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4章(2 / 3)

可是沒多久,李雪又打電話來,說小陽這幾天跟他睡熟了,沒他講故事怎麼也不肯睡。他馬上答應這就去給他講故事。小陽看到他非常高興,拉著他要他講故事。他講了片刻後,小陽就睡著了。正要回去,李雪說:“坐坐吧。”他們坐了下來,卻不知道要說些什麼,隻有牆上的鍾在嘀嗒嘀嗒地響著。

不知過了多久,羅立說:“對了,我帶小陽去醫院看過了,醫生說換個眼角膜就可以了,你為什麼不給他換啊?”李雪說:“我知道,當時他的眼睛壞了的時候,醫生就說以後可以換的,但至少要等到八歲。我正好趁著這幾年掙些錢,說什麼也要讓他看見。”

“錢的事我來解決,你不用擔心。”

李雪忙搖頭說:“不不,怎麼能要你的錢?不應該的。”

羅立說自己喜歡這個孩子,而自己又沒有家庭,錢拿來也沒什麼用,就當是借她的吧。說了半天李雪才同意。

可是羅立說了這話後的第二天就不見了人影,打電話也不見回,去他那找,房東說他已經搬走了。李雪感到很是不解。

半年後,小陽八歲生日的這天,李雪突然接到醫院的電話,叫她帶孩子去做手術,錢已經有人付了,而且角膜也有捐獻者。她突然想到了羅立,但是,角膜呢?她問醫生,醫生也說不出個所以然來。

手術很成功,醫生說小陽很快就可以看到陽光了。李雪高興之餘也在想著羅立,她知道這錢一定是他墊付的,但是角膜呢?他去了哪呢?

幾天後謎團解開了,一個警察把一份東西交到了她的手裏。她打開一看,原來是羅立寫的一封信:

嫂子,請原諒我這樣叫你,我不配,我本來是你的仇人……

在這封信裏,羅立講了一個驚人的內幕。原來李雪的男人因為小陽眼睛瞎了而跟她離了婚後,就到了外地去打工了,在一次偶然的機會裏遇見了羅立。兩人非常投機,成了好朋友。後來他們因為打了一年工沒拿到一分錢工資,就鋌而走險,把工頭綁架了,本來隻是想要回自己的錢,誰知道一時失手竟把他打死了。正在這時,他們聽到了警察來的聲音,李雪的男人要去引開警察的注意,還對他說:“兄弟,我很後悔離開老婆,如果你有機會,就去我家照顧他們。”說著不由分說,就衝到外麵去了。他從窗子逃走的時候,遠遠地聽到了幾聲槍響。後來才知道是他已經沒有生的念頭了,拿著一根像槍一樣的東西衝出去,被警察以為他要反抗……

他逃跑後,四處躲了幾年,見風聲過去,就到了這來。找到李雪後,但不知道怎麼對她說這事,就租下了她對麵的樓房,暗中照顧她。但他不知道小陽是個瞎子,而他過去也是個瞎子,一直到二十歲的時候父母花盡了所有的錢才使他複明。正是因為那段失明生活,讓他對社會非常不滿。他沒想到小陽會有“送你一片陽光”的那些想法,相比之下,他萬分慚愧。離開李雪後,他在外麵打了半年工,然後就去自首了。他對警察說明了情況,要把這半年打工的錢給小陽治眼睛。警察同意了。後來他被判了死刑,他沒有上訴,又提了一個要求,把他的身體捐出去做醫學研究,而眼角膜就指定給小陽。

他在信的最後寫道:如果小陽問起我來,你就說叔叔像他一樣,把一片陽光送給了他。也希望他以後像過去那樣,把陽光送給很多需要的人。

李雪看完了信,心裏不知是啥滋味,隻是緊緊地抱住了小陽……

百倍償還

這天晚上張和生不知道是為什麼跟老婆吵了一架,還大打出手,結果臉被老婆抓傷了。覺得很沒趣,就上街逛了。走到一條街上,看到那些個洗頭房裏透出來的曖味的燈光,想到聽朋友們說的裏麵如何的快活,就走了過去。

還沒到門口,就被一個女人拉了進去:“老板,要洗頭嗎?我們這裏有最好的小姐。”長這麼大還是頭一次進這種場合,他臉紅了紅,隻點著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