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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宇星看著覃閬講訴自己的家鄉,但是疑惑不解的是,他無法理解趕屍到底是什麼意思,但是他卻堅定的知道這個東西一定很有趣,沒有什麼可以使得他如此感興趣,於是笑嘻嘻的問覃閬道:“喂,趕屍是什麼意思啊?”

覃閬眉頭微微一皺,淡淡道:“看來你對我以前的職業很感興趣啊,所謂趕屍就是趕屍是傳說中可以驅動屍體行走的法術,屬於苗族蠱術的一種,是楚巫文化的一部分。蠱有黑巫術和白巫術之分,趕屍屬於白巫術。

趕屍屬於白巫術。趕屍時間白天和晚上都可以,隻是出於避免驚嚇路人,所以趕屍多是在夜晚進行,這也給趕屍蒙上了一層神秘的麵紗。趕屍的人是兩個身穿道袍的法師,無論屍體數量有多少,都由他兩個人(師傅和徒弟)趕。

師傅和徒弟,不打燈籠,手中搖著一個攝魂鈴,一麵走一麵敲鑼,使夜行人避開,有狗的人家把狗關起來。屍體在一個以上時,即用草繩把他們聯係起來,每隔六七尺一個。夜裏行走時,屍體都帶著高筒氈帽,額上壓著幾張畫著符的黃紙,垂在臉上。

路上有“死屍客店”,這種神秘莫測的“死屍客店”,隻住死屍和趕屍匠,一般人是不住的。它的大門一年到頭都開著。因為兩扇大門板後麵,是屍體停歇之處。趕屍匠趕著屍體,天亮前就達到“死屍店”,夜晚悄然離去。

屍體都在門板後麵整齊地倚牆而立。遇上大雨天不好走,就在店裏停上幾天幾夜。趕屍,是把一連串的死屍,尾隨著法師身後,一跳一跳地穿州過省返回故鄉,在月黑風高的郊野中,這詭異的情景更是令人心寒而悚。為了盡量避免驚世駭俗,所以法師便敲著銅鑼在前開路,當沿路的居民聽到這些扣人心弦的銅鑼聲後,便立即紛紛關門閉戶,避之唯恐不速。

對於這充滿KB神秘色彩的趕屍,許多人聽了均是半信半疑,祇可惜有關這方麵的文字資料甚為缺乏,所以祇能把一些零碎的資料編集起來,為網友描述出其中的概況而已。“趕屍”的活動範圍其實很小,祇限於在湘西的山區,其它全國各地均沒有這些KB的運屍活動出現。

湘西,是指湖南省的西部,主要是在沅江流域一帶,據說趕屍是以沅陵,瀘溪,辰溪及敘浦這四個地方最為盛行。湘西的沅江流域,大多是崇山峻嶺,其間道路崎嶇,人行已是甚為不便,倘若要抬著棺材運屍回鄉,那更是十分麻煩。很多在此工作謀生的人,在臨終前大多委托親友,務求把屍骸運回故鄉安葬,以免葬身在這荒涼的山野間。

為了避免抬著棺材在山野間的崎嶇道路顛簸行走,所以“趕屍”,這種獨特的運屍方法便應運而生了。至於趕屍的方法,據說:在湘西的山區,當有外鄉人在那裏去世後,他的親友便前往聘請法師來趕屍回鄉。

當法師來到停屍的地方,首先查看死者的生辰及死忌,看看是否有衝克,然後便在屍旁念咒,口中喃喃念咒好一會,突然,把手中的桃木劍,用力插入停放屍體的木板上,倘若桃木劍應手而入,即表示這屍體願意接受,法師的號令指引,法師便肯接下這趕屍的聘約。

但倘若桃木劍屢插不入或是突然折斷,那位法師便立即掉頭不顧而去,因為,這表示屍體不肯聽從他的號令,途中很可能會因此而發生變故的,所以即使再出更高的價錢,法師也不會答應趕屍的。當法師接了生意後,並不會立即起程,而是要待幾天,直至有四五具屍體,才一並起程,有些更會在路途上再接屍體。

奇怪的是在法師作法後無論天氣怎樣屍體也不會腐爛。起程的時候,由法師把待運的死屍集中一起,起壇作法後,便把用黃紙寫成的符,貼在每個死屍的額上,喃喃念咒後,每具屍體便直立起來,隨法師的背後一跳一跳的,往前跟著跳去。因為死屍的各處關節經己僵硬,所以膝部不能屈曲,祇能跳躍向前。

而一般行旅是日行夜宿,但趕屍正好相反日宿夜行,因趕屍需要在晚間進行,不可讓太陽照射到死屍身上,所以一到雞啼,天將破曉前,法師便帶領死屍們投宿,直至晚上,臨行前由法師逐一檢視屍體額上的符,如沒問題,才會繼續趕屍行程。

然而,趕屍不是把屍體一直趕回故鄉的,隻是帶領死屍穿過荒涼崎嶇的山區,回到平原地,交給來接運的鄉中親人,讓他們把屍骸放進棺木內,用其它的交通工具,把棺木運回鄉間入土安葬。

以上的“趕屍”方法,對許多人來說,卻是半信半疑,因為死屍竟會跳動,這未免太不可思議,令人難以置信。但在術數的立場來看,“趕屍”並非絕無可能的事,因這是屬於“五術”﹝山、醫、卜、命、相﹞中的“山術”範圍內,“山術”注重畫符念咒,研習超自然的力量。

然而撇開符咒不談,單從死屍是否能夠話動而言,這是真的有此可能,在中國曆代資料當中,常有屍變的記載,所謂屍變是指,死屍受了某些外間因素而突然複活,但這複活的死屍已失了人性,祇是一具沒意識的行屍而已。

而屍變通常發生在雷電交加的時候,這可能因雷電刺激起死屍體內,還未完全散去的靜電所致,於是那死屍便像通了電一樣,在毫無意識下活動起來。而法師們是否掌握了這竅妙,所以懂得控製這短暫複活的方法呢?

