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層的死角》於1969年(昭和44年)8月由日本講談社出版發行,是森村誠一在推理小說這一文學體裁方麵的代表作,榮獲日本第15屆江戶川亂步獎。在應征作為新人登龍門而馳譽文壇之際,即使隻是勇於向密室和現場這兩大主題挑戰,就足見當時作者的雄心。那種清新的文風立即贏得眾多讀者的支持,推動了日本推理文壇的發展。
讀者中也許會有人注意到,牽動本書後半部情節的密室構思,是在鬆本清張《點與線》(1957年至1958年)的基礎上發展而來的,還繼承了東京和九州的刑警合作偵破的《點與線》的結構。但是,就品位而言,兩者相比之下顯然是本書上乘,從中能夠看出當時日本處於高度增長期的狀況。同時,與同案犯眾多的《點與線》相反,本書的凶手集中在一個人身上。就這一意義而言,作品更忠實地體現了本格思想的體係,也不難窺見作者敢於向傳統挑戰並超越的意欲。
前半部的密室設置頗能引起讀者的興趣。作為當時的日本極其有限的西洋式且日常性空間,人們盡管注意到旅館的客房裏也不過如此,但本書突破了許多在構思密室時隻對房間本身講究技巧的盲點。這一思路至今仍不失其新鮮。
在以密室殺人為主線條的推理小說中,最吸引讀者興趣的,就數構成密室的方法。自從愛倫-坡(1809-1849,美國作家,文藝批評家——譯者注)在《莫格街凶殺案》(1841年)中以密室為主線條以來,許多作家都絞盡腦汁地想揭開這種神秘。以後直至本作品中也提到過的約翰-迪克森-卡爾,他在著書《三口棺材》(1935年)中通過偵探科迪奧-菲爾博士,將密室的構成方法進行分類。當時菲爾對批評密室故事的讀者如此說道:“一個人從上了鎖的房間裏逃走——為什麼?他顯然是為了讓我們(注:指推理小說的讀者)快樂,才無視自然法則,當然就有著無視人類普遍性行為法則的資格。”
都築道夫將這些話解釋成:菲爾是在說,與“人類普遍性行為法則”即必然性相比,更應該陶醉於“無視自然法則”的方法即可能性。都築道夫在長篇散文《黃色的房屋被怎樣改裝了?》(1970年至1971年)中公然唱反調,宣稱重要的不是可能性,而是必然性,即不僅僅是凶手如何設置密室,而且是凶手為什麼必須設計成全封閉的作案場所,這應該是一個謎。
關於密室的必然性,本書也進行了充分的渲染。應該稱為主人公的刑警平賀高明,在討論第一以及第二起殺人事件的場麵時,將為何必須要設計成密室的理由也作為疑點來進行揭示。將殺人現場設為密室的理由,是為了偽裝成自殺,這是順理成章的,但這起案件,凶器設有遺留在現場,凶手從一開始就毫不掩飾是殺人。那麼,護城河旅館的社長久住政之助為什麼必須在密室裏被殺?
其理由,在占滿整個終章的凶手供詞中已經作了解說,但在讚成前麵都築道夫那種觀點的讀者目光中,也許就會感到很不過癮。但是,那樣閱讀就會忽略本書的小說性價值。讀者也許不會不注意到,為了用犯罪小說的外延來捕捉本書的小說性價值,凶手的解說隻能在供詞中揭示。這是因為,供述書這個東西,不可能是凶手自己執筆的,警官隻能對凶手沒有說明的地方一邊作著補充征求凶手的同意,一邊進行彙總歸納。就是說,供述調查書,大多既要符合記錄警官所了解的事實,又容易陷入為了說明而進行的說明之中。
說實話,在本作品中,作者沒有對凶手進行渲染,但在閱讀過程當中,讀者一直可以體會到凶手的冷酷和傲慢。但倘若仔細回味一下就會發現,讀者感覺到的全是平賀刑警的印象。自己鍾愛的女性被殺,涉嫌對象隱藏在堅固的現場不在證明之中。這不過是平賀如此感覺到的。讀者將感情移入平賀刑警的身上,從而產生了凶手的印象。
在以解謎為中心的、饒有興趣的推理小說中,不對凶手的心理進行描寫,這並不那麼罕見。但是,這是否森村誠一的意圖?以供述書代替凶手的告白,所以凶手的心情——真情不知不覺地從作品中被抹殺了。平賀刑警對凶手的憤怒的表白很明顯,所以可以讓人感到很奇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