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亡命”海上的傳奇部族
每一個能夠在曆史上繁衍生存下來的部族都有自己的生存方式,疍民也不例外。然而由於疍民漂流海上、居無定所,總是以家庭為單位散居各處,使得人們對他們的認識十分有限。那麼,這個被稱為“疍家賊”的傳奇部族,到底有著怎樣的奇特習俗?他們又是如何在海上“亡命”千年的呢?
關於疍民的記載最早出現在南宋周去非撰寫的《嶺外代答》中:“以舟為室,視水為陸,浮生江海者,疍也。”由此可見,疍民在南宋時已經形成特有的生活方式和風俗習慣。宋代,福建沿海的疍人就已活躍在閩江中下遊,把船漆成花花綠綠各種顏色往來江上。為了抵禦海上風浪,宋代疍民建造出了名為“鳥船”的小型海船。“鳥船”船身狹長,上闊下尖,劈波斬浪無所畏懼,具備了很強的海上生存和遠航能力。
明代黃佐在嘉靖《廣東頒誌》中描述道:“疍戶者,以舟楫為宅,捕魚為業,或編蓬瀕水而居”。到了清代,雍正皇帝也曾在一道上諭說道:“粵東地方。四民之外,另有一種,名曰疍戶,即瑤蠻之類。以船為家,以捕魚為業,通省河路,俱有疍船。生齒繁多,不可數計”。光緒《崖州誌》記載:“疍民,世居大疍港、保平港、望樓港瀕海諸處。男女罕事農桑,惟輯麻為網罟,以魚為生。子孫世守其業,稅辦漁課。間亦有置產耕種者。婦女則兼織紡為業。”
千百年來,“疍民”形成了一套別具特色的的生活習俗,主要可以概括為以下內容:
1、崇尚“龍”(蛇)和媽祖,有完整的供祀儀式和習俗、禁忌;
2、世代以舟為室,居住在海口江河上,逐潮遷徙,隨處棲泊;
3、以捕魚、采珠、擺渡、向導等職業為生;
4、具有內容豐富的口唱歌謠文學,音調優美;
5、嬰兒初生,即以江水沐浴,並常將嬰兒係於船頭,謂如此長成則不畏風浪,習慣水上生活。
6、喜歡接養他人兒女,待如已出,並允許其親生父母探望,或接回家小住,往來如親戚。
7、與生活在陸地上的漢人不同,疍民喜歡生女,因為疍民婦女擔心兒子長大沾染惡習,而女兒則可在家料理家務,若沒有女兒,還會多錢購買養女。
8、講話大聲,語言發音與陸上人有所不同。
9、男女自小熟習水性,有些女子雖不懂遊泳,但入水後身體不會下沉和能知方向扒上岸,此事至今仍是個謎;
10、善烹魚,所蒸之魚鮮滑可口。
11、遇到病危者,會提早租定殮船,並購置棺材於船上;人死後,把死者移至殮船,過五六天(年少者立即埋葬)收殮下棺,埋於崗地。
12、河上行船,兩船相遇時,大船讓小船,順風船讓逆風船,空船讓貨船。漁船下網,航行船讓下網船,後下網的讓先下網的,停泊的船讓捕撈船等等。
13、農曆三月十五為玄壇誕,七月十四燒衣,七月七乞巧,七月二十水陸燒幽以超度溺水亡魂及祈求水陸平安。
蛇神與媽祖崇拜
圖騰崇拜是疍民最原始最古老的習俗之一。疍民崇拜蛇,尊稱蛇為“小龍”,自稱“龍種”,把船上或家中供奉的蛇神稱為“九使”,能保其行船水居平安。
古籍中也有眾多關機疍民崇拜蛇的記載:《說文解字》雲:“閩,東南越蛇種。……福州城內有蛇民,服飾與平民異,其丁甚少,省城以外無之。”《太平禦覽》雲:“閩州越地,即古東甌,今建州亦其地,皆蛇種。”明代鄺露在《赤雅》也有記載:“人神宮,畫蛇以祭,自雲龍種。浮家泛宅,或住水滸,或住水瀾,捕魚而食,不事耕種。”張土璉《海陽國誌》載:“潮州人神宮皆作蛇像。”清朝鬱永河在《海上紀略》中記載:“凡(閩)海船中必有一蛇,名曰木龍,自其船下水之日起即有之,平時曾不可見,亦不知所處,若見木龍去則舟必敗。”顧炎武在《天下郡國利病書》也說:“自古以南蠻為蛇種,觀其疍家神宮蛇像可證”。據民國徐鬆石考證:疍民是“南中國最初土著的一種,與伏羲女媧也是同一血統,伏羲女媧是古代龍蛇圖騰部族的首領。疍民自稱龍戶,又奉崇龍蛇。”
在疍民聚居的閩江流域流傳著這樣一個傳說:有一女子因吃了閩江上遊漂下的一粒果子而懷孕,生了一個滿身長滿黑色麟片的“龍人”,這“龍人”善駕舟與捕魚,曾躍身入江與水怪角鬥。後人感其德稱“龍人”活動及與水怪角鬥地方為“烏龍江”(閩江下遊河段),疍民也就成了龍人後裔。
明清以前,凡有疍民船舶停靠的岸邊均建有蛇神宮。當地人稱蛇神宮為東宮或東家宮。到了清末,蛇神崇拜逐漸衰落,人們隻能從一些漁船或船屋中的朱紅色龍宮型神龕上找到這一信仰的依稀痕跡。隨著疍民文化與漢族文化的融合,疍民所崇拜的神靈也逐漸多元化,比如“青蛙”崇拜。疍民稱“青蛙”為“將軍”,認為青蛙身形矮小,且能暢行水陸,與疍民的生活頗有神似之處。
