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陽鎮在大漢西陲邊境,正值冬季,狂風夾雜大雪給空氣帶來一種叫做凜冬的味道,城牆上斑駁的血跡,無聲的訴說著這裏的滄桑。向西是一片荒原,就不再是大漢的土地。那裏的土地上,蕭瑟與荒涼。
鎮東頭的小廣場,當清晨第一縷陽光鋪撒到這裏時,廣場上已經出現了一群十六七歲的少年。一個八九歲的孩童站在旁邊。
孩童是夕夜,他是鎮裏守夜的人從鎮外撿到的,當時他身上隻有一條手帕大小的白布,上麵寫著一個血的"夕"字,又是半夜,所以給他取名夕夜。守夜的人老了,沒過兩年就去世了,就這樣,他開始吃百家飯長大,柳陽鎮的人都認識他。
夕夜站在場邊,他很瘦弱,很矮,衣著單薄,整個人站在場邊,甚至沒有場上一塊石塊大。
臉蛋黑黑的,都是汙漬,頭發淩亂,光著腳丫,腳上一個一個凍瘡覆蓋,有些傷口崩裂,卻沒有流出血液,天氣太冷,傷口都凍住了。
整個人瑟瑟發抖,小碎步的跺著腳,手裏緊緊攥著一個好心人給的饅頭。那是自己晚上得口糧,瞪著大大的眼睛看著廣場上的人。
場上這群少年,穿的不是很厚,但是比夕夜強多了,用力的抓舉著一個個大石塊,牙齒緊咬,額頭青筋爆抖,身上汗流浹背,汗水將衣服沁濕,順著衣服滴在地上。場上還有一個中年人,手裏有根木棍,不停的指一下某個少年,說上幾句。
他們這是在打熬身體,中年人是他們的教習,名叫方平山,在監督他們鍛煉。夕夜聽大人說過,每過三年,就會有修仙的門派過來收徒。
那可是修仙門派的仙人,可是飛天遁地,無所不能,而夕夜不覺得自己有什麼機會進門派,因為要進修仙門派需要先把身體打熬好。
而打熬身體的前提是吃飽飯,夕夜是吃百家飯的,通俗講就是乞丐,吃飽飯對他來說,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
所以夕夜很羨慕廣場的這群少年,雖然明知道沒什麼機會可以進入修仙門派,但是他也願意呆在這裏看看,能聽到點方平山平時的講授,也是一種知足。
反觀場上的少年,偶然間趁著方平山不注意,居然還在偷懶,跟旁邊的人擠眉弄眼。夕夜覺得他們有些身在福中不知福。
少年鍛煉完,坐在廣場上休息,其中一個少年,明顯跟別人不同,身上傳的是錦衣,腳上踏著棉靴,掃了一眼看到了站在場外的夕夜,嘴角一勾,臉上露出邪笑,轉過頭,對著旁邊的人低聲說了兩句。引得一陣大笑。
旁邊人點頭說道:“這乞丐也能修仙不是天大的笑話了?”
夕夜一看到這情景,轉身就跑,因為他認得這人,叫方清誌,是柳陽方家的少爺。
方青誌非常喜歡欺負夕夜,這鎮上的乞丐並不多,其他的乞丐們看到方青誌就跑,唯有這夕夜,會不時出現在這廣場偷學,妄圖修仙,這讓方青誌很不舒服。
一看到夕夜要跑,方清誌和旁邊兩個人,立馬起身就追,嘴裏大聲呼喝著:“不要跑。”
方平山看到這一幕,眉頭緊皺。
夕夜跑的不是很快,路麵有很多小石塊,硌得夕夜腳心生鑽心疼,又有幾個凍瘡崩裂,但是他不敢停,因為後麵三個家夥,追上了會打他,這三個人就喜歡欺負他,每次看到都會打他一頓,這讓夕夜想不明白,自己從來沒有得罪過他們。
夕夜身後的腳步聲還在響,隻不過越來越輕,難道這三個十幾歲的少年連自己都追不上?他的心頭有了疑問,腳沒停,往後看了看,腳逐漸停了下來,眼睛有些東西,讓他的視線有些模糊,怎麼可以這樣!
方清誌他們三個人並沒有追上來,隻是在原地跺著腳,看到夕夜轉過頭來看他們,三個人指著他哈哈大笑。
夕夜眼睛通紅的用力的盯著方清誌三個人,喘著粗氣,攥緊拳頭,整個身體都在顫抖,卻無可奈何,自己打不過這三個人。
方清誌笑完,看到了夕夜的動作,眼中露出嘲諷,慢慢走到夕夜麵前,伸出手指使勁點了點夕夜的眉頭。
“小子,你就是一個乞丐,還想鯉魚躍龍門?天天來習武場偷聽,你飯都吃不飽,還想打熬身體去修仙?做什麼白日夢!”
夕夜的眼神依然沒有偏移,雖然現在打不過你,但是可以記住你的樣子,有一天,會還會來的!
方清誌的表情有些煩躁,惡狠狠的講道:“看,你光知道看?有本事咬我……”方清誌的話並沒有說完,就被慘叫聲代替。
夕夜張開嘴猛的咬住了方青誌的伸出的指頭,幾滴血液從夕夜嘴角流出,夕夜覺得自己嘴裏充斥著鐵鏽的味道,那是血,雖然很髒,但是我咬了你方青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