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7章 沈小官一鳥害七命(1)(2 / 2)

城裏城外,紛紛亂嚷。

卻說沈秀家,到晚不見他回來,使人去各處尋不見。天明,央人入城尋時,隻見湖州墅嚷道:“柳林裏殺死無頭屍首。”沈秀的娘聽得說,想道:“我的兒子昨日入城拖畫眉,至今無尋他處,莫不得是他?”連叫:“丈夫,你必須自進城打聽。”沈昱聽了一驚,慌忙自奔到柳林裏。看了無頭屍首,仔細定睛,上下看了衣服,卻認得是兒子,大哭起來。本坊裏甲道:“苦主有了,隻無凶身。”其時沈昱徑到臨安府告說:“是我的兒子,昨日五更入城拖畫眉,不知怎的被人殺了。望老爺做主!”本府發放各處應捕及巡捕官,限十日內要捕凶身著。

沈昱具棺木盛了屍首,放在柳林裏。一徑回家,對妻說道:“是我兒子,被人殺了,隻不知將頭何處去了。我已告過本府,本府著捕人各處捉獲凶身。我且自買棺木盛了,此事如何是好?”嚴氏聽說,大哭起來,一交跌倒。不知五髒何如,先見四肢不舉。正是:

身如五鼓銜山月,氣似三更油盡燈。

當時眾人灌湯,救得蘇醒。哭道:“我兒日常不聽好人之言,今日死無葬身之地。我的少年的兒,死得好苦!誰想我老來無靠!”說了又哭,哭了又說,茶飯不吃。丈夫再三苦勸,隻得勉強。

過了半月,並無消息。沈昱夫妻二人商議:“兒子平昔不依教訓,致有今日禍事,吃人殺了,沒捉獲處,也隻得沒奈何,但得全屍也好。不若寫個帖子,告稟四方之人,倘得見頭,全了屍首,待後又作計較。二人商議已定,連忙便寫了幾張帖子,滿城去貼。上寫:“告知四方君子:如有尋獲得沈秀頭者,情願賞錢一千貫:捉得凶身者,願賞錢二千貫。”將此情告知本府,本府亦限捕人尋獲,亦出告示道:“如有人尋得沈秀頭者,官給賞錢五百貫;如捉獲凶身者,賞錢一千貫。”告示一出,滿城哄動。不題。

且說南高峰腳下,有一個極貧老兒,姓黃,渾名叫做黃老狗。一生為人魯拙,抬轎營生。老來雙目不明,止靠兩個兒子度日。大的叫做大保,小的叫做小保。父子三人,正是衣不遮身,食不充口,巴巴急急,口食不敷。一日,黃老狗叫大保、小保到來,“我聽得人說,甚麼財主沈秀吃人殺了,沒尋頭處。今出賞錢,說有人尋得頭者,本家賞錢一千貫,本府又給賞五百貫。我今叫你兩個別無話說。我今左右老了,又無用處,又不看見,又沒趁錢。做我著,教你兩個發跡快活。你兩個今夜將我的頭割了,埋在西湖水邊。過了數日,待沒了認色,卻將去本府告賞,共得一千五百貫錢,卻強似今日在此受苦。此計大妙,不宜遲,倘被別人先做了,空折了性命。”隻因這老狗失誌,說了這幾句言語,況兼兩個兒子,又是愚蠢之人,不省法度的。正是:

口是禍之門,舌是斬身刀;閉口深藏舌,安身處處牢。

當時,兩個出到外麵商議。小保道:“我爺設這一計大妙,便是做主將元帥,也沒這計策。好便好了,隻是可惜沒了一個爺。”大保做人又狠又呆,道:“看他左右隻在早晚要死,不若趁這機會殺了,去山下掘個坑埋了,又無蹤跡,那裏查考?這個叫做‘趁湯推’,又喚做‘一抹光’。天理人心,又不是我們逼他,他自叫我們如此如此。”小保道:“好倒好,隻除等睡熟了,方可動手。”

二人計較已定,卻去東奔西走,賒得兩瓶酒來。父子三人,吃得大醉,東倒西歪。一覺直到三更,兩人爬將起來,看那老子正鼻句鼻句睡著。大保去灶前摸了一把廚刀,去爺的項上一勒,早把這顆頭割下了。連忙將破衣包了,放在床邊。便去山腳下掘個深坑,扛去埋了。也不等天明,將頭去南屏山藕花居湖邊淺水處埋了。

過半月入城,看了告示,先走到沈昱家報說道:“我二人昨日因捉蝦魚,在藕花居邊,看見一個人頭,想必是你兒子頭。”沈昱見說道:“若果是,便賞你一千貫錢,一分不少。”便去安排酒飯吃了,同他兩個徑到南屏山藕花居湖邊。淺土隱隱蓋著一頭,提起看時,水浸多日,澎漲了,也難辨別,想必是了。若不是時,那裏又有這個人頭在此?沈昱便把手帕包了,一同兩個,徑到府廳告說:“沈秀的頭有了。”知府再三審問,二人答道:“因捉蝦魚,故此看見,並不曉別項情由。”本府準信,給賞五百貫。二人領了,便同沈昱將頭到柳林裏,打開棺木,將頭湊在項上,依舊釘了,就同二人回家。嚴氏見說兒子頭有了,心中歡喜,隨即安排酒飯,管待二人。與了一千貫賞錢,二人收了,作別回家。便造房屋,買農具家生。二人道:“如今不要似前抬轎。我們勤力耕種,挑賣山柴,也可度日。”不在話下。正是光陰似箭,日月如梭。不覺過了數月,官府也懈了,日遠日疏,俱不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