鬱悶平坐在酒館的地上,不時端起椅子上的碗慢慢得喝酒。
酒館裏麵有很多個客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喝酒方式。可都是坐在椅子上對著桌子喝酒。絕對不會有人坐在地上對著椅子喝酒,除了鬱悶平。
他一直這麼喝酒,所以城裏所有的酒館隻要一看到有個人坐在地上喝酒就知道他是鬱悶平。他在城裏很有名,不僅是因為他會坐著喝酒-更多時候是因為他總是坐著喝酒,就好像他天天都很鬱悶。
人們本來就不知道他原來的名字,提到他都叫他鬱悶的平,漸漸的他的名字也變成了鬱悶平,好像打胎兒開始他就是這個名字了。
其實鬱悶平以前一直嬉皮笑臉的遊走於街市,從來不像現在這麼時常皺著眉頭,好像七八歲的小孩剛給欺負了一番一樣。不過有一個人來了之後就完全不同了。
鬱悶平經常會想起他們相遇的那一次。那天他照例在喝酒,時間也已經是一年前-隻不過他那時還不會坐在地上對著椅子喝。有個人不約自來的坐在他身邊。通常在那個小酒館是從來沒有客滿而讓有客人同桌的,當然更不用說是坐在身邊了,所以他很生氣。碰巧前一天所有賺到的錢都輸給了他的朋友,原本他隻是打算來喝頓霸王酒出下晦氣,現在一下子找到了可以讓他稍微高興點的事-打架。
鬱悶平打架很厲害,或者說隻要見過他打架的人都沒見過他輸過。這倒不是因為他有多好的功夫或者是生來就有神力,這都來自於他的氣勢。如果按照亨通茶樓那位說書先生的話來說,就是“不要命了”。
聽上去很簡單,做到卻很難。可是鬱悶平就偏偏做到了,而且做得很好。
所以沒人見過他輸,因為沒人願意拚上自己的命。
鬱悶平自始至終都沒有敢抬眼看一眼坐在身邊的這個人,因為就在他準備罵句髒話準備動手的時候他看到了兩隻腳,兩隻精致到極致晶瑩到透明的腳。頓時他的臉通紅,即使不看這雙腳的主人他也絕對知道她是個女人,說不定愛還是個非常漂亮的女人,漂亮到隻有她才配得上這麼精致的腳。他不敢抬頭去看那雙腳的主人,因為不想讓那個人覺得他已經開始注意她,或者說他反而希望那個人來主動注意自己。
通常隻有漂亮的人才最在意其他人怎麼看自己,尤其是比他更漂亮的人。鬱悶平恰恰是個漂亮的人,他的外表俊美而灑脫,消瘦卻結實,全然看不出已近三十,如果不是他平時瘋瘋癲癲而又好酒,或許現在身後也會有一群大家閨秀和小家碧玉追隨著。然而正因為他是個漂亮的人,他反而不會去珍惜這些。他在意更多的是更多其他人怎麼看待他而不是真正有誰喜歡他。
所以他打算要吸引到他身邊那個人的注意,這樣他才好名正言順的轉頭看一眼那雙腳的主人究竟是不是一個漂亮的人。他伸出右手去拿酒碗,他的動作比平時慢,因為他喜歡自己的手,他覺得別人也會喜歡。他的手確實值得讚賞,手指長而勻稱,骨節略微突起顯得有些骨感卻不失風度。他認為任何人看到這樣的手都會覺得應該再看一眼,可是這次似乎沒有一點效果。桌邊的人沒有任何動作,甚至連呼吸的波動都沒有。於是鬱悶平很失望,他拿起酒碗,一飲而盡,並始終目不斜視。他對於女人沒有太多的花招,因為通常隻有女人看著他而他很少看著女人。所以除了他想得到的展示下自己的手之外他沒有任何別的辦法去讓自己顯得更漂亮。
感覺到無計可施,他漸漸有點鬱悶起來,於是又倒了一碗酒一口幹掉。誰這樣喝酒都會醉,他也不例外,兩大碗酒下肚之後,他開始覺得有點恍惚。人在喝酒之後一般都會忘記很多東西,不過最關心最想要知道的事情卻記得更牢,所以他開始想那雙腳。他低頭又偷瞄一眼,那雙腳似乎完全沒有動過,還停留在那裏,雪白晶瑩。他突然覺得自己可笑,如果不是他太想遮掩自己在意身邊的這個人,他又怎麼會這麼長時間不抬眼看下這個突然坐到自己身邊的陌生人?於是他笑了,很開心的笑,很大聲的笑,他確實喝得太快了,快到讓他不在意其他客人怎麼看他。
他突然就有了衝動,要轉過去看看身邊這個人長什麼樣,而且不管這個人長什麼樣,他一定要直勾勾的仔細看清楚她的每個輪廓,看看是誰讓他在心中占據了這麼久。剛想到這裏,他就轉過了頭向著那個人看去,他的心裏不知為什麼還是緊張,他的左手抓著桌子的邊沿仿佛想要個寄托。喝酒之後,他的眼神已經跟不上他頭轉動的速度,他仿佛是一寸寸的看清了他身邊那個人的樣子。從左到右,他沒有找到一絲瑕疵,一絲不美的地方,那種美讓人窒息,讓人覺得不能轉移開視線,一身綾羅綢緞完全不能遮掩豐滿的曲線,五官巧奪天工般裝飾著嫩白的臉,更重要的是,他發覺那個女人在對著他笑,眼睛似已變成月牙,散播著魅惑的意味。他的酒突然醒了一些,意識到別人可能已經對著他笑了足有兩碗酒功夫,於是他的臉更紅了。可惜他不是那種喝酒就會臉紅的人,所以他現在看起來一定很有趣,因為通常很少有在這樣的小酒館酒館喝酒的男人會看著女人臉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