隨著“趕屍”這行業的末落,這將會是一個永遠無法解開的謎。中國人特別眷戀自己的鄉土。不管怎樣,葉落必須歸根。客死異地的遊子,本人的意願一定要入葬祖塋;孝子賢孫必得搬喪回籍,親友相知也都有資助此事的義務!

而湘西沅江上遊一帶,地方貧瘠,窮人多赴川東或黔東地區,作小販、采藥或狩獵為生,那些地方多崇山峻嶺,山中瘴氣很重,惡性瘧疾經常流行,生活環境壞到極點,除當地的苗人以外,外人是很少去的。

死在那些地方的漢人,沒一個是有錢人,而漢人在傳統上,運屍還鄉埋葬的觀念深,但是,在那上千裏或數百裏的崎嶇山路上,即使有錢,也難以用車輛或擔架扛抬,於是有人就創行了這一奇怪的經濟辦法運屍回鄉。

相傳幾千年以前,苗族的祖先阿普(苗語:公公)蚩尤率帶兵在黃河邊與敵對陣廝殺,直至屍橫遍野,血流成河。打完仗要往後方撤退,士兵們把傷兵都抬走後,阿普蚩尤對身邊的阿普軍師說:“我們不能丟下戰死在這裏的弟兄不管,你用點法術讓這些好弟兄回歸故裏如何?”阿普軍師說:“好吧。

你我改換一下裝扮,你拿‘符節’在前麵引路,我在後麵督催。”於是阿普軍師裝扮成阿普蚩尤的模樣,站在戰死的弟兄們的屍首中間,在一陣默念咒語、禱告神靈後,對著那些屍體大聲呼喊:“死難之弟兄們,此處非爾安身斃命之所,爾今枉死實堪悲悼。

故鄉父母依閭企望,嬌妻幼子盼爾回鄉。爾魄爾魂勿須彷徨。急急如律令,起!”原本躺在地上的屍體一下子全都站了起來,跟在阿普蚩尤高擎的“符節”後麵規規矩矩向南走。敵人的追兵來了,阿普蚩尤和阿普軍師連手作法引來“五更大霧”,將敵人困在迷魂陣裏。

因是阿普軍師所“司”(實施、操作意)之法術讓大家脫的險,大家自此又把他叫“老司”;又由於阿普老司最後所用的禦敵之實乃“霧術”,而“霧”筆畫太多難寫,於是改寫成一個“巫”字取而代之。

其實,這巫字也是個象形文字:上麵一橫代表天或者霧,下邊一橫則代表地,而中間的那一豎就表示“符節”了;豎的兩邊各有一個人字,右邊那個代表阿普蚩尤,左邊那個代表阿普老司,意思是要兩個人聯合起來才能作巫術。

據有關文獻記載,趕屍有“三趕,三不趕”之說。凡被砍頭的(須將其身首縫合在一起)、受絞刑的、站籠站死的這三種可以趕。理由是,他們都是被迫死的,死得不服氣,既思念家鄉又惦念親人,可用法術將其魂魄勾來,以符咒鎮於各自屍體之內,再用法術驅趕他們爬山越嶺,甚至上船過水地返回故裏。

凡病死的、投河吊頸自願而亡的、雷打火燒肢體不全的這三種不能趕。其中病死的其魂魄已被閻王勾去,法術不能把他們的魂魄從鬼門關那裏喚回來;而投河吊頸者的魂魄是“被替代”的纏去了,而且他們有可能正在交接,若把新魂魄招來,舊亡魂無以替代豈不影響舊魂靈的投生?另外,因雷打而亡者,皆屬罪孽深重之人,而大火燒死的往往皮肉不全,這兩類屍同樣不能趕。

趕屍原本隻趕死在戰場上的屍,發展到後來,老司也幫那些被官府冤枉殺死的人趕屍回鄉。“辰州符”趕屍的地域範圍往北隻到朗州(常德)不能過洞庭湖,向東隻到靖州,向西隻到涪州和巫州,向西南可到雲南和貴州。傳說,這些地方是苗族祖先的鬼國轄地,再遠就出了界,即使老司也趕不動那些僵屍了。

清朝以前每年秋分之後,各州府縣衙門都奉刑部的批文處決死牢裏的死囚。本地的死囚處決後自有其家屬收屍埋葬,而欲將被處決的客籍死囚搬運回故裏,通常一具屍首需要請四人抬運,花費較大,而請老司趕屍返鄉則相對費用少,並且可以保證中途不腐不臭,而被抬之屍一天以後就可能腐爛。

一般臨刑的前一天,客籍死囚的親屬和同鄉甚至是那些好做善事的善人,都會湊一些銀子給他們請來的老司(慣例是各著青衣和紅衣的兩位),買好一應物品。行刑當天,二位老司及助手以及幫忙的人都要在法場外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