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和醫生是神聖的,但它並不是一個慈善機構,並不是無償奉獻的,哪怕患者搶救無效死亡也是一樣要收費的。
醫生也隻是為醫院打工的,他或她也許有心同情想幫助,但也沒有辦法幫助蘇凝蓉免去費用。
老師?別扯了!不說老師是否有家庭,就那個年代的一個初中老師每月工資能有多少?
學校募捐?請恕我直言:如果你不是一個成績特別好學生,沒有媒體關係,那麼學校組織募捐的可能性極低!
醫院方麵再了解情況後,最後沒辦法還是跑了一趟交警隊找肇事司機付的,雖然這本就是司機的責任。
在醫院的工作人員和老師的陪同下,蘇凝蓉見到了那個撞死她父親的那個肇事司機,這是個三十多歲的男人,長的很普通,放在人群中一下就會被忽略掉的那種。
當肇事司機從醫生口中得知那個被他所撞的人搶救無效死亡後,臉上一時不禁悄悄露出一抹極其別扭的笑容轉瞬即逝!
是的,這個因酒駕出事的男人他沒有顯示出一絲懺悔的姿態,哪怕是假裝也沒有!在得知撞死人後,竟然堂而皇之的當著死亡家屬的麵笑了出來!
這簡直不可原諒!
事件最後經過僅幾天的調查…最後判定司機屬於正當駕駛,而死者違反交通秩序死亡的與司機責任關聯不大,司機人道賠償了一萬元了結。
其結果緣由是因死者生前喝醉酒撞紅燈才導致死亡的,這才是如此的主要原因!
可是這場極其短暫快速審判當中,絲毫沒有提到過駕駛員酒駕的事情,而蘇凝蓉的律師也表示毫無疑義,就此同意了法院叛決。
嗬嗬...十三歲的小女孩能多少法律知識呢?就是很多活了幾十年的成年人也有可能是個大法盲!
而蘇凝蓉因為沒有經濟,沒有親屬,也沒有關係的原因,最後由政府安排的義務律師來幫助。可那個義務律師卻是那個司機讀法律畢業的外甥......
這樣的安排簡直就是滑天下之大稽!
由於發生車禍的路段根本沒有攝像頭,事實上那個年代攝像是個挺貴的東西,根本沒有辦法做到像如今這樣普及,更別提行車記錄儀這種東西了。
司機講的不可為證,可但是他卻有目擊者幫他證明所說是事實,因為事發路段有一搞流動攤的一對年老的夫妻親眼目睹的車禍過程。
事實呢?在經過幾年特殊成長後的蘇凝蓉才知道了真相,通過打聽發現撞死那個盡管虐待卻又撫養著自己的父親的那個司機,他原來是附近另一個村的村長。
是呀~在那個時候能開私家車的哪裏會是普通人呢?
而那對擺攤的老夫妻有一兒子,當時要談結婚因為家裏錢不夠就給耽誤了下來,接著在發生了這場車禍官司過去後沒多久,他們的兒子突然給足了親家禮金這才結了婚。
很巧吧?這尼瑪也太巧了!太不可思議了!
結合上麵的種種,我隻能講這場官司她敗的理所當然!要是贏的話才是不可思議!!
這一年,蘇凝蓉十三歲,沒有親戚,一個能幫忙的人也沒有,隻有一間空蕩的房屋但已不能稱之為家......
因為某些公務人員的腐敗使正義經常遲到,甚至埋沒!
當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