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大學士的地域歧視(2 / 2)

古代中國是個立足於鄉土的社會,多個朝代都有家鄉五百裏以內不許為官的回避規定,就是要防範地方勢力。一個人通過科舉出來做官,同鄉是個非常重要的資源,官員鄉土情結割舍不斷,因此官場上的人往往不以政見而以籍貫論是非。同鄉總是互相提攜,互作奧援,一榮俱榮,一損俱損。每個朝代,以籍貫為營壘的權力暗鬥都很厲害。而科舉是士子進入官場最主要的路徑,哪個省科舉成績好,哪個省在官場的勢力就會更大。唐代以前,重要的政治人物多出於北方,這和北方開化更早,經濟文化比較發達有關。宋代以後風水轉過來了,北方被契丹、金人蹂躪,所謂“洙泗地,亦膻腥”,孔孟的故鄉也在異族統治下。反過來南方的經濟文化空前發展,南方人在政治版圖中的份額越來越重,一個重要的標誌是南方人的科舉成績越來越好。

宋代簡直是江西人的朝代,無論政治、文化都是天下楚翹,歐陽修、王安石、黃庭堅、曾鞏、文天祥、晏殊父子這樣的人舉不勝舉。明、清兩代,包括江西在內的整個南方,科舉成績更不得了,這和南方更重視教育的傳統有關,而重視教育的基礎是這些地方經濟上更為發達。明、清兩朝為了平衡南北的政治勢力,在鄉試份額上已經對北方有所照顧,南方有所抑製。即使這樣,江西、江蘇、浙江這些省在科舉中,成績還是遠遠地超過其他省。焦芳裁減江西鄉試名額是釜底抽薪的毒計,因此每三年江西參加會試、殿試的基數大幅度減少,那麼中進士的人數必然會受到很大的影響。中進士的人一減少,那麼當知縣,入翰林院,最後做部院大臣,直至進內閣的人就會減少,當地的政治影響也會隨之減弱。

焦芳所謂南人奸邪,不能為相的論據其實是非常可笑的。因為南方科舉的成績好,進入官場的當然更多,這有什麼奇怪的。而其他做官的人一多,其中貪贓違法的官員絕對數也會比別的地方多。楊廷和所說“因為一個奸民的行為而波及一方,是不正確的”,今天仍有現實意義。

清末有一個故事,戊戌變法失敗後,專門舉行一次經濟科的會試,廣東舉人梁士詒文章寫得很好,深得主考官之心,本來想錄取為第一名的,上報給老佛爺批示,老佛爺看到他是廣東人,心裏就不高興,康、梁這些“亂黨”多出自廣東。再看他的姓名,和梁啟超同姓,和康有為同名(康有為名“祖詒”),更是極不舒服,大筆一勾,這個“梁首康足”的才子就名落孫山了。而第二名是後來給袁世凱複辟帝製吹喇叭抬轎子的楊度,他也來自“亂黨”很多的湖南,同樣受到連累,丟了功名。老佛爺這番行為,可是地域加姓名的複合型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