅了,那實在是來自天堂的滋味。到現在,我一見到元宵的“堂兄弟”——湯圓,還是會有點激動,隻不過新西蘭的湯圓始終隻能是中國東北元宵的替代品,裏頭的餡兒也沒有元宵那麼豐富。還有就是我最喜歡吃餃子,百吃不厭的餃子,不管什麼情況下,隻要有餃子吃,我的心情就會更愉快。一塊糖、一根新頭繩、一塊新手絹、逢年過節才能吃到的餃子、元宵和中秋月餅,基本上是我所有快樂的記憶。
我童年那個時代沒有娛樂這個概念。文化生活基本靠收音機和電影。我小的時候也參加了學校的文藝隊,唱歌、跳舞、詩朗誦等,而且從小就是校電台的播音員,經常有演出,也唱過樣板戲、打過快板,有時候還打腰鼓。記得有次慶祝活動,學校組織我們上街打腰鼓,我們挎著腰鼓走了一下午。現在看來,那是多麼好的有氧運動啊!
在女兒小的時候,我經常回憶自己小時候的事情,然而我能記起來的就是上麵列出的這些開心的事情,還有一些典型的不開心的事情,當然這些不開心的事情直到現在還記著。我發現自己對童年的記憶基本上就是這兩類:開心的和不開心的,而那些普通而瑣碎的生活細節,我都想不起來了,不管我多麼努力去想,也都想不起來。
這個發現,對我而言是一個極其重大的發現,它導致了我在女兒成長過程中,采取了一個極其重要的方法:那就是基於自己對童年的記憶,我心裏清楚女兒不會記得那些細微的事,所以,我就會在小事上糊塗、故意忘記或不再提起,大事上清楚。因為自己小時候那些快樂的記憶,所以當女兒快樂開心時,我隻需要順水推舟,做啦啦隊,並且把女兒的快樂適時地放大,事後也經常提起,讓她的快樂長久,這樣女兒快樂的時間就會很長,並且是一種持續的狀態;而我的主要任務是應付女兒不開心的狀態,因為我可不想她像我這樣,把那些不開心的事兒,記上半輩子還沒忘記。這樣下來的結果,我的工作量大為減輕,心情也一直能夠保持輕鬆,所以並不需要像很多家長那樣要“忍耐”,我自然,孩子也自然。
女兒高中快畢業時,我開始接觸國學,我才知道我所用的方法在2500年前就由一位聖人總結過了,這叫作“隱惡揚善”。
在我30歲的時候,女兒出生了。她麵臨的世界是一個完全不同的世界。當時的深圳,已經有了麥當勞、連鎖超市,因為臨近香港,還有兒童反鬥城可以去玩。女兒一直在深圳長到4歲多,後來就隨著我去了新西蘭。我出國的原因多一半是為了自己,少一半是為了女兒,我一直想有一個“陽氣十足”的生活環境,我覺得當時我們所處的深圳,有些缺乏“陽氣”。所以經過種種申請手續之後,我們踏上了新西蘭的土地,一個完全不同的世界和人生從此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