疍民另一個重要的信仰是媽祖崇拜。媽祖本名林默,又稱天妃、天後,出生於北宋年間,是地地道道的湄洲漁民,生前在海上救死扶傷,行善濟人,深得民心。當地漁民感念其恩,開始為她立祠祭奠,後經曆代皇帝36次加封和海上絲綢之路的傳播,其影響遍及世界各地,是中國東南沿海乃至整個東南亞華人圈中最重要的一位海神,也是疍民從事出海捕魚和起居生活的保護神。每年三月二十三日的“天後誕”,居住在岸上的疍民都會聚集到當地的天妃廟進香禮拜,為媽祖過生日;居住在漁船上的疍民則會把船停靠在離祠堂廟宇不遠的岸邊,坐在甲板上通宵達旦的觀看祭祀演出,場麵蔚為壯觀。
玄武崇拜也是疍民重要的習俗信仰之一。屈大均《廣東新語》雲:“吾粵多真武宮,稱曰祖廟。其像披發不冠,服帝服而建玄旗,一金劍豎前,一龜一蛇,蟠結左右。”玄武又稱真武、北帝,是龜蛇合體的水神。玄武山元山寺是東南沿海曆史最悠久的真武廟,始建於南宋高宗建炎元年(公元1127年),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移至今天的地址,占地五萬多平方米,規模宏大、香火旺盛,每年三月初三為北帝誕,來自沿海各地和東南亞的漁民也會紛紛來此祭拜,以求出海平安,風調雨順。
千奇百怪的海上禁忌
疍民靠海為生,出海航行是他們最重要的一項生活內容。小說《鬼吹燈》對此也有描述:“……在海上可千萬不能提‘倒’這一類的字眼,他們也絕不直接稱明珠為‘珠’,而是以‘蛋’呼之,因為代代相傳,皆說那些因為采珠或海難死在海裏的幽靈,也都被月光明珠的精氣吸引,一聽活人提到‘珠’字,就會在海底索人性命。”其實在疍民真實的海上生活中,各種禁忌也是無處不在,凡是對船和出海航行不利的象征性語言和動作都很避忌,尤其最忌諱漁船或船屋沾上穢氣,故而才有了如下諸多禁忌:
1、忌女人跨過“龍頭”(船頭最前端)。
2、忌“月頭婆 ”(分娩後未滿一個月的產婦)過船或碰到自已的船隻。
3、忌婦人跨過漁網,怕漁網沾上穢氣而捕不到魚蝦。
4、男人婚後四日或一個月後才準予上船出海生產。
5、船上行走不穿鞋,亦不準穿鞋者登船。這是因為疍民以船為家,長年生活在雲詭波譎的風浪中,身家性命財產都係在船上。
6、忌在捕魚時穿涼鞋或露腳的鞋:以免魚漏網。
7、忌陌生人走人船尾。因船尾是掌舵的地方,怕沾上穢氣導致駕駛不靈。
8、忌在船頭上大便。
9、忌在船上吹口哨:打口哨能招來颶風和鯨魚襲擊。
10、忌七男一女共乘一船出海:七男一女類似“八仙過海”,恐惹惱龍王造成翻船。
11、不能坐船頭和後主(拴纜木柱),雙手不準放在頸項後,不可蹦跳、走動要輕慢。
12、忌死屍從船頭上經過,認為人從船頭經過多是落水而死之漂浮之屍(俗稱“水馬”)為不吉利。如遇“水馬”從船前過就得負責打撈上來,如果遇而不撈,死者鬼魂無處依附將會依附於船上並作崇於他們,汙染龍頭,不利出海。
13、忌救落水者,疍民認為落水者皆該死,是水鬼找替身,如救落水者,將使水鬼無法找到替身而獲轉世,水鬼就會遷怒於救者,因此常有疍民見落水者而不救助的行為。
14、四是忌見一切反覆之物。如將煮飯的鐵鍋反覆在地上除煙灰,或將盆反覆在水麵或湯匙覆翻在湯碗裏,吃飯時,碗盤湯匙等餐具忌倒覆放置,吃魚時不得將魚身翻轉從另一側取食。如見反覆之器物,仍其行船的凶兆。
15、吃飯時筷子不能平放在碗上:因為船在海裏遇上風流時,需將桅放下,而筷子與桅幹、碗與船形似,筷子不平放在碗上意指行船遇風浪;且筷子不稱筷子,稱“篙”。
16、忌吃動物尤其是魚的眼睛,疍民認為眼睛是辨別方向避免觸礁的保證,吃之不吉。同時,疍民還會在自己的船頭兩側繪上一雙魚眼,稱“龍目”、“神目”,對之維護有如自己的眼睛一樣。
17、忌在船上用餐時把碗筷丟入海中,這意味著瞧不起漁家這個行業。
18、當船靠岸時,不準說“到了”,避忌原因是怕船“倒”了,避免在心理上留下陰影。
19、忌說“退”、“橫”等詞。疍民認為船遇大風浪才有“退”之事,而大風浪正是出海航行最大的危險,故而言“退”為“進”,福州語稱“曲蹄仔行船有進莫(不)退”。
20、忌說與“沉”福佬方言同音的字眼,“甜”因“沉”方言同音而改稱“纏”。
21、鹽不稱鹽,而稱“騷”:意在怕船被“淹”了。
22、忌打破屋內東西,認為彩頭不好;
23、忌說貓,認為捕捉的魚會被貓吃光;
24、忌殺烏鯊,認為烏鯊聞到死去同類的腥味後會在海裏報仇吃人。
25、上船不得打海鳥:據說這是早年傳下來的規矩,漁家隻捕海裏遊的東西,不能打天上飛的,因為海鳥救過迷航人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