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祝你生日快樂。希望你永遠美麗、漂亮。
劉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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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這封長得要死的信,我終於知道了,我第一次送給七七玫瑰的時候,她為什麼會哭,原來,那並不是我第一次送給她玫瑰。
在兩年以前,我就送給過她玫瑰。
而且還是三百朵,可見我是多麼愛她。
七七為什麼要拿這樣的兩樣東西給我看?
也許她是希望我能想起點什麼,但是我真的一點都想不起來了。
我覺得,這並不要緊。
我說,七七,這兩樣東西還給我吧?
她說,不行!我要一直保留著,直到永遠!
從咖啡館回到家,我突然有一種恐慌。
我想到,如果我再一次失憶了怎麼辦?如果我又把七七忘了怎麼辦?
我決定買一個厚點的筆記本,把開學到現在發生的一切都記下來。
我花了一天的時間,跑遍了我家附近所有開門的大小超市和有可能賣筆記本的商店,終於在天黑之前,挑到了一本我理想中的筆記本。
這個筆記本沒什麼特別,16開,大約有兩百頁,封麵很硬,是白色的。
我問那個服務員,多少錢?
她說,六塊錢。
我說,六塊錢?
她說,是的,六塊錢,不能再便宜了,我給你的是最低價,就快下班了。
我說,六塊錢我不會買。
她說,好吧,多少錢你才買?
我想了想,說,七塊錢,怎麼樣?
聽到我這麼說,她就睜大了眼睛,眼神裏麵充滿驚訝。
這完全是多出來的一塊錢給她帶來的驚訝。
在這個物質日益豐富的時代,一塊錢能幹什麼呢?我覺得,我這樣地利用一塊錢已經發揮了它最大的潛力價值。
但我並不是為了要帶給她驚訝才這麼說的,我是有絕對經得起考驗的理由的。
理由就是,我女朋友叫七七,所以我要花七塊錢買一個筆記本。
這有什麼問題嗎?
這沒有任何問題。我堅持給了她七塊錢,然後迅速離開了商店。
出了商店的大門,我就跑了起來。
我很怕她追出來,非要把那一塊錢還給我。
如果是那樣,我就隻能和她拚速度,而那並不是我的強項。
我拿著筆記本回到家。
從這以後,我每天最主要的工作就是,燒豆角和寫作。
後來我發現了一個規律,那就是如果我寫到難過的地方,那當天我燒的豆角就很難吃。
如果我寫到開心的地方,那當天我燒的豆角還是很難吃。
我把我和七七之間發生的所有事都記下來。
之後,把這個筆記本放在哪裏,就成了一個需要冷靜思考的問題。
如果我真的失憶了,那即使把它放在我的口袋裏,我也很有可能找不到。
我更希望把它交給一個人。
一個朋友。
最後我決定,把它郵給李小離。
讓她替我保管。
從郵局出來,我的心情很愉快。
隻剩下把豆角燒好這一件事了。
走在冬天的陽光中,我對自己充滿了信心。
對我和七七的未來也充滿了信心。
我想,應該是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