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節(1 / 1)

到食堂,林卉第一眼就是掃菜價,一周三塊錢,她擔心不夠花。

看了菜價後,她放心了,因為素菜都是五分錢一份,葷菜有一毛的,也有一毛五的。

她仔細算了一下,早上吃一個饅頭一碗粥,隻需一毛錢;中午吃一葷一素加一大碗飯,要兩毛錢;晚上再吃一葷一素一碗飯,還是兩毛錢。這麼一算,一天的夥食費隻需五毛。

一周上五天半的課,星期六下午回家,這麼算來,還能省兩三毛錢出來買牙膏什麼的。

不過湊近來看菜,並沒想林卉想象得那麼好,青菜炒得有些黃,一毛的葷菜就是素菜裏加了幾片肉,隻有一毛五的葷菜裏肉才多些。

不過林卉對吃的要求不高,在家她還幾乎吃不上肉呢。

林卉打了一份青菜和一份土豆炒肉片,排在她身後的林芳茹猶豫半天,打了一份韭菜炒雞蛋和一份腐竹燒肉。

林卉驚道:“芳茹,你這一頓得花三毛啊,太貴了!你媽給你幾塊錢,夠花嗎?”

“也是給三塊,第一頓嘛,吃好點。”林芳茹不好意◇

林卉看傻了眼,心裏砰砰一陣跳,她真沒想到蔡興武這個年紀就不僅是個惡棍還是個傻蛋,差點鬧出人命來!

火一滅,學校領導就開始查事情的真相,林卉站在領導的跟前,這事是她惹出來的,她敢於承認,並不害怕。

第二天,正式上課。課間操前,校長宣布蔡興武被開除,而且蔡興武還被送到鎮上的派出所教育。至於林卉,學校領導覺得她沒做錯什麼,所以此時壓根沒提她的名字。

蔡興武已經滿十六歲了,他小學留級了兩次,現在雖然才剛要上初三,但在今年暑假就滿了十六歲。敢持火燒宿舍,不送到派出所才怪,至於派出所怎麼處置他,現在還不得而知。

出早操時,本來初一新生要跟著前麵初二的人學怎麼做動作,但林卉一直難以集中精神,有一搭沒一搭地做著。

她並不後悔澆了那盆水,覺得蔡興武有如此下場罪有應得,隻是她擔心派出所對他處置不嚴,以後他還是會禍害人的。

做完早操,進了教室,林卉和林芳茹坐一起想當同桌,離陳蘭遠遠的。

幾分鍾後上課鈴響了,班主任一進來掃了大家幾眼,就說要按身高排座位,讓大家到走廊按身高排隊。

林卉和林芳茹身高本就接近,兩人一人站前一人站後,果然被分到了一起,成了同桌,坐在第四排的中間。

陳蘭個頭矮些,坐在第一組的第二排。

做自我介紹是按座位的順序來的,陳蘭先介紹。輪到林卉時,陳蘭的同桌何美華笑著說:“她的媽媽就是陳蘭的媽媽。”

緊接著又有一位學生說:“陳蘭的爹其實就是林卉的爹。”

班主任聽了眉頭一抬,“哦,她們倆是親姐妹?我記得看出生年月她們好像……隻差幾天吧。”

這時陳蘭鼻子一哼,“老師,我姓陳,她姓林,才不是姐妹呢!”

林卉冷聲回嘴道:“誰稀罕跟你做姐妹!”

班主任有些尷尬,似乎明白了些什麼,“雖然你們不是親姐妹,但現在走進同一個家庭就要像親姐妹那樣相處,要相親相愛。”

陳蘭小聲道:“愛個屁。”

班主任自然是沒聽見的,陳蘭的同桌何美華還跟著笑道:“就是,跟她那個惹禍精相什麼親相什麼愛。”

“你們在嘀咕什麼?”班主任皺眉問道。

陳蘭和何美華趕緊閉了嘴。

這時林芳茹撕張紙條,寫道:陳蘭這就攀上她宿舍的何美華了,聽說何美華是鎮長的女兒!

林芳茹寫完便悄悄把紙條推給林卉,林卉當然知道何美華是鎮長的女兒,上一世她一直沒出過這個向陽鎮,何美華在鎮上如何出名林卉可是清清楚楚的。

林卉在紙條上回道:不管她們,咱們隻管讀好自己的書。

林芳茹看了這幾個字怔了怔,寫道:好吧。

班上七十名同學都做了簡單介紹後,這節課也結束了,對於班主任來說,記憶最深刻的當然莫過於林卉與陳蘭這對繼姐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