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4章(2 / 3)

我古怪地笑了一下,退出這所校園。

我怎麼能到這裏來應聘呢?

走出學校的鐵門,回望安安靜靜的校園,我覺得剛剛做完一個夢。

我沒作任何思考和選擇,向右邊的街道走去。在一家小店門前,我意外地遇到了以前的那位男同事。

在我的印象中,他屬於偏胖的體形,兩年過去,卻變得精瘦如柴,要不是他主動招呼我,我根本不可能認出他。

"白天,我的好兄弟,"他一把抓住我的手說。

我被他形銷骨立的樣子嚇了一跳,隻是盯著他,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他的臉上立刻現出羞赧的神色,結結巴巴地說:"你一定不認得我了......聽說你這兩年發了大財,我......為你高興呢。"

他這時候的情態,就像那一次從辦公樓追出來邀我去豆腐店時一樣。他那謙卑和自甘下賤的樣子,讓人無法懷疑他的話不是打心眼裏說出來的。

我苦笑了一下,並沒打算糾正他的話。憑我的經驗,當人們說你發財的時候,你是沒法糾正的,越糾正,就越顯出你真的發了財,而且是發了大財。

他依然抓著我的手不放。他的手像魚一樣粘,把我的手弄得潮乎乎的,泫膩膩的,我很想抽出來,但是,他像握著一件寶物,越抓越緊,使我煩躁。

在這樣的時候,我不希望遇見故人。

他依然熱烈地盯住我,卑賤得讓人感動。我隻有做出跟他一樣興奮的樣子說:"不管發不發財,既然是老朋友相見,為什麼不去喝一杯?"

他高興得身子一躬,脅肩諂笑說:"喝一杯......我早就想請你去喝一杯,就怕誤你的事,才沒敢提。"

往酒店去的路上,我心裏像紮進了一枚帶著髒物的刺。他怎麼變成了這副形象?在人類擁有的所有品質中,要說我最看不上的,恐怕就是自認下賤,我的這個同事,以前絕非如此,是誰抽去了他的脊梁骨?

他好像不敢於把選擇酒店的權利搶過去,因此,他在我旁邊,扁著身子走路,瘦削得如一顆指頭似的肩膀時不時地冒到我的前麵,又迅速地退後半步。按我當時的心情,隻想丟下他不管。

我心裏產生了惡毒的念頭,就是把他帶到頂頂低級的酒店去,用事實向他說明,我不僅沒有發財,而且馬上就要淪落為食不裹腹的流浪漢。走了幾家,雖然已經夠低級的了,店麵破敗,地板是粗糙的磨石,垮兮兮的餐桌,桌子底下扔了一大堆粉紅粉紅的餐紙,類似於女人經期扔在廁所裏的衛生巾--可我還覺得不夠,又繼續往前走。我有意無意地看他的表情,他永遠都豁著小嘴,張著鼻翼,恭順得如一隻養了數年的狗。足足走了半個小時,我才停住了腳步。

這裏有一家小吃店,專供外地來務工的人使用。我們進去的時候,正有五六個從內蒙古來的高大漢子,圍在一張桌子上吃麵條,髒汙油膩的桌子中央,放著一堆剝好的生蒜,漢子們吃一口麵,又戳起一顆蒜放進嘴裏,嚼得卟卟作響。

我不動聲色地尋凳子坐下來,可我的那位男同事卻不坐,臉上很尷尬。我知道他心裏想什麼,他決不會認為已經沒人給我發工資了,而是認定我看不起他。

我全無所謂。

一兩分鍾之後,他才坐下來,笑著對我說:"還是白天聰明,我正有話對你說呢,來這裏吃飯的人聽不懂我們的話,最合適,最合適。"

老板按我的吩咐,炒來幾樣菜,又提來一瓶酒。

酒的名字稀奇古怪,大概產自北方,專供蒙古漢子們喝的,度數高得沒譜,喝一口下去,像吞下一團火球。

我對他說:"你好好喝,我喝酒不在行,你是知道的。"

這時候,他恢複了正常,點了點頭,跟我碰一下杯之後,接連喝下兩杯。

酒力太勝,他的臉紅了。憂鬱爬上了他的眼角。我喜歡他這時候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