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反客為主(1 / 2)

既然同前兩件碎屍案有牽扯,老傅也不再阻撓,安排了掘墓人挖屍骨,又有仵作驗屍,查出此名受害者,死因與碎屍手段確與前兩案如出一轍。死亡之期,約是兩年前。

除去屍骨,還挖出一枚印鑒,上刻著一個“真”字。

蕭影總覺得這字似曾相識,翻閱案件卷宗兩遍,卻未尋得線索。無意中,他翻到繳獲賭頭之物時,發現一張貴婦留下的票據,其上之印鑒,亦是“真”字。

這無疑是貴婦的印鑒。

暮四拿著印鑒去街坊打聽,得知此印鑒是出自一位大儒之手。這位大儒平日裏教書育人,因書法造詣深厚,也為人刻章以補家用。

暮四又前往大儒任職的書院探尋,得知兩年前,此大儒外出遊曆,細問去了何處,又何時歸來,對方卻一概不知。書院之中也無書信來往,基本了無音訊。

經過勘察和推斷,這新挖出的屍骨,極可能是失蹤已久的大儒。而這大儒,看來也與貴婦有著某種聯係。

所有的線索,再一次指向了貴婦。

但他們現在手中也沒有貴婦的線索,唯有一計,便是利用貴婦最渴望之物,誘其主動現身。

暮四向謝洵請示後,去與賭頭談條件,言明若能協助官府引出貴婦,則可減輕充軍之罰。

自此,暮四、張耀與蕭影又開始晝伏夜出的生活,白日裏酣睡養精蓄銳,待夜幕降臨,便則帶著賭頭於城外重設賭攤,並有意放出賭攤再次開啟的消息。

陸陸續續等了五日,貴婦終於按耐不住,現身賭攤。

然而,暮四等人還未來得及動手,巡檢司的屬吏就突然闖入,要將貴婦帶走。

暮四幾人豈能輕易放人,他們攔住屬吏,怒斥其跟在後頭撿漏,簡直太無恥了!

屬吏冷笑,他才不是跟著街道司撿漏,是他自己帶著線人,循著線索尋到了貴婦。

蕭影也認出屬吏旁邊的線人,就是那日來街道司彙報的牙人。

暮四即刻明白,原來是對方趁來街道司送卷宗時,狡猾截胡了線索,頓時不滿。街道司都抗了那麼多案子,背那麼多鍋,巡檢司卻還藏著掖著,搞這麼多小動作。

眼看兩邊爭論不休,貴婦趁他們不備,企圖跳河逃匿,卻因夜色朦朧,不幸撞上了河中石塊。

張耀趕緊也跟著跳下河,可摸到人的時候,貴婦已經沒氣了。

兩日後,審刑院,謝洵如約而至,正欲陳述斷案思路,宋理卻先聲奪人,稟報三案詳情。

宋理言之鑿鑿,說三位死者皆是中毒斃命,其碎屍手法均為鈍器擊碎,手法出奇一致,疑似一人所為,故建議三案並做一案審理。

謝洵在旁靜聽,微微點頭,以示讚同。

宋理又進一步深入闡述,此前巡檢司所追捕的貴婦,與美髯公有情感糾葛,與閑漢有過口角之爭,更因大儒拒絕給她刻假印鑒,而懷恨在心。

宋理斷定,這貴婦便是殺害這三人的凶手。

毒殺,是因女子體弱,難以與男子爭鬥,碎屍,則是泄憤之舉。

審刑院的三位大人聞之,也覺得宋理此番推論有理有據,但還關注一點,既然三案凶手都已查明,這貴婦何時才能緝拿歸案?

“人已經抓到了。”

“現於何處?”

宋理歎息:“此人試圖跳河潛逃,卻不慎撞石頭身亡。不過,即便如此,證據確鑿,也不妨礙我等將此案了結。”

“不可!”謝洵肅然提出異議,“美髯公遇害之際,貴婦正身處賭攤,諸多賭徒證詞在此,實乃確鑿的不在場證明。”

言及此,謝洵從袖口取出一疊供詞,遞於審刑院的大人們審閱。

“又據近日搜集的民間證詞,貴婦鮮少外出,卻又脾氣火爆,替她跑腿,與之結怨的閑漢,不在少數。她何以單單選中這位閑漢痛下殺手?又動機何在?

再者,大儒因知貴婦欲偽造契約,而拒絕給其印鑒。可印鑒已然製成,且攜帶於身。倘若大儒真是貴婦所殺,為何埋屍時,不取走她原本所求印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