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確切消息說,國家體委已商定有關部門決定給郎平按“外援專家”的標準付酬。
聞者無不為之高興。雖然郎平損失很多毅然回國執教不是為了錢,但能在某些方麵給這位中國體育的功臣、榜樣以獎勵,畢竟是大多數人的心願。
高興的還不止在此:第一,排球項目有人用錢表示重視了!這是中國體育一些薄弱項目的福音;第二,某些標準在鬆動了。如果說“三個有利於”當初是如何鼓勵了全國幹群一心鼓幹勁創效益開局麵的話,那麼,郎平的這個“按外援專家付酬”就是一個體育上“三個有利於”的寫實。
“按賞促功”自然是錯誤的,但“論功行賞”卻是應該的。在這方麵,應該是隻有原則沒有限製的。我們為郎平的“酬金標準”的變動而欣喜,正是因為它透出了這樣一個原則信息。
1996/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