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章 小事三則(1 / 3)

朝陽區孫誌文,長得容貌俊美,風流倜儻,學習不怎麼樣,卻喜歡上網。大三的時候,因為考試成績很差,好幾門掛科,被學校老師勸退,一直待在家裏做宅男,好在家裏拆遷補償款很多,父母又很爭氣,做生意的好手,所賺的錢,夠他躺著用幾輩子的。所以他也不為工作前程著急。某天閑著無聊,無意間點開一個成人網站,幾張照片,三五個小電影,尤其是那些描寫露骨的故事情節,讓孫誌文熱血沸騰。他覺得自己白活了,對著鏡子端詳了半天自己的樣貌,覺得就這麼浪費青春實在可惜,於是開始在各大論壇和聊天室閑逛,接二連三的幾次約會,讓孫誌文有些灰心喪氣。凡是在網絡上釣魚的女子,要麼很老很醜,要麼就是野雞,三番幾次下來,孫誌文興趣索然,覺得自己應該去外麵找找,網絡比較是虛幻的,生活是真實的。有天黃昏,孫誌文路過某個酒吧門口,看到櫥窗的位置坐著一個年輕漂亮的女孩,在托腮發呆,那樣子一下子把孫誌文吸引住了,他感覺自己從來沒有見過如此美貌的女子,便禁不住呆愣愣地凝視著她,許是那個女孩覺察到有人在看她,轉過臉來衝孫誌文微微一笑,刹那間如百花盛開,孫誌文意亂情迷,腿腳不由自己走進酒吧,湊到女孩的對麵與她搭訕。或許是天作之合,沒費吹灰之力,孫誌文便問明了女孩的姓名和聯係方式,同時也知道女孩剛從外地來京,還沒找到住處。孫誌文大喜,邀請女孩去跟自己住。女孩說:你是自己租房還是跟別人合租?孫誌文說:家裏拆遷,補償了兩套房子,父母住一套,我自己單獨住一套,因為我平時很少和人來往,所以連周圍的鄰居都不認識。女孩點頭,問清了他的住址對他說:你先回去,我回賓館收拾一下,晚上去你家。孫誌文回到住處,先給父母打了個電話,就說自己這段時間想學點東西,想要點錢。父母很高興,就往他的卡裏打了一大筆錢。同時保證不來打擾他,讓他安心學習。到了晚上,那個女孩果然拎著行李來了,自己介紹說:我小名叫莉莉,我相信一見鍾情,同時也愛慕你的俊秀,所以我就對父母說在北京找到了工作,我們也可以慢慢相互了解去接觸,直接談朋友也可以,不過,要這樣的話,你就得養我了。孫誌文十分高興,倆人正式開始同居。過了一段時間,女孩忽然說想外出工作,孫誌文雖然不太願意,可也考慮到兩個人在一起待久了,除了房中事,幾乎無事可做,這樣下去,兩人之間會產生矛盾,加上看女孩一直不開心,不忍心拒絕,也就同意了。從此女孩早出晚歸,孫誌文因為有父母給的一筆錢在手,除了上網,幾乎無事可做,所以繼續在家做宅男。這天下午,北京開始下起大雨,直到晚上也沒停。孫誌文還以為女孩因為下雨留在公司不回來了,可就在這時候,聽到外麵鑰匙開鎖的聲音,然後女孩推門進來,先把濕衣服脫下來掛在衣架上,然後又脫下腳上的靴子,讓孫誌文幫她把上麵沾著的泥巴擦掉,自己上床鑽到被窩裏。孫誌文看那雙式樣新穎的最新流行款式的鞋子沾滿泥巴,感覺很可惜。女孩說:我不是故意讓你幹這種事情,我是想讓你知道我對你的心意。聽到外麵的雨點聲慢慢小了,女孩信口吟了句詩:淒風冷雨滿京城,讓孫誌文對下一句。孫誌文喃喃了半天才推說自己不懂詩。