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茉莉與雪茄》
不甚了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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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過澡之後,蕭瀟匆匆忙忙地換上衣服。將最後一粒扣子扣上,蕭瀟甚至沒來得及梳頭發就跑出了寢室。
時值七月,北京的天氣異常地悶熱,傍晚也沒有一點涼快的感覺。
陸之渙已經在這裏等了蕭瀟四十分鍾了,額頭和鼻尖都是汗珠。
蕭瀟小跑著來到陸之渙麵前,從身側的挎包裏掏出一張紙巾,踮起腳來體貼又細致地給陸之渙擦汗。
她的動作很小心,臉上掛著笑和他認錯:“我錯了之渙,以後再也不會讓你等這麼久了。”
陸之渙被她的話逗笑了,他捏了一把她的鼻子,“傻妞啊你。”
蕭瀟傻乎乎地點頭:“對啊對啊,傻妞就是我。”
“哎,算哥倒黴,找了個傻妞當媳婦兒。”陸之渙嬉皮笑臉地攬過蕭瀟的肩膀,“走,帶傻媳婦出去找樂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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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調山莊,盛家。
今天是盛家大小姐盛宴的二十五歲生日,因為盛宴生來就高冷,過生日隻喊了自己關係好的十幾個人過來。
這些人要麼是從小一起玩大的死黨,要麼就是她弟弟盛年的朋友。
盛家有一兒一女,盛年比盛宴小了三歲,民間有句老話說得好:家裏排行老二的都沒皮沒臉。
這句老話在盛年身上得到了很好的應證。
這小子從小就不聽話,能下地走路以後就沒少給家裏惹過麻煩。在學校那也是出了名的小霸王,沒人敢惹他。
不過,盛年有一點比別的紈絝子弟好得多:他從小就知道自己要什麼,分得清什麼事情比較重要。所以,不管他在外頭怎麼亂鬧,學習一直沒耽誤。
現實往往就是這麼殘忍,在學習這件事兒上,有的人的確天賦異稟,不用通宵、不用頭懸梁錐刺股,照樣能考得比你好。
盛年就是這種人。
聽著的確挺招人恨的。
當初他和陸之渙還有另外幾個朋友在一所高中念的。高考的時候,隻有盛年一個人考上了大學,而且還是重本。
而陸之渙和其餘的幾個人,全部都被家裏逼著複讀了,勉強夠到了本科線。
他們聚在一起的時候,最常說的一句話就是:盛年,你這命,真是好得無敵了。
——
等了一個多小時,盛宴實在是耐不住性子了。
她端起酒杯猛灌一口,暴躁地看向盛年:“他到底什麼時候到?”
“據說他女朋友睡過頭了。”盛年把盛宴手裏的杯子接過來,輕輕地晃動瓶身,臉上的笑很淺,“真不知道是個什麼樣的姑娘,能把陸之渙勾成這樣。”
盛年跟陸之渙那是光著屁股那歲數就在一塊兒玩的,相處這麼多年,彼此都清楚對方是什麼德行。
他們這群人裏,沒有一個是那種能對女孩子服服帖帖的人。
陸之渙之前談過的女朋友那可多了去了,但沒有一個人比得過現在這個女朋友。
每次說起來蕭瀟的時候,陸之渙那眼神溫柔得都恨不得擠出水來。
“我也很好奇。”
盛宴話音剛落,陸之渙正好拉著蕭瀟走進來。
盛宴盯住蕭瀟看了足足一分鍾,最後發出一聲嗤笑。
那句話怎麼說的來著?看了你喜歡的人,我才知道,自己是敗給了你的品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