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科目核算企業確認的應從當期利潤總額中扣除的所得稅費用。
(2)本科目可按“當期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費用”進行明細核算。
(3)所得稅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
①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確定的當期應交所得稅,借記本科目(當期所得稅費用),貸記“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科目。
②資產負債表日,根據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應有餘額大於“遞延所得稅資產”科目餘額的差額,借記“遞延所得稅資產”科目,貸記本科目(遞延所得稅費用)、“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等科目;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應有餘額小於“遞延所得稅資產”科目餘額的差額作相反的會計分錄。企業應予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負債,應當比照上述原則調整本科目、“遞延所得稅負債”科目及有關科目。
(4)期末,應將本科目的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無餘額。
【例1】甲公司2008年11月初和乙公司簽訂售後回購協議:協議規定銷售價格1000萬元,成本700萬元,回購價格1400萬元,期間為5個月。
(1)銷售時候會計分錄,不確認收入:
借:銀行存款11700000
貸:其他應付款100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700000
(2)資產負債表日會計分錄:
貸:所得稅費用750000
貸:其他應付款1600000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1600000×25%)400000
貸:所得稅費用400000
【例2】甲公司2008年度的稅前會計利潤為10000000元,所得稅稅率為25%。當年按稅法核定的全年計稅工資為2000000元,甲公司全年實發工資為1800000元。假定甲公司全年無其他納稅調整因素。甲公司遞延所得稅負債年初數為400000元,年末數為500000元,遞延所得稅資產年初數為250000元,年末數為200000元。甲公司的會計處理如下:
(1)甲公司所得稅費用的計算如下:
=150000(元)
所得稅費用=當期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費用
甲公司會計分錄如下:
借:所得稅費用2650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2500000
遞延所得稅負債100000
遞延所得稅資產50000
(2)期末將所得稅費用結轉入“本年利潤”科目:
借:本年利潤2650000
貸:所得稅費用2650000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