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企業如何做大做強做長27(1 / 3)

第四章 設立家族基金——家族長盛不衰的秘訣

目前國內很多家族企業不明白這樣一個道理:公司賺了錢以後,分紅拿回家的錢,不能拿公司用。你賺的錢多了,拿回家的錢花不完了,怎麼辦?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方法——建立家族基金。這種做法在歐美很普遍,在中國卻很少見。但是中國的家族企業其實是有資格、有能力做這件事的。

假設我們有1億元的發展基金,可以隨便使用這1億元嗎?當然不可以。要先製定使用章程,並且由律師、銀行監督。這1億元應該怎麼用?我們可以規定:每年拿出100萬元來做敗家子基金。家族成員中的敗家子有100萬元供他們花。餘下的錢怎麼

花?比如說,老大接班了,老二老三沒有接班,老大是否可以隨便花呢?這要定原則——動息不動本。所謂動息不動本,就是這些錢存在銀行就會產生利息,那麼老大隻能動用利息部分,不能動用本金部分,這樣就可以保本。如果利息部分用不完,那麼本金可以變得越來越多。

凡是具有一定資產規模的中國家族企業,都可以考慮設立家族基金。家族基金涵蓋了家族生存基金、家族教育基金、家族創業基金和家族資源配置基金、家族信托基金。

家族生存基金,也叫“家族低保金”。我們不妨把它叫作敗家子基

金,設立這種基金的好處是能夠讓家族中不具備創業能力的家族成員維持基本的生活水平,不至於讓家族後代流落街頭。比方說,有一個張老板,他有一份偌大的家業,但是家族成員裏麵,有一些敗家子也姓張,怎麼辦?他們沒有能力謀生,就到敗家子基金去領錢,保證不餓死。設立生存基金的壞處是可能會令一部分家族成員因衣食無憂而產生依賴——好吃懶做、好逸惡勞。怎麼解決這個問題?可以在設立生存基金的時候,強調領取生存基金的暫時性、恥辱性,同時設計非常複雜、嚴格的申請程序,使家族成員不能將生存基金容易拿到手。

家族教育金則沒有上限,隻要子女是在上學讀書,家族教育基金就會支付費用。

家族創業基金,對於家族企業來說是最重要的。具有一定資產規模的家族企業,應該切實考慮設立家族創業基金。創業基金不僅能夠讓沒有接班的家族成員借助家族的力量實現自我創業,同時也可以避免沒有接班的家族成員無序地進入家族的主業,造成不必要的幹擾和矛盾。通常來講,創業基金所占的數額是很大的,因此需要認真、嚴謹和妥善地管理。作為一個家族企業,拿出1000萬元打底再到幾千萬元甚至1億元設立創業基金,維持整個家族的發展有沒有好處?當然有好處。創業基金設立以後跟企業是切割開的,企業做得越好,創業基金越多,如果企業有問題,創業基金還是可以繼續運轉的。

家族資源配置基金跟家族主營業務分開,能夠避免係統性風險。比如,家族企業主營連鎖,就不再把家族資源配置金投向連鎖業,為的是不把雞蛋放在一個籃子裏,降低和避免係統性風險。

家族信托基金,就是委托人拿出一部分資產交給信托基金管理中心,作為獨立的信托財產,今後與其個人財產在法律關係上隔離。即使委托人以後破產了,信托基金也可以繼續發揮保障功能,持續向受委托人支付費用。信托資產還可以在信托組織的管理下持續產生收益,不會受到委托人去世的影響。

與國內短期的“融資-借貸”式集合信托不同,家族信托基金一般是為高淨值客戶定製的理財產品,不設預期年化收益率,也沒特定的項目投向,而是根據客戶的風險偏好,去配置各類投資產品。這類信托基金根據客戶的需求,一般都有超長的存續時間。

家族信托基金有以下幾方麵的好處:一是可以避免因少數家族成員的重大失誤,而對家族財富造成嚴重減損;二是可以避免因家族成員離婚、法定繼承等原因,造成家族財富的損失;三是可以避免因家族成員不和等原因導致的控股權動搖;四是可以使不擅長或不願意繼承家族企業的家族成員可以追求自己的人生發展目標,而不必被財富綁架。

由此可見,家族信托基金是家族財富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能夠讓家族的財富實現持續增長。

對於西方發達國家而言,還可以通過信托的方式進行收益分配,規避高稅率的遺產稅,從而達到節稅的目的。在成熟的實踐操作及完備的法律製度的基礎上,“家族信托”在西方國家蓬勃發展。

世界傳媒大亨默多克與鄧文迪的離婚案就非常典型。傳媒大亨默多克曾在兩次離婚之後設立了“家族信托基金”,通過GCM公司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