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周可可嘟起小嘴,道:“好吧。”
“我初一回連海,到時我接上你,你跟我回老家,好好陪你幾天還不行麼?”我白了她一眼。
“祁局,你知道我喜歡你,要是能一直陪在你身邊就好了。”
“你現在不是一直陪在我身邊麼?你是我的助理,跟我幾乎形影不離,還要怎樣?”
“我要的不是這個。”周可可有些悵然若失。
“結婚啊?那不行,我的目標是鍾書記,不是你,你死了這條心吧!”
聽到這話,周可可怔了一下,沒有作聲,默默走回房間。
等我做好早餐準備叫她的時候,發現她正躲在被窩裏哭泣。
我長歎了一口氣。
造孽呀!
周可可啊周可可,你真是賤!
我不喜歡你,你一直糾纏我幹什麼?
“起來吃飯,一會兒你還得去上班。”我拍了拍她的肩膀。
“不要你管!”
周可可掀開被子,一把將我推開,跑了出去。
我正要去追,轉念一想還是算了。
隨她去吧!
剛才那番話無意中傷害了她,估計又得好幾天不理我。
和周可可這種名不正言不順的關係,一直持續下去不是什麼好事。
她會影響我追求鍾灝灝。
盡管我誰都不愛,可我的目標很明確,是鍾灝灝,而不是周可可。
怪隻能怪她沒有背景,幫不了我。
。。。
一個人在家的感覺非常舒服,吃了睡,睡醒再吃,沒人打擾,很是愜意。
我在打掃陳明芳房間時,無意中發現她的一本日記本。
換作平時,她的私人物品我一概不會去動,可今天不知是怎麼了,強烈的好奇心驅使著我想要打開這本日記本。
日記本表麵斑駁,有幾處破損,一看就有些年頭了。
我緩緩翻開。
第一頁隻寫了一句話:我叫陳明芳,有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愛我的父母和姐姐。
不知為何,讀到這,我的眼眶微微泛紅,竟有種想哭的感覺。
日記本還在,人卻是回不來了。
唉!
她還隻是個孩子啊!
那麼年輕的生命,說沒就沒了。
我繼續翻看著她的日記。
“今天是我第一天上小學的日子,我在班裏看到了一個男生,我對他一見鍾情。”
“他長得很陽光,笑起來像是天上的雲朵一樣,我看見他笑,我也會露出笑容。”
“常聽大人們說,人在讀小學的時候是不懂事的,不知道什麼叫做愛情。可我知道,在第一次遇見他的時候我便有了心動的感覺,我覺得這應該就是愛情。”
“我喜歡他,但我不敢跟別人說,我怕被人嘲笑,我隻能將這份喜歡偷偷埋在心底。”
“我問姐姐什麼是愛情,她說當你遇到一個可以為他付出生命的人的時候,那就是愛情。”
“我將姐姐的話記在心裏,然後我又問她,姐姐你有沒有喜歡的人,她說沒有,也許將來會有。”
“我沒有告訴她,我喜歡上了班上的一個男生,但我沒有為他付出生命的勇氣。”
“我的父母,我的姐姐都很愛我,我怎麼舍得離開他們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