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 打獵路上(2 / 2)

“小虎哥,你一定能抓著麼?我可想吃肉了,你可別叫我失望啊。”

“那當然,你也不看看我是跟誰學的,我爹呢!我爹是我們村裏最有名的獵戶。連狼都打過!後來把那狼皮扒了,還做成一個褥子,可暖和了,連肉也給吃了。我們村裏就我爹一個人打過狼。”小虎抬著頭,笑嘻嘻的說:“其實兔子最好打了,因為兔子最笨了,它走路就走一條線,來時走這條,回去時還走這條,好像不走那條道它就不認識路一樣,隻要在它路過的地方,下好套兒,一套一個準!我們什麼也不用幹,在那等著就行了。放心,咱們今天一定能吃著肉!”

“真是什麼也不用幹啊,就幹等啊?這也太簡單了啊。那我們也算是守株待兔了。”

“守株待兔?什麼意思?”小虎不解的轉過頭看晴朗問道。

“哦,守株待兔是個成語,說有個人一天看著一隻兔子不小心撞在一個樹樁上,死了,他高興極了,就撿回家做成菜吃了,後來又想著吃兔子肉,就成天的什麼也不做,呆在那個樹樁旁,等別的兔子撞上來。就可以不用勞動就有收獲了。後來就形容一個人懶,笨,想不勞而獲。”

“哈哈。那個人可算是真夠笨的了,哪有那麼多的兔子撞樹啊。要是這麼等下去還不得餓死啊。一般來說,每個動物都會有自己的路,怎麼能走別人的路呢?咦?你怎麼知道這個事的?你讀過書啊?”

“嗯,讀過幾天書。還認得一點字呢,嗬嗬”

“真的啊?都說讀書人會知道許多道理。你也定也知道了?我小時候爹娘也想叫我去學堂的。可是後來爹娘走的早,我連飯都吃不上了,就是想學也是不成的,你讀過書,要不你教我認字吧。”

許晴朗心底有些猶豫,她到是想教,可是她認識的字是後來簡化的簡體字啊,古代的通用字好像是繁體的吧。現在叫她看書,她一般的繁體字到是能看的懂,可是寫,那就完全是更一回事了,用簡化字教小虎,不會誤人前程吧?唉,一個小乞丐,現在還談不到前程什麼的,先教一點也行。“呃,好吧。不過我認的字也不太多。我到是可以把我認得的教給你,不過,你得答應我一件事,那就是我教你的字你隻可以用來看書,寫的字除了我一定不能給其他人看。”“這個可以呀,太好啦。隻要你肯教我,能認一個是一個,咱們可說定了啊。”小虎咧開了嘴,露出幾顆小白牙。

晴朗突然又想起了什麼,轉頭對小虎說:“小虎哥啊,我教你認字,這樣算不算你師傅啊?要是算的話,用不用磕個頭簡單拜個師啊什麼的。還有啊,以後你可得對我好啊,有好吃的,好用的都得先緊著我呀,這樣才叫尊師重道啊。”小虎回頭,眼睛一瞪:“你不是我師傅,我有好吃的好用的,不也給你了麼?”

晴朗一想也是。現在身上穿的還是小虎的衣裳呢!吃的大多數也是小虎討來的,不由的頭一縮,訕訕一笑:“我說的是將來,將來你也不能欺負我,要對我好啊。”小虎樂了,點點頭:“放心吧,討得東西,我什麼都分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