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失憶的年輕人(1 / 2)

塔裏安特是一座極具古代典雅氣息的小鎮,有著許多由大理石鋪成的寬闊街道,街道兩旁則是一間間如同象牙般潔白整齊的居民房。這是一個秋天,也是塔裏安特最美的季節,粉蘭花樹的香味彌漫了整個小鎮,街道上隨處可見從外地趕來觀光旅遊的外鄉人。這幾天,街道上的陌生麵孔越來越多,讓小鎮上的酒吧和旅社生意異常火爆,居民們樂此不疲地工作著,忙得不可開交。畢竟錢這種東西普天之下誰能經得起它的誘惑呢?然而,今天清晨小鎮上發生了一件事情——又來了一個陌生的年輕男子。這本就是一件很無關痛癢的小事,可是令大家驚訝的是這個陌生的年輕男子竟然赤裸裸地來到了小鎮。最先發現該男子的是一大早工作的城市清潔工老杜威,當時老杜威正沿著東邊的一條街道打掃,途經教堂的時候發現了他。這間教堂的建造曆史可以追溯到上個世紀初,可以毫無疑問地說它是塔裏安特最古老的建築,沒有之一,同時也是小鎮唯一的教堂。教堂裏隻住著一位年邁的神父——坎特·吉爾。每天坎特·吉爾都會一大早起來,首先第一件事做的是用自己瘦弱的身體打開教堂厚重的大門,然後開始準備一天的祈禱工作。坎特·吉爾打開了大門,外麵的天色微亮,還是一片霧氣蒙蒙。街道上除了老杜威,再沒有其他人影。坎特·吉爾向杜威打招呼道:“老杜威,早上好。”老杜威正忙著往裝載垃圾的手推車上搬運東西,聽見有人向他打招呼,四處慌忙一望,這才發現原來是神父,於是滿是皺紋的老臉擠出微笑回應:“你也早上好,敬愛的神父。”言罷,老杜威繼續做著手頭工作,吃力地將一件長方形的東西往車上推。他的駝背仿佛一張緊繃的弓,看起來隨時都有可能斷裂。坎特·吉爾於心不忍,忙走下台階:“讓我來幫你吧。”“不用麻煩你,神父。”老杜威見神父過來,使出全身氣力一推,那件東西終於上了車。他趴在車梁上,累得上氣不接下氣,低聲抱怨:“這個家夥可真沉啊!”老杜威稍作休息,來不及和神父告別,便拉起車轅,準備離開。坎特·吉爾微笑著搖頭:“世人總是那麼匆忙。”就在他轉身的那一刻,一隻戴有戒指的手從老杜威的車子側麵無力地垂下。坎特·吉爾皺起眉頭,問:“老杜威,車上裝的是什麼東西?我好像看見了一隻人手!”“什麼?人手!?”老杜威忙停下車,將那隻手放回車子,敷衍道:“您看錯了吧,那是一隻袋子,應該是旅遊的年輕人隨意丟棄的。”過程中,他始終用身子擋住坎特·吉爾的視線。坎特·米爾:“難道是我看錯了?”他快步走向車子,想要證明自己剛才的所見。他每靠近一步,老杜威臉上的表情就緊張一分。老杜威實在忍受不了煎熬,倉促地告別:“神父,我還有事,得先走了,再見。”他拉起車子打算逃離神父。坎特·米爾的聲音不再溫和,他命令道:“我讓你停下,快點!”老杜威好像十分敬畏這位年邁的神父,隻好停下車子等待事情的暴露。車上,蓋著一張完整的白色塑料,把車裏的垃圾裹得嚴嚴實實。坎特·吉爾雖然視力不佳,但清清楚楚地看見白色塑料突起的輪廓分明是一個人的身體。他一把揭開白色塑料,看著躺在車裏昏睡過去的裸體男子,目不轉睛地問:“這個陌生的年輕人是誰?”老杜威的回答更像是自言自語:“他是我剛才發現的,就這麼一絲不掛地躺在教堂台階下麵的街道,我......我隻是想把他帶回家好好照顧,說實話,我的身體越來越來差勁了,也沒有孩子,想有一個人為我養老送終,真的。”老杜威摸著眼角,言語顯得淒楚。坎特·吉爾沒有理睬老杜威,眼睛一直不曾離開昏睡的年輕男子,說:“他必須留在教堂,直到他醒來離開。”他的語氣不容置疑,老杜威失望地歎了一口氣,隻好和他一起把年輕男子抱進教堂。將年輕男子放上床安置妥當後,老杜威離開了,神父也開始今天的餘下工作,剩下的隻有靜靜等待年輕男子的蘇醒了。六個小時過去了,此時已經是中午,年輕男子的手指微微動了兩下。他緩緩睜開沉重的眼皮,望著陌生的天花板,一頭霧水:“這是哪裏?”“這裏是教堂,塔裏安特的教堂。”坎特·米爾端著食物從屋門走了進來,他看著醒來的年輕人微笑著說:“年輕人,你叫什麼名字?”“我叫什麼名字?”年輕男子低頭開始思考這個簡單的問題。想了好半天,他也沒有想起自己叫什麼名字,隻覺得腦子一片空白,痛苦地捂著腦袋喃喃自語:“我不知道,我怎麼記不起我的名字了,這是為什麼?”坎特·米爾放下食物,安慰他:“或許你的思維仍不清楚,要不洗個澡,換身幹淨的衣服,興許你就能記起自己的一些故事了。”年輕男子掀起身上的被子,想要坐起來,這才發現自己全身沒有穿一件衣服,臉色立馬羞紅,點點頭:“您說得很對,我這樣的確太失禮了。”坎特·米爾拍了拍年輕男子的肩膀,慈善的笑道:“我已經將新衣服放在浴室裏,快去吧,孩子。”“太感謝您了,我都不知道怎麼報答您了。”坎特·米爾雙手握在胸前,虔誠地禱告:“這一切都是主的安排,我隻是謹遵他的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