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殺人(1 / 2)

貓頭鷹,原名沈勝一,他父親當初幫他取名的時候那是十分的得意,他父親是古龍的絕對忠實讀者,用現在的話來說就是一個**絲宅男,在他看來,古龍筆下的沈勝衣簡直是他們沈家人的驕傲,當得知生下的是一個兒子,就迫不及待的把這一大俠稱號給了自己兒子,當然他還很低調的將最後一個字改成了一字,以表達對古龍先生的悼念。

不過他父親並沒有能夠來得及看到兒子的長大成人,行俠仗義,在一次抓捕小偷的見義勇為中丟掉了性命,母親承擔起養活全家人的生活重擔,經人介紹開起了出租車,本來她還是機會改嫁的,但是別人一聽還帶著養夫家的兩個老人和一個孩子,都打了退堂鼓。

母親多好的一個人啊,聽奶奶說她剛進沈家的時候還是一個十指不沾陽春水,柔柔弱弱的小姑娘,他們沈家是祖上燒了高香才取到了這麼一個好女人,可就是這麼一個好的女人,在一次夜裏出車後,就再也沒有回來。聽人說她被人劫持到了郊外,是熟人做的案,那時他還小,不知道母親曾遭受到了什麼樣的淩辱,隻是知道那天本來不是她的班,前一天晚上他哭著吵著要一雙運動鞋,母親狠狠打了他一頓,然後她自己疼的哭了起來,抱著他念叨著:再等幾天,等幾天媽媽有錢了就幫你買,那天母親給人替班,然後跟父親一樣永遠了離開了這個家庭。

所以他發誓,自己不要再做好人了!做好人都沒有好下場,初中畢業後就走上了混混的道路,那天跟著老大來到這個小區收高利貸,誰知道災難爆發了。

不過短短的幾天時間,讓他深深明白了自己並不適合當一個壞人.真的壞人殺人不眨眼,欺淩弱小而取樂,把女人當成牲口,任何敢於反抗有威脅的人,都被他們各種手段處死,有的殘忍至極,經曆了這些他才真的明白了,他的血液裏繼承流淌著的是父親母親的血液。

不過他的這種同情心被他們殘忍深深地嚇退了回去,為了活命他刻意討好,唯唯諾諾,他討厭自己,討厭自己是這樣的人,他覺得自己應該像那天那個共產黨人一樣,正義凜然的站出來對他們的暴行,進行喝斥……他還記得那人死的的時候,眼神中露出的那種輕蔑,他從來不知道在如今這個社會還會有這樣的人存在,可惜他最終沒能活命下來,他的行為卻像一根刺一樣深深地紮進了他心底深處。

像他這樣膽小懦弱的人,之所以還能成為十三鷹的一員,是因為他們老大劉向東,需要有幾個能夠聽命指使的手下。跟了劉向東這麼多年,他知道自己的老大並不是一個凶殘暴虐的人,盡管他動不動就把自己當年英勇事跡拿出來炫耀,但是他的手下早已經看透了他的色厲內荏,除了自己和老狗沒有幾個小弟願意再跟著他混。

那天他帶著自己和老狗到這個小區收高利貸,臨走時特意帶著一把**,他經常帶著這把槍,卻從沒有用過,也正是靠著這把槍,劉向東當上了十三鷹的老三,老狗成了老六,而自己變成了十三鷹老麼。

老大叫王振武,原武警支隊隊長,因為貪汙瀆職被開除了黨籍,做了幾年牢出來——在清理他財產的時候顯然並不徹底,至少他還在這小區裏有一套豪華裝修的房子。他當過兵,殺過人,手段過人,再加上他手裏也有一把鳥槍,在他用凶殘的手段殺死幾個反抗的人後,坐上了這老大的座位。

老二丁文利,留過洋,一個陰險小人……

老四章明,是個包工頭……

除了劉向東帶來的他和老狗,其他人都是這棟樓的業主,平日裏見人客客氣氣,滿臉笑容,誰知道到了末日,一個個都暴露出它們猙獰的凶殘本性,他們都是畜生,而自己也隻是他們的一條狗……

沈勝一被秦川雄踩在腳下的時候,回顧了自己這一生,發現如果自己死了,居然沒有一個人會為自己感到難過,他就是一隻生活在這個世界的蛆蟲,誰會在意一個蛆蟲的生死,也許自己本不該出現在這個世界,更不應該出現在末日,那麼多人死了,為什麼自己不死?恍惚中他好像又看到那個老人看著他們眼神露出的輕蔑。

秦川雄沒有殺他,隻是一腳踢在了他的腹部,他整個人滑到另一邊的牆腳邊,他**著抬頭,低吼道:“殺了我,為什麼不殺我?”

不但秦川雄不理解他的話,就連他的同伴也嘲笑道:“這個十三,別是給打傻了吧,想死還不容易,五哥這把刀這幾天不知道戳死了多少人,保證讓你死的痛快。”

像老麼這種人,他們見多了,末日來臨後有多少人無法接受現實都自殺死了,還有些人連自殺的勇氣都沒有,活的像一條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