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下學期的第一個星期天,剛好白天沒課,隻有晚上有晚自習,所以季桃夭在家裏睡了一個大懶覺。吃過了中飯,季桃夭見季建國還在他自己的房間裏,不知道在幹什麼。連季桃夭叫他他都沒有聽見,季桃夭心想,不就是要他去找一張新的餐桌布嗎,怎麼這麼久還沒找到?於是季桃夭推開了季建國房間的門,沒想到卻是看到了一臉淚痕的季建國,季桃夭又驚又怒,她很為這個父親不值,畢竟是那個女人拋棄了他們,為什麼被傷害的人還要去思念一個傷害他們的人呢?於是季桃夭砸碎那個相框,被季建國甩了一個耳光之後就衝出了家門。
其實季桃夭也不知道該去哪裏,她覺得心裏亂糟糟的,像是有無數條線纏繞著,無論怎麼解都解不開,找不到那個線頭。於是她在街道上晃悠了幾個小時以後就回到了學校,坐在了後山的花壇邊。季桃夭一個人靜靜地坐著,連有一個人靠近了都不知道。
“喂,是你呀!”一個聲音突然出現在季桃夭的耳邊,季桃夭嚇得跌坐在了地上。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怎麼會有這麼好玩的人?”
那一個穿著大紅連衣裙的女生笑得很開心,關鍵是,她和季桃夭穿了一條一模一樣的裙子,也就是說,她們兩個撞衫了。大家都知道,撞衫,是一件多麼尷尬的事。
季桃夭不急不慢的起身,然後淡淡的拍著裙子上的灰塵,睨了一眼眼前這個笑得這麼豪邁的女生後,再不看她,然後又自己一個人坐回了花壇邊,並不說話,神情淡漠而疏離,仿佛她眼前的這個女生是個隱形人。
莫無憂自己一個人在一旁傻笑,傻笑完了之後她發現這個女生居然一句話也不說,被她嚇成這個樣子居然一句話也不說!!莫無憂開始認真審視著這個女生,白皙的皮膚倒還不錯,隻是長了一張太平凡的臉,而且臉上淡漠的表情就好像是寫著:生人勿近。莫無憂更加好奇了,這樣一個女生,在花一樣的年紀,為什麼是會這樣?至少不該是這樣。
然後莫無憂十分自然地坐在了季桃夭身邊,“嘿,你好,季桃夭。”
“嗯。”
“這樣就完了?”
“嗯。”
“你都不會回我一句‘你好’嗎?”
“你好。”
“你,你都不問我叫什麼嗎?”
“我知道。”
“那你都不好奇我為什麼知道你叫什麼嗎?”
“有點。”
“那你幹嘛不問?”
“不想。”
“你,我還真是,你還真是......沒辦法。”莫無憂徹底被打敗了。
其實從莫無憂出現的這一瞬間季桃夭就已經認出她來了,不,應該說整個十一中沒有人不知道莫無憂這個名字,當然你也會意外為什麼季桃夭這種性格的人會知道莫無憂,很簡單,因為這個星期季桃夭曾經目睹過莫無憂在全校同學的麵前給一個男老師遞情書的場景。那個場景確實夠......霸氣!隻能用‘霸氣’這個形容詞來形容。因為莫無憂是在星期一的升旗儀式上遞的情書,這都不是重點,重點是那個男老師當時正在進行全校演講,演講完畢之後,大家就聽見了莫無憂同學揚著一張杜鵑般的笑臉,大步流星地走向那個男老師,言辭懇切的說:“李老師,我喜歡你,請你做我的男朋友。”然後手中還遞出了她寫的情書。
這個事件曾經一度成為十一中的熱門事件,據說那個男老師是莫無憂她們班的班主任,人長得帥而且又有錢,也就是典型的高富帥。這都不是重點,重點是人還溫文儒雅,待人有禮,見識廣博;如果這些都還不是重點的話,那麼重點就是,這個男老師還沒有女朋友。
在莫無憂做出了這樣驚天地泣鬼神的事件之後,如果季桃夭還不認識她的話,那麼隻能證明兩點:要麼是季桃夭星期一沒去升旗儀式;要麼是季桃夭不是十一中的學生。很遺憾,兩點都無法證明。綜上所述,季桃夭認識莫無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