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五章 醉臥長安(2 / 2)

我對酒是有感情的。否則我幹嘛要寫這篇文章呢?在大風起兮的北京城裏,喝二鍋頭,讀聖賢書一構成我整個青春的忠實寫照。紅星牌二鍋頭,漲價前每瓶隻值二塊四毛錢,它就和老舍的小說一樣,是我印象中北京的平民生活,是我心目中平民化的北京。老北京。正宗的老北京。喝二鍋頭要選擇地點,要在陳舊低矮的老式四合院裏,才能品出滄桑的感覺;若是在髙樓上、在燈火通明的星級飯店裏喝,味道就變了。姿態也顯得做作。我在北京寫下了五大本詩,那牆腳處一大排空酒瓶子就是證明。醉臥長安,醉臥在長安街上一我是李白的遠房親戚。二鍋頭幫我找到了家(它像一位駱駝祥子式的人力車夫攙扶著我),找到了詩歌的老家:院子裏有兩棵樹,一棵是棗樹,另一棵還是棗樹……二鍋頭是親切的、笨拙的甚至俗俚的。像一位老車夫的名字。但是對於我的詩歌來說,它一點不比洋派十足的人頭馬遜色。

我最向往的城市是西安。我夢見過西安,也去過西安。我去過西安,是在無數次夢見它之後。我在西安最大的收獲是喝到了當地特產的稠酒:糯米釀製,色澤乳白,微甜,需裝進銅壺在爐上溫了喝,滿屋噴香。據說漢唐時飲用的都是這種粗糙、渾樸、未經再加工的米酒。也就是說,李白喝的也是這種古老的酒。或者說得更玄妙點,這種酒正是李白寫詩的助手。不斷深化的聯想使我激動起來。窗外的鬆濤如同一位仙風道骨的老者對我耳語:將進酒、杯莫停……哦,這唐朝的鬆濤!

酒使文人忘掉了許多事情,也記住了許多事情。我去城南的蒲黃榆采訪汪曾棋,聽他說起半個世紀前和沈從文的師生情誼。他沒回憶更多,隻吐露了一次喝酒的經曆。這個細節後來被他寫在《沈從文先生在西南聯大》的結尾處:“有一次我和他上街閑逛,到玉溪街,他在一個米線攤上要了一盤涼雞,還到附近茶館裏借了一個蓋碗,打了一碗酒。他用碗蓋子喝了一點,其餘的都叫我一個人喝了。”然後他感歎一聲,“沈先生在西南聯大是年到年。一晃,四十多年了!”文章便完了。四十多年了,他還記得沈先生點的下酒菜。四十多年了,那碗酒還供奉在他的記憶裏,碗是滿的。尾聲:

我肉體裏有一小塊幹渴的土地,隻有酒才能滋潤它。它就在我胸膛裏的最深處,巴掌大的一塊農田,卻像經曆了持久的烈日暴曬似的,布滿縱橫的裂紋。我昕見一群孩子刺開枯焦的嘴唇,呻吟著,嘶喊著:“渴!渴!”你說我怎能拒絕那黑暗中的請求呢?滿足它簡直等於滿足了世界。

這是我身體裏永難磨滅的傷口,男人普遍的傷口。這是一場看不見的內戰,我不得不對自己妥協。當某位男人手持酒瓶晃悠晃悠地踱過燈火輝煌的街道,有誰會想到他是治療創痛呢?受傷的男人,借助於古老的藥劑,而獲得陶醉。我一會兒是鬥酒詩百篇的李白,一會兒是三碗不過崗的武鬆。隱秘的酒,改變著我的身份。

我簡直以祈雨的心情,守望生命的狂歡。我內心的田畝,烏雲密布。節日的冰山永遠漂浮在杯中,我振臂高呼,我望風披靡。將進酒,杯莫停,舉杯邀明月,對影成三人。渴!永遠地渴!這是我的陣痛,這是我的心病。誰能把我內心的皺紋撫平?

血濃於水,酒又使熱血沸騰。這掌心上的盛宴,這血管裏的火刑,使我重於泰山,使我輕於鴻毛。葡萄美酒夜光杯,兩岸猿聲啼不住,構成我命運的上遊。難怪我舉杯的動作,簡直等於向生活致敬的儀式。肉體啊精抻啊世界啊,我是愛你的。我渴!我要!酒過三巡,我已非我。非我即真我。一隻無形的手,解開我的鈕扣,脫下我的外套,暴露出赤子的情懷。酒使我清醒,使我清醒地看見:肉體是一件外套,世界是一件外套,統統滾一邊去吧。酒桌是我的課桌,拍案叫絕。酒杯是我的課本,一目十行。我才飲長沙水,又食武昌魚,朝發白帝彩雲間,千裏江陵一日還。飛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銀河落九天。

男人飲酒,喜歡尋找對手。酒量是男人精神上的海拔,一覽眾山小。拔劍四顧心茫然,花間獨酌,明月是對手,世界是對手。將進酒,杯莫停,推金山,倒玉柱,對酒當歌,人生幾何?

飲酒的男人,分為酒仙與酒鬼。酒仙可敬,酒鬼可愛。酒仙的寶葫蘆,酒鬼的紅鼻頭。酒仙是陽春白雪,酒鬼是下裏巴人,大雅大俗,殊途同歸。前者有天子呼來不上船的李太白,後者有醉打山門的魯智深。夢鄉裏的造反,醒來後被招安。有酒相助,即使不能羽化登仙,做個彈鋏而歌的酒鬼也不失為自由。飲酒時才知道:做人最累!做人真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