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采訪全國第三屆冬泳賽,一位朋友向記者感歎:“沒想到!幾百塊錢一套的比賽紀念品,搶手得很:連大賽組委會官員現在想買都買不著了!”誰說體育不是產業?
市場經濟下的體育不僅僅是“和平時期的最激烈的戰爭”,全民健身的參與,也有著越來越強烈的產業化的趨向,從一九八四年洛杉磯奧運會以來這已經成為共識。所以承辦一次大型運動會成功與否的標誌,便加上了一條“是否盈利”的標準。一些商家為爭奪大型賽會上的一席之地更是不遺餘力。
用此觀點評判我們這屆冬泳賽便看出不足來了:河北滄州的廠家,能托人專門到賽場銷售矽膠泳帽,煙台本地的名牌企業名牌產品,有幾家專門借此到現場廣告一番、宣傳一番?
從去年春天宣布本屆賽事將在煙台舉行到如今,籌備任何宣傳企劃營銷工作都來得及。工作做不到的關鍵還是沒有這種意識。許多人一提起舉辦體育活動,就首先問起“上級能撥多少經費”,為什麼就不能首先問一句“借此比賽我們有多少可以利用的機會”?但願煙台人以後別再丟失類似的機會了!
1997/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