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歌沉默,看著屬性麵板上出現的任務提示開始深思,這任務會不會有點……
額,嗯……
怎麼評價呢?
屬性麵板都整出來了,做個任務居然還要自己跑過去?直接傳送他不香嗎?
見個沒臉都能原地傳送過去,結果做個任務需要自己跑去坐公交車?
這前後落差感未免也太大了。
吐槽完畢的朝歌這才將目光定格在試煉任務上,任務要求並沒有什麼出奇的地方。
可是主線任務的存活至天亮,字裏行間透露的都是生死危機。
已知414路公交車是淩晨左右上的車,到終點站下車的時間最多不過一個小時。
至於存活至天亮,這個天亮到底是什麼成分,就沒人能說的清了。
畢竟雞鳴狗叫和天邊亮起魚肚白的差別就很大,更何況還有一個天光大亮。
至於支線任務……
朝歌倒沒怎麼在意支線任務,可能需要直麵生死,哪裏還有心思完成所謂的支線任務。
洗澡,更衣,出門,吃飯。
就算今晚注定十死無生,他也要當個飽死鬼。
做完一切準備工作後又回家換了一雙合腳的跑鞋,前前後後準備了一背包的東西後,在房間裏找了半天也沒找到一把合適的防身武器。
思索了很久,想到當代大學生的現狀,表麵看著龍精虎猛,實際蔫頭巴腦,戰鬥力略等於五。
等朝歌想明白,給自己一把趁手的武器,不如隨地撿一塊石頭來的實在後,就放棄了這個想法。
至少,少帶點東西還能跑的快。
然後朝歌就放棄了尋找武器,並將先前準備的一切東西通通扔掉,主打的就是輕裝上陣,遇到事,撒丫子就是跑。
雙手空空的朝歌輕飄飄的下樓了,攔了一輛出租車,前往任務地點。
晚上11點13分,朝歌走下出租車,在老式站台周圍轉了一圈,一個很偏僻的位置。
租車司機發動車子離去的前一秒,還罵罵咧咧了一句:“大半夜來這種地方,是不是有點大病。”
朝歌釋然,有些事,習慣就好了。
趁著還有時間,朝歌掏出手機,開始翻找著這條公交路線終點站的信息,一個站台一個站台的記,試想著可能會麵對的情況。
等一切完事,朝歌看了眼時間,還有半個小時,再度低頭,以自己現在的位置為起點,向著終點站方向呈扇形的區域做了一個大致的了解。
慢慢的,朝歌的思緒開始飄忽起來,想起了自己生死不知的死黨。
不管現在的林楓究竟是死是活,總之活要見人死要見屍,實在不行就替他收個屍吧。
這麼想著,想著,忽的一道光亮照在朝歌臉上,朝歌下意識抬手擋住光亮來源。
直到那道直射自己麵門的光源移開,朝歌這才看清來人。
來人女,左手自拍杆,右手小電筒,剛剛直照朝歌臉的小電筒現在自然垂落著,一雙雪白修長的玉腿在這樣黑夜裏分外紮眼。
朝歌盯著那雙長腿多看了兩眼,似要替眼睛討回受傷的賠償。
就聽那個女人開口說道:“大半夜坐在這,也不打個燈,嚇唬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