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人生總是充滿了狗血(1 / 2)

簡明是個苦逼的娃,簡媽媽去的早,他爹一手把他拉扯大。

簡老爹曾經是個苦悶的文學青年,可惜寫了一輩子書,愣是連篇豆腐塊大的小短篇也沒發表過,就指望這個兒子給他圓個“著作等身”的夢,因此給這娃取名的時候靈機一動,就叫簡明,您想想看,往書店裏一站,看看這個“簡明英國文學史”,看看那個“簡明漢語詞典”,那邊一瞥,還有厚厚的一摞子“簡明不列顛百科全書”,嘖,這名字多好多威風!

簡老爹望子成龍的心是好的,可惜簡明從小念書就不行,為了這,揍也挨過,跪也罰過,可惜簡明雖非文人,卻很有幾分文人風骨,威武不能屈,該不及格的堅決不及格!

就這樣,簡明最後還是磕磕絆絆地考進了一所二流學校,這多虧了他家旁邊住著一個“別人家的孩子”,名叫沈鳳岐。

沈家和簡家比鄰而居,倆娃娃光屁股的時候就認識,自小玩到大,沈鳳岐玩泥巴,他就幫著倒水,沈鳳岐釣魚,他就幫著挖蚯蚓,沈鳳岐偷瓜,他就幫著放哨,套句現在的話,那是正經的竹馬竹馬。隻不過讓簡明心裏不平衡的是,明明每次自己玩的時候沈鳳岐也在不務正業,怎麼每次考試人家都是前幾名,自己就回回倒數?這真是太不公平了!

幸好沈鳳岐身為哥們很夠意思,家裏有什麼好吃的總也不忘他簡明一份,倆人一起打架時,從來沒丟下過他一個人,考試的時候,給他扔紙條傳答案的事也幹過,結果是倆人雙雙被罰寫萬字檢討書,沈鳳岐人生第一次得了個鴨蛋。

高考完了那年,倆人背著家裏人偷偷喝了一頓酒,喝得多了就躺在草地上睡了一個下午。就是那天下午,簡明發現了自己對沈鳳岐有些不尋常,他做了一個夢,醒來的時候褲子就髒了。幸好沈鳳岐喝得比他還醉,所以他來的及偷偷回家換了條褲子,才把沈鳳岐拖了回去。

一開始是有些慌的,但慌著慌著也就淡定下來了,他特地查了一些書,知道這個不是病,他也不覺得喜歡沈鳳岐有什麼丟人,那人長得好,聰明,又夠朋友,誰不喜歡他呢?隻不過這事他不打算告訴沈鳳岐,也不打算告訴任何人。

通知書下來,沈鳳岐考上了B市的一所重點大學,學法律。小地方沒出過幾個大學生,一時間村裏的人都和打了雞血似的,熟人見麵就誇幾句沈家的孩子真是出息。

沈鳳岐拖著行李上了火車,簡明的通知書還沒到,他知道他這是落榜了。

簡明在火車道邊上站了一整天,簡老爹找到他的時候嚇壞了,還以為這娃想不開了要臥軌,簡明卻隻說了一句話:“爹,我想複讀。”

黑色高三,悶熱的天,沒完沒了的練習題和考試卷,人人都透著一股煩躁的勁,簡明活了十七年,頭一次嚐試頭懸梁錐刺股的勤奮苦讀,看著成績一點點的提升,那滋味倒也不壞。簡明從來不笨,他隻是有些貪玩,沒什麼誌向而已。

沈鳳岐寄了信和照片回來,說B市很大很大,便是晚上,也燈火通明的,看不到天上的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