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城市繁華套路深(1 / 2)

故事從那年開始。

一個生活在小縣城十六年,高中沒讀完就綴學在家,從此遊跡江湖,其實就沒出過縣城的小憤青。

那年,小憤青再也不願做一隻籠中小鳥,不顧父母反對幹了一件驚天動地的大事。

“莊生,你有本事走了就別給老子回來。”父親莊誌強憤憤地追著跑了一段,撿起磚頭朝噴著尾氣的車尾砸去。

沒錯,那年我離家出走了,父親站在車外氣得鼻孔噴氣,對著我說的那句話猶如五雷轟頂。

“我一定會好好混個名堂出來。”靠著窗第一次感覺到前所未有的自由,我意氣風發,好高騖遠地憧憬著自己能有一番大作為。

疏不知現實是殘酷的,我被同行的禽獸“瓜仔”騙光了所有家當,找不到工作,居無定所,沒過多久就淪落到了流串街頭的地步。

那天,同樣是一個雨夜,雨很柔和,天氣很冷,很冷。

我第一次認識了他,是他在我最困難時幫了我一把,也是他帶我第一次走上了人生的歧途。

他叫冬文,個子不是很高,黝黑色的皮膚,寸頭,三十出頭的樣子,臉呈正方形,當然也不是方方正正那種,就像一塊被廚師操作失敗的大餅,居然還有雙下巴,胸圍腰圍均屬中等,但下肢偏瘦,完全像是卡通動畫片裏麵的黑版海綿寶寶,眉毛長得亂七八糟,中間還有斷紋,【聽說眉毛中斷的人很狡詐,聽說……隻是聽說……別當真。】兩隻眼睛黑白分明,雖然無光,但眼神卻很犀利,烏漆麻黑的鼻孔下麵還露出半截鼻毛,【哦……忘了講耳朵和嘴巴,哎……算啦!屁話太多了。】在他臉上沒有三十歲男人常見的八字須,甚至下巴上都見不著殘留的胡渣。

後來才從他口裏得知其實他是很樂意留胡須的,至少他認為那樣很有男人味兒,不過他女朋友會覺得比較紮臉,老是不讓他親親,所以他狠下心來就刮掉了。

初次碰見冬文是在518路公交總站,準確說不叫碰見,至少那不是一種正常的見麵方式,對與我的人生低穀來說那不是。

那天人潮擁擠,正趕上某商場折扣大血拚,我卷縮著身子蹲在一個餐飲店門前期待著有人能把沒吃完的食物扔進那個垃圾桶。我以經餓得快不行了,此刻的我不在意別人的白眼,在這裏沒人會認識我,他們隻會把我當作一個乞丐。

我披著一件在垃圾處理場撿來的破棉襖,那臭味能熏走方圓三百米內所有有意識動物,但比起饑餓和寒冷,那對我來說什麼都不算。

那時的冬文還是個爬手,就是小偷的意思,搞些順手牽羊的勾當。用他的話說叫創業,到手了就叫收益,越是沒文化的人就越是要在別人麵前把自己包裝得很文藝範。

後來接觸多了才知道冬文的處事原則跟別的小偷有些許不同之處,後來我努力說服自己是因為這些原因才同意與他同流合汙,但其實我是別無選擇。

他給自己定了個四不偷的規矩,老不偷,小不偷,窮不偷,病不偷,這也不失為一種盜義,雖然冬文這種做法在同行中飽受詬病,但至少我是認同他的行為。

當我注意到他時,他正在對一個奮力擠公交車的大叔下手,那節點正值下班高峰時期。

冬季的白天本就那麼短暫,才五點來鍾天色就逐漸暗淡了下來,夜空中飄落著雨夾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