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89年10月26下午3點,東南人民法院座無虛席,荷槍實彈的警察站滿了法院的裏裏外外。
七個戴著手銬腳鐐的犯人站在被告席,他們有男有女,年輕的隻有二十五歲,年老的五十一歲。
“肅靜!”法官敲了敲法槌,神色威嚴的說,“請大家肅靜!”
人們靜了下來,都將目光看向被告席上的七個人,他們都低著頭,有的身子還在顫栗著,有的則是雙手食指互勾,局促不安,有的淚流滿麵,臉顯懊悔痛苦之色,有的,卻是目光凶狠的盯著法官。隻有最邊上的一個二十五歲的青年神色淡漠,冷靜之極。
“東南最高人民法院對重刑犯罪宣判如下:杜琪珍,女,36歲,因故意殺人罪,情節嚴重,根據《刑法》232條,判決為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即日起生效!”一個三十歲梳著一條辮子的女囚垂下頭去,雙肩顫抖,像是被捆綁在黑夜之中的一隻動物,無助而可憐。但是沒有人同情她,法官繼續宣布:
“索聶,男,39歲,因故意殺人罪,根據《刑法》232條,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一個戴著眼鏡,文質彬彬模樣的男人瞥了法官一眼,又轉頭看了看聽審席的一個角落,隻見那裏空空如也,男人嘴角動了動。
“汪揚,男,51歲,因搶劫罪,根據《刑法》第263條,最終判決為,有期徒刑八年三個月,沒收個人財產!”一個頭發斑白微微禿頂的老者伸手擦了擦流到下巴的汗珠,他有些驚慌失措的看著法官,似乎以為聽錯了,但是看到法官莊重威嚴的神情,老者緩緩閉上了眼睛。
“苑芳,女,31歲,因販毒罪,根據《刑法》販毒罪347條,終判決為六年八個月!沒收個人財產。”一個身材嬌小,臉頰消瘦,雙眼無神的女人嘴唇動了動,露出一絲不以為然,瞥了一眼自己的右手。
“琴朝,男,45歲,因犯詐騙罪、故意傷害罪、搶劫罪,根據《刑法》第266、234、263條,最終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財產!”一個挺著將軍肚,身材肥胖的中年人眼中露出驚慌之色,下意識的退了一步,身後的警察連忙製止住了他的舉動。聽審席上卻傳來一聲女人的哭聲。
“肅靜!法庭之上,不得喧嘩哭泣!”法槌重重的敲在桌案之上,發出的砰砰之聲傳遍大廳的角落,也傳進每一個人的心中,將他們最後的希望敲碎。
漸漸的安靜了下來。
“宮城,男,34歲,因走私罪、挪用公款罪、綁架罪,根據《刑法》第26、185、239條,最終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一個身材中等結實的男人滿臉木然的站在那裏。
“革葉,男,25歲,因故意殺人罪,根據《刑法》第232條,最終判決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一個年輕男子聽到這句話的時候,眼睛就轉了過去,看著聽審席上一位剪著短發,戴一副眼鏡,穿一件單衣,年紀二十二三的女子。
革葉看著她的時候,那女子摘下眼鏡,用紙巾擦拭眼角淚珠,然後重新戴上,看著革葉。
革葉從她的眼睛裏看到了久違的堅強和勇敢,像是給他的,也像是對她自己的。
“本庭宣布,由東南人民法院宣布的七個重刑罪犯,即刻起押往上海提籃橋監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