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可真是太特麼不巧了,李二,我好像遇到你百年之後的迷妹了:)。

風四娘對著譚昭,果然熱情了許多,那架勢恨不得拉著他就來上一場小李飛刀個人秀,譚昭吃不住這份熱情,迅速岔開了話題:“蕭十一郎,你的要求,我已經轉述給連兄了。”

蕭十一郎頓了片刻,點了點頭:“多謝!譚兄,我也敬你一杯,救命之恩,他日你說上一句,我蕭十一郎必定舍命相陪。”

“……多謝。”

譚昭也並未推拒,他自問這點看人的功夫還是有的。

酒過三巡,外頭忽然就來了無垢山莊派小少爺喜餅的,這本是姑蘇城的習俗,無垢山莊又不缺錢,自然不是少了這份禮。

於是,本就鬱卒的蕭十一郎更加鬱悶了,他隻能一杯一杯地喝酒,直到連酒杯都端不起來了,他也就不再憂愁了。

一醉解千愁,實際意義上來說,是有那麼片刻安寧的,否則這世上也不會有那麼多醉鬼了。

風四娘有些心疼,但她不是蕭十一郎心上的人,她心頭苦澀,但日子總歸還是要過,不是嗎?她隻能安慰自己單身的日子也並不難過,至少她還可以喝最好的酒,吃最辣的菜,騎最快的馬。

“他醉了。”

一桌五個人,一個醉鬼,剩下四個,正好可以湊一桌麻將了。

“說起來,你坐在這裏這麼久了,竟然沒一個人把你認出來。”陸小鳳不由感歎道。

譚昭沒好氣地懟了回去:“你不是人嗎?”

“……”這人說話,怎麼總是夾槍帶棒的呢,沒勁。

“我真羨慕你們。”風四娘忽然開口,她的眼睛裏,也確實盛滿了羨慕。

其他三人也當然看得出來風四娘對蕭十一郎的情誼,但天底下,什麼都可以勉強,卻唯獨感情不可以,所以風四娘從不說,蕭十一郎也絕不去碰,他們做著最好的表麵姐弟,也僅止於此。

風四娘是個通透的女人,當別的女人拘泥於世俗和家庭之間時,她選擇了自己,她認為女人必須該愛自己,於是她成為了江湖聞名的女妖怪。她不年輕了,卻依然活得年輕,她仍然可以恣意,有時候她也問自己這樣對不對,是不是應該在她還算年輕漂亮的時候找個歸宿,但每當她一想,她就覺得可怕。

一年,兩年,五年,她會不會就在家宅之中消磨了所有的熱情,那樣的人,她看得太多了,她十幾歲的時候,二十幾歲的時候,也有過所謂的閨中密友,可現在呢,她們忙於孩子、丈夫、婆媳、吃醋,她幾乎都想不起她們曾經的模樣。

她甚至有些慶幸蕭十一郎沒有喜歡上那樣的女人,她如何嫉妒沈璧君,也不能否認沈璧君是個出色的女子,她生得好看,性情也好,名門沈家的姑娘啊,隻可惜的是,沈璧君已經嫁作他人婦。

風四娘也想喝酒了,為這份注定無法得到回應的愛戀。

“我們幾個臭男人有什麼好羨慕的,四娘你風華絕代,隻有別人羨慕你的份啊!”這話,一聽就知道是陸小鳳會說的話。

這話,也確實討風四娘的開心,她明白的,但她一向倔強,也決定一直倔強下去。

“為這句話,喝!”

陸小鳳自然舍命陪美人,當然了,他也不撩心裏有人的美人,他隻是單純地有些佩服風四娘。美麗堅持的姑娘,總是令人心生敬佩的。

譚昭戳了戳花滿樓:“為什麼一直不說話?”

花滿樓搖了搖頭:“隻是有些唏噓。”

“七童,你是不是……”譚昭有些不知道該怎麼開口,其實他一直都很想問,但又不知道該如何開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