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拉多納沒想到他又成了新聞人物:由他牽頭的國際職業足球運動員聯合會(俗稱“球員工會”)的成立引起了一場軒然大波:國際足聯稱“沒有向我們打過招呼所以不承認”,私下裏他們坦露:怎能隨便召開會議成立新的組織?一些新聞媒介也指責馬拉多納和另一個該工會的積極籌劃者坎通納是“兩個‘壞小子’有什麼資格組織成立這樣的聯合會”雲雲。

便忍不住替馬拉多納鳴個不平。

西方媒介不是最願談論“人權”嗎?不是說集會結社是自由公民的最基本人權之一麼?馬拉多納為什麼不能有這個權利?無非是老馬不是國際足聯某些權貴們眼中的“馴服工具”,我壓迫你行,你想站起來可不行。你想振臂一呼召集被壓迫者們反抗更不行——國際足聯某些權貴們的此種心態不是早在西方媒介中多次透露過麼?

再者說,即使馬拉多納不是貝利,不是貝肯鮑爾、克魯伊夫,不屬球藝聲譽雙佳之輩。他聯絡同道成立個保護球員利益的組織又有何不可?“浪子回頭”還“金不換”呢?更何況馬拉多納服用興奮劑被禁賽一事後麵隱藏著個多大的陰謀又有誰說得清?而“上帝之手”、“槍擊記者”、“私生子”等事件既可說明老馬的不成熟與暴躁,不也從一個側麵證明馬拉多納既深受其苦當深知保護運動員不受滋擾的迫切與重要?

再退一步說,馬拉多納又能幹出什麼,值得官員們和媒介們那樣興師動眾?可以細細深思之。

1995/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