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琳見我不答,溫柔的說:“怎麼了?不說話了,不會是我那句叫你站在一邊的話又傷你自尊了,抱歉,抱歉,我剛才是順便說說的,沒其他意思,我在這裏向你賠不是了。”
我說:“呸,你也太小看我了不是,你那話我根本沒放在心頭,我隻是在回想剛才我們兩次行走的過程而已。經你一提,我倒想起了那事,的確是從左邊走越走越潮濕,往右邊走卻是越走越幹燥。”
蔡琳歎氣說:“那就對了,難怪了。”
聽她這口氣好像又有什麼收獲,我忙問:“怎麼了,莫非你有想到什麼了。”
蔡琳說:“你也可能發現了,右邊牆上的基本上水,左邊牆上則基本上是蛹。”
我說:“是啊,有什麼問題?”
蔡琳說:“我們從有水的這邊走著走著到了有蛹的那邊,從有蛹的那邊走著走著又到了有水的這邊,走來走去,實質上是在裏麵打轉,左邊和右邊其實是相通的。”
我想了想說:“你是分析倒不是沒有道理,照你說,我們其實是在繞圈子,裏麵根本不是我們想象得那麼複雜,它很有可能隻是個橢圓形的大空間,剛才我們的走,就好像在間房間裏走一樣,挨著左邊的牆壁走到最後到了右邊的牆壁,挨近右邊的牆壁走到最後到了左邊的牆壁,因為他們本來就是相通的。真正的路應該在裏麵某一處並且不是很大。”
蔡琳點頭說:“我就是這麼想的。”
我一聳肩說:“那真是暈菜了,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麼裏麵一定很大,可是我們的燈光那麼小,根本看不見前麵的情況,想要找到它談何容易。設計者真他媽的厲害,這條什麼鬼迷路看是深奧,其實簡單得很,卻比任何迷路迷宮都能唬住人,因為那些真家夥至少有規可尋,這個鬼東西得一寸一寸的找。”我是越想越覺得憋氣,要是個真正的迷路迷宮,我無話可說,可偏偏是最不起眼“以大欺小”的虛家夥,心裏哪裏能服氣。
蔡琳笑了說:“如果它裏麵真是這樣設計的話,那也好辦,我們可以這樣走,當我們在裏麵走到了燈泡照不到兩邊牆壁的時候,我們就橫著走,從右邊的牆壁橫著走到左邊的牆壁,然後從左邊的牆壁走到右邊的牆壁,如此走下去,雖然走的路,會比我們對直走多上幾倍,但是這樣我們就不會遺漏了前麵的情況,隻要看得到前麵的東西,真正的入口當然就可以找出來了。你說是不是?”
我在心裏一試,還真行得通,點了點頭說:“嗯,嗯,還真成,高,實在是高,這個主意不錯,可以試試。本墓的設計者可算是費盡了心思,他早就料到,如果有人闖進來的話,人數一定不多,手上照明的工具也不會很多,照不到整個裏麵整個布局,於是故意修了個大麵積的空房,把通往墓內的入口做得很小,這樣就算進來了,找不到真正的入口也是白搭,自然又會退回去的。可他忘了,辦法總比問題多,有利就有弊,這個世界上隻要是人為設計的,就一定能人為的破了。”
蔡琳說:“那事不宜遲,我們再試試。”
於是,在通道裏,我們開始了第四次行走。我們先是像先前一樣對直的走著,隨便走著,直到燈泡的亮光漸漸看不到兩邊的墓牆了,然後就從右邊到左邊,再從左邊到右邊,慢慢的一道又一道的走下去。
我邊走著邊默數著腳下步子,以便分別上一道與下道步子相差的數目,來判斷道路確實是寬了。十步,二十塊,三十步,四十步……相差的數目越大就意味著道路越寬,起初我們從右邊橫走到左邊不過幾秒,然後是需要一分鍾,再然後要幾分鍾,走的時間越長,前麵就越來越黑了。我們把燈頭上的焦距調了一下,讓燈泡發出來的光不至於那麼散。
當我數到一千三百五十六步的時候,借著微弱的燈光,我看見了前麵不遠有一個下延伸入口。看來我們的推測是沒錯的,真正的入口果然是在這個偌大的通道處的某一處。
我和蔡琳趕緊趕了過去,靠近一看,視線豁然開闊,眼前應該是個很大的大廳,大到我們的燈光無論照哪裏都照不到盡頭,在我們腳下是一條向下延伸的台階,燈光一路照下去,估計有五六十梯台階。下麵是黑壓壓的一片,好像站滿了人,燈光掃過的時候,倒嚇了我一跳,下麵怎麼可能有人呢!?之後將燈光鎖定在最近一處地方,不由啞然,原來那些“人”是些兵馬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