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章(1 / 2)

“為你彈奏蕭邦的夜曲,紀念我死去的愛情,跟夜風一樣的聲音,心碎得很好聽。”

心碎的愛情我不懂,我隻知道,當時我聽懂他到底唱的什麼,我倒是激動地心碎了。

恰好,當時有個同學買了那張《十一月的蕭邦》的專輯。

於是,經驗豐富的偉果果問她借來聽聽。她善良地答應了,還理所當然地要走了我收集了半個月的‘遊戲王’卡片。

當然,聰明而不絕頂的偉果果也不虧,因為我一向有借無還。

古語有雲:“來而不往非禮也!”

偉果果自當身體力行。

現在,我也不記得那同學的名字了,隻記得她是女的,另外有個外號叫‘毛毛’。我當時聽到這個外號的第一感覺是應該是她小時候身上很多毛的緣故,並且憑借超豐富的想象力聯想到一種和恐龍單挑的生物--金剛。

回到家,我迫不及待地將磁帶插上那虛則聽英語實則聽音樂的‘小霸王’複讀機。現在想來,那複讀機也陪我度過了初中三年的快樂時光,可惜後來被我學習愛迪生給拆成了‘爛霸王’。

唉,隻恨我隻有愛迪生的動力,卻沒有愛迪生的能力,拆了就裝不起來了……

當時我播上那張久違的《十一月的蕭邦》,翻來覆去聽了不知多少遍。最終,在我堅持不懈地反複傾聽之下,隻聽明白周傑倫唱的確實不是韓語。而我也總結了周董的歌之所以點擊率那麼高的原因了。

當你聽第一句的時候,他已經唱到第二句了,而當你想弄明白他前兩句到底唱的是什麼時,抱歉,周董他一首歌已經唱完了。所以,你得一遍又一遍地去重播……

現在來說說偉果果的個人珍藏:周傑倫專輯。

之前說過,《十一月的蕭邦》是從一毛不拔的‘毛毛’身上拔來的,最終很自然地歸了偉果果。

還有張《七裏香》是從初一跟我一同上學吃口香糖、放學吃大年糕的同學那裏借來的,他叫王賢敬,外號叫大頭,頭確實很大,真可謂‘名副其頭’。

我們當時關係很好,他還買了張《霍元甲》單曲專輯很大方地送給了我,令我感動之餘也很激動!心道:“這哥們兒真自覺!”

另外,《範特西》也是一位叫王理雪的女同學那裏借來的,她也很自覺地送給了我。

我還給她取了個外號叫‘醃菜’,可能她覺得醃製食品容易致癌,不健康,所以直接改成了‘菜’,這我管不著,反正她不是我的菜。

還有張《依然範特西》專輯,是從一位令我聞之色變而萬萬不敢‘色之吻遍’的彪悍丫頭那裏搞來的。但我為了偶像周傑倫,跟她大戰一番。

當時,我跟她爭搶的過程中將歌詞撕成了兩半,幸好我手大些,她手小些,所以大半歸了我,小半歸了她。

殘破不全的歌詞也隻有一首,那首歌叫做《夜的第七章》。歌詞內容相當詭異,是關於謀殺的一首歌。但歌中,凶手卻莫名其妙不知道是誰。而我當時想的是,如果事後我被某人謀殺,那麼凶手一定是那個丫頭。

當年葉問說:“沒有怕老婆的男人,隻有尊重老婆的男人。”

而我想插一句:“那是因為你沒碰上這丫頭。”

如果葉問說:“我要打十個,我不過是一個中國人罷了。”

那我想說:“那丫頭打你能打十個,她不過是一個中國丫頭罷了。”

說到這裏,你也猜到,那丫頭叫王夢笛。寫到此處,我情不自禁打開電腦的音樂播放器,音樂裏,不覺中又飄蕩來些許回憶……

初一時,偉果果還沒電腦,也沒手機,連mp3都是直到初二英語考試第一名我媽給買的。所以,在那之前,用複讀機聽音樂是當時最大的樂趣。那時候,偉果果最欣賞的是傑倫,認真聽他的第一首歌是《夜曲》:“為你彈奏蕭邦的夜曲,紀念我死去的愛情。跟夜風一樣的聲音,心碎的很好聽。”

其實,年僅13歲的偉果果一點不懂什麼是愛情,更不懂什麼事心碎,隻是覺得旋律優美,於是就反複的聽。聽熟了就唱,記得當時偉果果唱的最好的一首歌是《發如雪》:“你發如雪,淒美了離別,我焚香感動了誰?邀明月,讓回憶皎潔,愛在月光下完美。”

初一元旦晚會上,我唱這首《發如雪》時還迷倒了一票小丫頭。

你別說我自戀,確實有那麼回事兒,隻是我當時有點呆傻,自己倒沒察覺,或許可以叫單純吧,現在回想起來才感覺挺有那麼些意思。真是妙不可言……

下一首歌是《黑色毛衣》:“再說我愛你,可能雨也不會停,黑色毛衣,藏在哪裏,就讓回憶永遠停在那裏。”

我想,我的回憶也應該是停在那裏了。那裏,有個老貴中,有個老教室,有個老課桌,還有一群,讓我感覺很溫暖的老同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