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與狼共存Ⅱ(1 / 2)

女媧沉默良久,才答道:“八年後的一天,那頭老狼和那個8歲大的孩子,全都被猛獸給吃了。等先祖們發現他們的時候,他們的屍骨已經所剩無幾。”

聽到這裏,眾皆默然。本來這種事情,在當時,是極其平常的一件事情。但眾人還是為這一狼一人的異類母子的殘死,而感到一陣悲傷。隻聽女媧繼續說道:“如果這個傳說是真的,我想這個孩子應該和當年那個孩子一樣,也是一個由狼養大的孩子。”

“也許還有另一種可能。”伏羲說:“那就是這孩子,是那頭狼在一年前從洪水中救出的。如果他從小就和狼生活在一起,應該不僅不會說話,而且也聽不懂我們的話,但顯然伶倫所說的話,他是可以聽得見的。”

女媧點了點頭,表示認同。接著女媧又問:“這孩子現在被我們救出來,以後自然要跟我們一起生活,羲哥要不你給他起個名字吧。”

伏羲想了想說:“那就叫‘寧’,希望他以後的生活不再有磨難。”

到了傍晚,伶倫領著寧一同進入到議會廳。這是全族中最大的一間半地穴房子,幾乎可以容納族中所有人。因此族中所有的集體活動都會在這裏舉行,你吃飯這種集體活動自然也要在這裏進行。

在今天看來,吃飯是無論如何也不會與集體活動聯糸在一起,但在那個時代生產力極度落後,人們隻有通過原始的平均主義,才能保持生存。食物做為最重要的物質,自然也要進行平均分配。

族人們進入議事廳後,依次圍著食物坐成一個圈子,靜靜地等候著分配食物。伏羲做為首領,分配工作自然由他進行。他的手法十分熟練,沒過多大功夫就已分配結束。

大夥一看自己所分到的食物,不禁神色黯然。原來這些天為了找尋儀狄,竟然全把采獵的事給荒廢了。到得今天,每人隻能分到一顆果子和一兩多肉。這個數量連他們平時的一半都不到,照此下去非餓肚子不可。此事,大夥雖然心中明白,可誰也不願說破,隻是一個勁地埋頭用餐。伶倫不是傻子,她自然也清楚當下的情況。她自覺對不住大夥,本想跟大夥說些什麼。然而就這時,“嗷”的一聲狼叫從不遠處傳了進來。

除了寧以外,眾人臉色皆是大變,尤其是婦女們一個個更是臉色發白。伏羲見此情形不由得心頭火起,心道:念在他救了寧的份上,本想放它一馬,相不到這畜牲竟如此不知好呆。他點了幾個精壯漢子,吩咐道:“走,隨我出去宰了畜牲。”

“不可,不可。”伶倫疾聲道。

伏羲一愣,不解地問:“為什麼?”

伶倫說道:“既然當年先祖們,感念那頭老狼對人類有恩,不肯去屠殺當年的那頭老狼。咱們為什麼就不能放過現在的老狼呢?”

伏羲雖覺有理,但畢竟這可是關糸到族安危的事情。於是,他掃視了一周,見族人們大都對伶倫的提議表示認同,這才說道:“今天我可以放它一馬,但要是他日這隻畜牲傷到族人,我必不饒它。”

自那日起,那頭老狼一到夜晚便會遊走於伏羲族的四周,還不時發出“嗷、嗷”的叫聲。在這種攝人的叫聲下,那些年輕力壯的小夥子雖不覺怎樣,但那些老年人、婦女和孩子卻均自有些害怕。伏羲和後稷、無懷、昊英幾次準備帶領族人出外捕殺這頭老狼,卻均被伶倫給阻了下來。後來有人心想,這頭老狼之所以纏著我們不放,無非就是因為寧在我們族中。如果我們將他還給老狼,老狼自然也不會再纏著我們。於是,這些人就向伏羲提議了將寧還給那頭老狼。不出意外,這些人的提議又被伶倫給阻了下來。

後來,那頭老狼遊走的範圍距離他們越來越近,人們對自身的安全也越來越擔心起來。為了防止它突然發起進攻,於是伏羲命族人在部族周圍燃起了篝火,並按排專人看管,保持徹夜不熄。

到了最後,那頭老狼竟遊走到部族柵欄外麵。這下伏羲族眾人再也無法安然入睡了。伏羲見此情形,召開了全族大會,集體討論如何應對這頭老狼。在會上,伶倫雖是極力反對,但無奈大多數族人表示同意捕殺老狼,她也隻得聽從大會決議。

第二天黃昏時分,伏羲召集眾人,向他們按排了一下捕狼計劃。安排完以後,各人依令行事。隻留女媧、伶倫和寧三人和族中一些老弱呆在族內。女媧、伶倫負責看管住寧,防止他出去攪局。

沒過多久,天色漸暗,伏羲藏身暗處隱隱看到一件黑色物事正向部族方向緩緩移動。憑借經驗,他敢斷定這件黑色物事便是老狼。於是他揮手示意眾人隱蔽,眾人依令而行,很快就隱藏好了。

伏羲的判斷沒錯,那個移動著的黑色物事,正是老狼。老狼依照習慣來到了它每日駐足之處,而此處也正是伏羲族眾人埋伏的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