女孩笑道:你也算是多半個大學生,還是中文專業的,怎麼會不懂詩呢?真是掃興。於是勸他沒事少上網,多看點有用的書,孫誌文答應了。兩個人的關係越來越好,出雙入對,慢慢的父母知道了。孫誌文上麵有個姐姐,已經出嫁了,姐夫宋某,也是個花花公子,聽說以後暗中跟小舅子說,自己想見見莉莉,幫他把把關。孫誌文跟莉莉說了,莉莉不同意,宋某便偷偷躲在樓道裏,見莉莉上樓,借著昏黃的燈光看到莉莉天使的麵孔,魔鬼身材,不覺神魂顛倒,不能自持,於是上前攔住,嬉皮笑臉地自我介紹。女孩聽說此人是孫誌文的姐夫,心中有些懊惱,見他嬉皮笑臉地動手動腳,不覺有些生氣,於是大聲呼喊孫誌文的名字,孫誌文出來以後,看到這一幕,居然沒有勸阻,還說姐夫跟女友開玩笑,隨後拉著女友進房,宋某從後麵跟了進來,趁孫誌文倒水的功夫,伸手抱住女孩就要親吻,女孩大怒,掙脫了宋某甩門而去。宋某被孫誌文趕出家門後,很不死心,於是就倒女孩工作的單位去找她,他正好有個同學在那裏做大客戶經理,指名要老同學幫忙。那個同學緊鎖眉頭,思索半晌說:你說的這個女孩我知道,但是,已經死去好幾年了。宋某十分愕然,回到告訴了孫誌文,孫誌文以為是姐夫胡說八道,再次把他轟走,但是心裏還是很忐忑,到了夜裏,倆人親熱完以後,孫誌文對女孩說了宋某告知的那番話。女孩承認說:你姐夫說的是真的,沒錯,我就是鬼。可是你想得到美女,我想得到帥哥,我們兩人個隨所願就足夠了,管它是人是鬼幹什麼?孫誌文對此話很讚同。後來老家老了親戚,在北京住院治療,孫誌文的父母就把孫誌文現在住的這套房子借給了老家的親戚,孫誌文抗拒無奈,隻好返回父母家。女孩也跟著來了,別人都看不到她,隻有孫誌文能看得見。到家以後,便讓女孩在自己的書房住下,孫誌文晚上住在書房,也不會臥室。父母都覺得很奇怪,女孩回去探親,孫誌文才偷偷告訴自己的母親。母親大驚失色,告誡孫誌文跟女孩斷絕關係,孫誌文不聽。父母很是擔憂,想盡一切辦法,請了無數的大師,也無法驅趕走這女孩。有天孫誌文的母親要親自下廚做飯,就讓孫誌文幫著自己去市場買些調料回來,孫誌文感覺數量不少,自己記不住,於是就從日記本上撕下一張紙,找了個鉛筆頭,寫在上麵。買完東西回來,這張紙條就放在書房的桌子上了。因為第一次去市場買東西,還遇到無賴訛詐,孫誌文覺得心裏憋氣,就在紙上又寫了一段話。可能是因為孫誌文常年玩電腦,提筆忘字,紙條上有很多錯別字。花椒的椒字錯成了菽,生薑的薑寫成了江,可恨寫成了可浪。女孩回來後見到了這張紙條,翻過來在後麵寫到:何事可浪?花菽生江。有婿如此,不如為娼!於是就告訴孫誌文說:我當初以為你是個溫文爾雅的讀書人,所以才答應跟你處朋友同居。沒想到你徒有其表,外表雖然很帥,可一肚子草包,可恨我如花似玉,自認聰明絕頂,最後還是以貌取人,這樣下去不被人恥笑才怪呢。說完一下子就不見了。孫誌文聽了女孩的話,雖然很慚愧,卻還是想不通這女孩說的話,正在自己發呆的時候,趕上宋某跟著妻子回娘家,宋某問起女孩,孫誌文隨手把紙條交給他,結果這事兒被宋某傳出去,成了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