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值清明,黃太學舉家掃墓,獨留小娥在家。縣令打聽的實,乃親到黃家,搜出小娥,用肩輿抬去,著兩個穩婆相伴,立刻送到晉州刺史處交割,硬將三十萬錢撇在他家,以為身價。比及黃大學回來,曉得女兒被縣令劫去,急往縣中,知已送去州裏。再到晉州,將情哀求刺史。刺史道:“你女兒才色過人,一入相府,必然擅寵,豈不勝作他人箕帚乎?況已受我聘財六十萬錢,何不贈與汝婿,別圖配偶?”黃太學道:“縣主乘某掃墓,將錢委置,某未嚐麵受,況止三十萬,今悉持在此。某隻願領女,不願領錢也。”刺史拍案大怒道:“你得財賣女,卻又瞞過三十萬,強來絮聒,是何道理?汝女已送至晉國公府中矣,汝自往相府取索,在此無益。”黃太學看見刺史發怒,出言圖賴,再不敢開口,兩眼含淚而出。在晉州守了數日,欲得女兒一見,寂然無信,歎了口氣,隻得回縣去了。
卻說刺史將千金置買異樣服飾、寶珠、瓔珞,妝扮那六個人,如天仙相似。全副樂器,整日在衙中操演。直待晉國公生日將近,遣人送去,以作賀禮。那刺史費了許多心機,破了許多錢鈔,要博相國一個大歡喜。誰知相國府中,歌舞成行,各鎮所獻美女也不計其數。這六個人,隻湊得鬧熱,相國那裏便看在眼裏,留在心裏?從來奉承盡有折本的,都似此類。有詩為證:割肉剜膚買上歡,千金不吝備吹彈。
相公見慣渾閑事,羞殺州官與縣官!
話分兩頭。再說唐璧在會稽任滿,該得升遷,想:“黃小娥今已長成,且回家畢姻,然後赴京未遲。”當下收拾宦囊,望萬泉縣進發。到家次日,就去謁見嶽丈黃太學。
黃太學已知為著姻事,不等開口,便將女兒被奪情節,一五一十,備細的告訴了。唐璧聽罷,呆了半晌,咬牙切齒恨道:“大丈夫浮沉薄宦,至一妻之不能保,何以生為?”黃太學勸道:“賢婿英年才望,自有好姻緣相湊,吾女兒自沒福相從,遭此強暴,休得過傷懷抱,有誤前程。”唐璧怒氣不息,要到州官、縣官處與他爭論。黃太學又勸道:“人已去矣,爭論何益?況幹礙裴相國,方今一人之下,萬人之上,倘失其歡心,恐於賢婿前程不便。”乃將縣令所留三十萬錢抬出,交付唐璧道:“以此為圖婚之費。當初宅上有碧玉玲瓏為聘,在小女身邊,不得奉還矣。賢婿須念前程為重,休為小挫以誤大事。”唐璧兩淚交流,答道:“某年近三旬,又失此良偶,琴瑟之事,終身已矣。蝸名微利,誤人之本,從此亦不複思進取也!”言訖,不覺大慟。黃太學也還痛起來。大家哭了一場,方罷。唐璧那裏肯收這錢去,徑自空身回了。
次日,黃太學親到唐璧家,再三解勸,攛掇他早往京師聽調,得了官職,然後徐議良姻。唐璧初時不肯,被丈人一連數日強逼不過,思量在家氣悶,且到長安走遭,也好排遣。勉強擇吉,買舟起程。丈人將三十萬錢暗地放在舟中,私下囑付從人道:“開船兩日後,方可稟知主人。拿去京中,好做使用,討個美缺。”唐璧見了這錢,又感傷了一場,分付蒼頭:“此是黃家賣女之物,一文不可動用。”
在路不一日,來到長安。雇人挑了行李,就裴相國府中左近處下個店房,早晚府前行走,好打探小娥信息。過了一夜,次早到吏部報名,送曆任文簿,查驗過了。回寓吃了飯,就到相府門前守候。一日最少也踅過十來遍。住了月餘,那裏通得半個字?這些官吏們一出一入,如馬蟻相似,誰敢上前把這沒頭腦的事問他一聲!正是:
侯門一入深如海,從此蕭郎是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