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市長,我能不能先問你一個問題。”老板看向我。
“問吧!”
“你們是怎麼找到這裏的?”
“有一個人在你這兒買了裝備,拿去打鳥,射殺了一百多隻珍稀鳥類,全都是國家保護動物,被他的鄰居舉報了,我們順藤摸瓜,找到了這兒。”
“造孽啊!”
老板歎息一聲,緩緩說道:“祁市長,請你相信我,我製作這些裝備,真不是讓他們去射殺保護動物的,隻是為了滿足他們的業餘愛好,以及防身。”
“祁市長,你也知道,最近野生動物泛濫,又經常有野豬野熊傷人的案例報道出來,我這是一片好心啊!真的!”老板大聲說道。
“嗬嗬。”
“祁市長,每一位來這兒的客戶,我都是反複交待他們,不得傷人,不得傷害保護動物,不信你可以去查,我是冤枉的!”
“跟我說沒用,到時候你跟法官說吧,我沒有資格審判你。”
“現在你給我好好介紹一下,這些裝備是什麼,幹什麼用的。”
說完我拿起地下的一支滑膛彈弓,看向老板。
這彈弓與普通的彈弓有所不同,是裝在一個木板上,木板長約一米左右,未端安裝了瞄準鏡與扳機,看上去很厲害的樣子。
“祁市長,這就是普通的彈弓啊,無非是長一點,精準度高一點而已,沒什麼特別的。”老板解釋道。
“帶蓄力擊發,就是違法的武器,你知不知道?”周可可罵道。
老板一時無語,沒敢接話。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我淡淡道。
“祁市長,我知道錯了,求您給我個機會。”
“後麵再說。”
說著我在這支彈弓上裝好鋼珠,對著八十米外的啤酒瓶瞄準,扣動扳機,嘭的一聲,酒瓶直接被打爆。
我初步估算了下,鋼珠的初速已經接近兩百米每秒,要是再換成大一些的鋼珠,這殺傷力將無法估量。
“這是彈弓嗎?這分明是彈弓槍!你知道這玩意兒的殺傷性嗎?”
“祁市長,我錯了!我隻是銷售,沒用它幹過壞事。”老板解釋道。
“國內不允許私藏槍支,更何況你是生產銷售。”
“祁市長,沒那麼嚴重吧,我隻是弄些弓來玩的,不算槍支。”老板解釋道。
“我說你犯罪了你就是犯罪了,法律條文的解釋權在我這兒。”
老板聽到這話徹底啞火,不再作聲。
接著我又拿起另一把滑膛彈弓,這把弓由金屬、塑料和木頭組成,材料與真槍無異。
頭部單邊四股圓皮筋,兩邊是八股,一看就知道這把弓的威力非常驚人。
“這彈弓怎麼用?”我看向老板,問道。
“裝好鋼珠後,頭部放在地上,用腳固定住,再用手拉扳機往上提,將皮筋上好,最後就可以瞄準擊發了。”
“能打多遠?”
“不知道,沒測試過。”老板搖了搖頭。
我照著老板說的裝好鋼珠後,拉動皮筋,隨後往天上打了一發,鋼珠瞬間消失不見。
以我的肉眼目測,落地點至少在四百米開外。
這對於彈弓來說,已經是非常極限的距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