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篇養生主第一
吾生也有涯,而知也無涯。以有涯隨無涯,殆已;已而為知者,殆而已矣。為善無近名,為惡無近刑。緣督以為經,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養親,可以盡年。
郭象註:生也有涯,分有極也。夫舉重攜輕,力有所限。好勝者雖絕膂,未足嫌其願,此知之無涯也。知之名,生於失當,而滅於冥極。冥極者,任其至分而無毫銖之加。雖負萬鈞,忽然不覺重之在身;雖應萬務,泯然不覺事之在已。此養生之主也。若以有限之生,尋無極之知,安得而不困哉。已困又為知以救之,因養而傷真,大殆也。鈴須忘善惡而居中,任萬物之自為,悶然與至當為一。故刑名遠己而全理在身。蓋能順中以為常,則事事無不可養生。非求過分,全理盡年而已矣。呂惠卿註:生隨形而有盡,知逐物而無窮。以生隨知,則有殆而已。已而繼之以知,卒於殆而已矣。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已,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已。善惡皆生於知,其相去何若?唯上不為仁義之操以近名,下不為淫僻之行以近刑,善惡兩遺而緣於不得已以為常,是乃劇心去知而止乎不知之道也。保身、全生、養親、盡年,何以加此。
林疑獨註:有形者陰陽不能續,無形者歷數不能窮。故以有涯之生,隨無涯之知殆已夫。真性裂而有善惡,善惡立而有名刑,為善不近於名,斯天下之真善。為惡不近於刑,斯天下之真惡。唯順性命之情,而不損不加,於萬物混同而無毀無譽,則刑、名之所不能及也。天下所以有善名,因不及者立。所以有惡名,因過之者生。或輕生趨義以要一時之名,或貴生逐利以陷中道之夭,皆所謂近名之善、近刑之惡,非順性命之情而去其已甚者也。
陳詳道註:善養生者,內我以為主,外物以為賓。不以有涯隨無涯,斯免危殆。從心而動,不違自然所好,當身之娛非所去也。故不為名所勸,從性而遊。不逆萬物所好,身後之名非所取也。故不為刑所及,緣督而應,不得已而起,以是為常而不為已甚,則在我無件於物,在彼無害於我。故可以保身而養親,全生而盡年也。《易》曰:善不積不足以成名,惡不積不足以滅身。則為善未嘗不近名,為惡未嘗不近刑,而莊子言此者,蓋莊子所謂善非離道也,誌其券內而已;所謂惡非犯義也,特異於善而已。老子謂南榮趙其中津津乎猶有惡也。所謂惡者如此,則所謂善者可知矣。
陳碧虛註:壽夭者,生之有涯。博通者,知之無涯。天與則深不可識,人為則勞而多弊。故生理之主,要在善養,而乃貴名逐利,不知休息,重增其偽以益其生卒,至於危殆而已夫。自全之善,理無近名,謂守樸少變,漢陰文人之徒是也。自損之惡,理無近刑,謂沈溺嗜好,公孫朝穆之徒是也。無為善,無為惡,由正以為常者,聖人之中道可以保身、全生、養親、盡年,此所生之主也。趙虛齋註:人從少至壯,從壯至老,從老至死,此生之有涯,經緯萬事,亙古今而常存,此知之無涯,人惟昧於真知而終身役役,以為知危矣。生有盡而知亦盡,其形化其心與之然,可不謂大哀乎!人處世間,為善則有無窮之譽,為惡則有無窮之毀。伯夷死名,盜壞死利,雖所死不同,殘生傷性均也。惡固不可為,善亦不必為,為則有心矣,但當綠瞥以為經。督,中也,喜怒哀樂之未發,其感於物也一出乎性之自然,形諸外者,即此中也。率性之謂道,緣督為經之義也。奇經八豚,中詠為督。
林氏《庸齋口義》雲:以有盡之身隨無盡之思,紛紛擾擾何時而止。殆已者,言其危可畏,於危殆之中又用心思算,自以為知,終於危殆而已。為善無近名至可以盡年數句,正是養生家之學,莊子所自受用者。若以為善,又無近名之事可稱;若以為惡,又無近刑之事可指,此即《駢拇篇》 上不敢為七義之操,下不敢為淫僻之行也。迫而後應,應以無心,以此為常,則可以保身、全生、養親、盡年,即《孟子》所謂壽夭不貳,脩身以俟之也。
褚氏管見雲:《內篇》始於《逍遙遊》盡性之學,所以明道。次以《齊物論》窮理之談,所以應化。又次以《養生主》至命之要,所以脩身也。故首論無以有涯隨無涯,則生任其自生而無夭闆之患;知復乎無知而歸混冥之極,切身之害既除,何危殆之有。信能如是,則因天下之善而善之,因天下之惡而惡之,雖為非為也,又何有近名、近刑之累哉?夫人之處身、應世,有當為之善惡。至若聖賢,任天下之重,紀綱世道,扶持生靈,於善惡尤有不得不為者,賞一人而天下勸,罰一人而天下戒,以天下之愛惡行天下之賞罰,若天地之運行,春夏生成而不以為恩,秋冬肅殺而不以為怨,益天地無心,寒暑自運,物自生成,物自肅殺,時當然耳,恩怨無與焉。若羿之工乎中,微而拙乎藏,譽近名之善也。能如飄瓦之中人不怨,斯無近刑矣。按此二句即《道德經》建德若偷之義。諸解或引善不積不足以成名、惡不積不足以滅身為證,則是為而近名、刑也。或引上不敢為仁義之操、下不敢為淫僻之行,則是不為而不近名、刑也。語雖相類,義實不同,今經意蓋謂世人所謂善惡私而有邊,特見其小者耳。聖賢所謂善惡公而無吵,為於無為。豈淺識所能窺哉?若四凶之惡而帝堯除之,桀、紂之惡而湯、武放之,少正卯之惡而夫子誅之,則聖賢所謂善惡者可見矣。夫為善、惡而近名、刑,不為善、惡而無名、刑,皆理之當然。今則為之而不近名、刑者,世人視之以為善、惡,而聖賢之心常順乎中道,合天理之自然而已。故利害不能及,而道德之所歸也。督字訓中,乃喜怒哀樂之未發,非特善惡兩間之中也。苟於七情未發之時,循之以為常道,則虛徹靈通、有無莫係,吾與太極同一混成,又惡知身之可保?生之可全?親之可養?年之可盡哉?郭氏以中釋督,而不明所以。後得虛齋引證切當。益人身皆有督脈,循脊之中,貫徹上下,復有壬豚為之配,乃命本所係,非精於養生,罕能究此。故衣背當中之縫,亦謂之督,見《〈禮記·深衣〉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