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遺書和陣亡通知書(1 / 2)

烈士家屬你好:

陸昭明同誌在執行抗洪救災任務時不幸被洪水衝走,同誌們連續打撈尋找了半個月,最終找到陸昭明同誌的屍骨,因腐爛程度嚴重,隻能就近掩埋。

陸昭明同誌在工作中表現優異,參軍12年來立下特等功一次,一等功三次,二等功五次,三等功九次,最後為部隊獻身,現特授予烈士稱號。

此致敬禮!

宋寧看完最後一個字,收起了心裏那一點雀躍。

陸昭明是一個戰士,這個男人奮鬥一生最後為國捐軀,他值得被人尊重。

不過他卻不是一個合格的丈夫和父親!

保家衛國沒有錯,但是他娶妻生子後11年隻回了兩次家就是他的不對。

每次來去匆匆,妻子和孩子甚至沒有跟他見過麵,直到他現在戰死家裏連他的照片都沒有一張。

他在人世間走了一遭,卻沒留下任何痕跡,也是可悲。

接下來是一封遺書,戰士們每次去出任務都會留下遺書和指定撫恤金接收人。

他們都是抱著必死的決心,寧願獻出自己的生命,也要服從組織完成任務。

宋寧你好:

這11年來我們聚少離多,幾乎沒有感情,你寫信告訴我,你給我生了四個兒子,我感謝你的付出。

這些年一直盼著你的來信,你卻很少給我寫信。但也不怪你,是我對你的關愛太少。

這次的任務非常危險,如果我能活著回來,就能光榮退伍。

這些年我也想清楚了,不管你愛不愛我,心裏裝的是誰,我們既然有了四個孩子,等我回來了就好好的過日子。

如果我不幸犧牲,我死後撫恤金留給你和孩子,不求你為我終生不嫁,隻求你看在錢的份上,幫我把4個孩子撫養成才。

最後是一張彙款單,一共1144塊錢,這在80年代已經是一筆巨款,是這個男人用生命換回來的錢!

印象中原主沒給他寫過信,估計是婆婆為了讓他安心,特意找人冒充的。

陸昭明這些年的工資不低,婆婆和三個小姑子時常打扮的光鮮亮麗,家裏牛奶補品沒有斷過。

特別是小姑子,嫁的丈夫家裏有點錢,她又會撒嬌討好老母親,家裏青磚瓦房都蓋起來了。

七八十年代的軍官,工資雖然不說高的離譜,一路晉升下去,每個月五六十塊錢是少不了的。

單單從撫恤金的額度計算,陸昭明當兵12年,這筆撫恤金恐怕是按照N+1的方式補償的,折算下來,陸昭明近一年來每個月的工資是88塊錢。

原主這些年跟婆婆住在一起,過著手心向上的日子。

陸昭明說是當兵去了,卻沒看到一分錢回來。

這些年原主不僅要守活寡,經濟上也很困難,手上的每一分錢都是從牙縫裏摳出來的。

難怪她會有怨言,隻是虐待四個不諳世事的孩子,確實是不應該。

如果她剛剛態度不夠強硬,這封信恐怕會落到婆婆手上,裏麵的彙款單她估計也見不到。

從婆婆勢在必得的態度可以看出,她是知道信裏是有錢的,恐怕陸昭明這些年的工資也按時彙過來了,隻是沒有落到原主手上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