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1章 進城,住店(1 / 1)

見我這麼要求,狸兒有些猶豫,我趕緊添油加醋的繼續說,“你身上沒錢,我身上也沒錢,我們去人類的城市,得有錢才能住店、才能有吃的,不然那就是寸步難行,活活給餓死。”

“可我們不用吃飯也不會被餓死啊?”狸兒及時的推翻我的說教。

我對著他翻了翻白眼,“你不吃飯,我得吃啊,我現在可是一隻狐狸,而且我們進城難道要露宿街頭?住店也是要錢的。”其實我根本就不用吃飯就可以維持自己身體需要的消耗能量,從我幾天不吃東西依然不覺得餓就可以看得出。說白了就是我想要錢,想要錢!

“狸兒,他們是強盜,他們的錢都是搶來的,我們拿他們的錢也沒什麼不對啊,要是進城沒有錢的話,我們就得去偷別人的錢,那樣做才不好呢……”

在我百般講說之下,他終於采納了我‘把強盜身上的錢拿過來用一用’的想法。手腳利索的搜光了13個強盜身上的所有錢財,我才心滿意足的看著他把錢聚在一起,裝在一個錢袋裏。雖然錢不多,可也湊合夠花,等進了城,我在想其他辦法來賺錢吧。

從這次洗劫強盜中,我得出一個結論,這裏人類的生存環境,類似於古代的水平,因為錢是銅板,隻有不多的零碎銀子,還被強盜們糟蹋的灰不拉幾的,看著惡心。不過既然這樣,那是不是意味著,這裏的大麵值財物是金子?

金子,金子,想到我就兩眼冒光,那個女人不愛錢,而我更是有著特殊的嗜好,金子控。心裏暗想,要是這裏真的是以金子當做大麵值的錢財,我一定要來個瘋狂大收集。

催促著狸兒上路,我們繼續向城鎮的方向趕去。

一路上通行無阻,可能是快要接近城鎮了,這裏的治安都很好,沒在遇上什麼山賊強盜之類的。

我趴在他肩膀上,抱著尾巴悠閑的曬著太陽。自從他告訴我碰觸尾巴就是做.愛之後,就再也不要我纏著他的脖子了,於是我隻能把尾巴自行折疊起來抱在胸前。一隻紅色的小狐狸,抱著一大團毛茸茸的尾巴們看起來要多滑稽又多滑稽,但也隻能這樣了。

沒過多久,我們兩個已經站在了高大城牆的大門前了。

灰色的牆壁高挺、聳立,給人一種威嚴肅立的視覺衝擊力。

這裏來來往往的民眾很多,而狸兒經過一陣子的奔跑,已經搞得回頭土臉,看不真切相貌了。所以我們兩個很順利,沒有引起任何轟動的就進了城。

按照我說的,他帶著我找了一家看似不錯的客棧,走進去交錢,要了個房間。

有了錢,客棧裏的小二們辦事都很利索,我們剛回房沒多久,兩桶熱騰騰的溫順就被抬了上來。他又給了那幾個抬水小二一人幾個銅錢打發他們出去了。我嘿嘿一笑,也不再僵著身體裝圍脖,一個跳躍就竄到了一桶水裏,爽快的在溫水中遊了幾個圈兒。

他見我玩兒的這麼爽,也搖身一變成了一直黑色的狸貓,跳進了另一桶水裏,學著我的樣子遊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