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啊啊啊!我要瘋了!”
伶伶感覺自己快瘋了,今天晚上碰到的都是什麼事,什麼人啊?
同一輛公交的乘客變成了追殺自己的怪物,救自己脫離虎口的小屁孩居然是為了留著她當誘餌。
最關鍵的是,伶伶感覺自己白活了那麼多年,麵對一個小自己七八歲的小男孩,她的心裏居然在發毛,在害怕,升不起反抗的心思。
就沒有一個正常人,嗚嗚……
在極端的恐懼下,在生命受到的威脅中,朝歌明顯感覺跟在自己身後的女主播跑的更快了。
可是,長時間的奔跑是不可能的,不說道路難行,就說兩人的體力極限,不可能長途狂奔。
不過十來分鍾的時間,兩人氣喘籲籲的靠在一起,再也抬不動腳了。
朝歌發誓,假如自己能夠活到明天早上,自己一定早晚練習跑步,早上五千米,晚上五千米!
“不然,關鍵時候,跑都跑不動,真的,隻能在,原地,等死了!”
朝歌喘著粗氣說完一句話,一句話,斷斷續續停頓了好多次。
“小屁孩,不行了,我也,跑,不動,了。”
兩人說話都是一字一頓,顯然,已經到了體力的極限。
朝歌擠出肺裏最後一口氣:“閉嘴,現在,休息,恢複,體力,等會,接著,跑!”
說完這句話,黑暗的夜色下突兀的恢複了安靜,朝歌關閉了手電,雖然早聽女主播說過,手電的電量足夠使用一個晚上。
可是,她也補充了一句,昨晚睡覺前,她並沒有給手電充過電。
能省則省吧。
漆黑的夜色裏,朝歌聽著自己胸腔裏嘭嘭有力的心跳聲。
一個半小時的黑夜越野,十多分鍾的亡命奔逃,原本就是受傷不輕的胸肋疼痛又有加重的趨勢,每一次的劇烈呼吸,都伴隨著劇痛傳來。
真是要命了,朝歌發覺還是過分高看自己了,在試煉開始之前,他一直自信的認為逃命是一件很簡單的事。
可事到臨頭,他才發現,真到了逃命的時候,半個小時都是那麼的難熬。
深邃的黑夜裏,又響起了細密的沙沙聲響,朝歌意識到,那東西又追上來了。
朝歌出聲:“該準備繼續跑路了,那東西追上來了。”
女主播聞言,渾身一個哆嗦,朝歌打開手電,照向黑夜中沙沙聲響傳來的方向。
不過幾個呼吸的時間,一個四肢著地,匍匐著前行的類人形生物飛快的向他們所在的位置爬行而來。
“這算什麼,奇行種嗎?難怪跑的這麼慢。”
朝歌笑出了聲,因為最初他記得,這東西第一次出現的時候是雙腿著地來著,雖然不是像電視劇裏的僵屍那樣蹦蹦跳跳,好歹也是雙腿行走的。
現在都變成了四肢爬行,這算什麼,獸性增加了,還是腦子退化了?
或者說,跟自己爆頭的那一塊石頭有點什麼關係?
不知何時,朝歌手裏已經抄起了一塊石頭在手裏,那塊石頭的分量絕對要比先前扔出的那塊重上一些。
爬行而來的東西也看清了朝歌手裏拿著的石塊,原本飛速向前的爬行的身體瞬間頓住,雙方開始對峙。
雙方相距僅僅四五米的距離,朝歌卻是僵在原地不敢動手,這樣的距離,他沒有把握一擊命中那東西的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