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世哥哥,你這些年去了哪?我都忘記多久沒見你了?”祈悅把恒煜離世的事情說完後,便問起他的事情。
“就是到處走走,每隔幾年我就來這裏找你,可是你一直沒有回來,今年我又來了,想不到你真的回來了,看你出落的比以前漂亮多了,應該是這麼說吧?反正對人的美醜我真的沒什麼見解。”靈世動了動毛茸茸的耳朵,這麼久沒見,他的形態比以前大了一些,跟一頭獅子差不多。
“靈世哥哥,你跟以前一樣,不懂人的美,算啦,既然來了,不要走好嗎?我們跟以前一樣,一起生活好不好?反正別人會以為你是我的靈獸,你又不跟其他人說話。”祈悅撒嬌的求著他,靈世想了想,最後還是答應她了,反正多年的走動,他也想有個落腳處,自從主人離世後,就再也沒有家的歸屬,休息一下也好,自己不愛人的形態,不會影響祈悅的名聲,還能好好地保護她。
他們開心的一起生活一段時間,祈悅又帶著他回到暗夜族的家,之後他們開始旅行,到處走,到處見識,祈悅帶著恒煜買給她的麵具,不暴露自己的容貌,與靈世在外麵奔走許多年,出去走走才知道,世界有多大,自己的見識有多小,想念恒煜的時候,就拿出糖果跟靈世分著吃。
☆、第十二章
看不到的時間,它正一點點的往前推進,不會因為某個人某件事而停止,一直在外遊走的祈悅和靈世,他們跟親兄妹一般的相依為命。
有時候習慣了孤獨,突然多了一個依賴自己的人,會不放心不忍心的離開她,從此會跟她一直生活在一起,靈世便是這樣的心境,很久沒跟人一起生活,差點忘了當年跟雪寒學的東西,時間果然是個可怕的東西,它會把原本牢記在心的記憶,一點點的摧毀,一點點的令它消失。
“小祈,我怎麼覺得他對你的關心,過了?”靈世趴在湖邊小屋的涼亭下,舒服的享受風的洗禮。
“好像有點。”祈悅把手裏的信收好放進口袋裏,繼續品茶看傍晚的美景。
“你喜歡他嗎?喜歡就跟他一起唄。”靈世動了動耳朵,前爪搭在涼亭的護欄上,看著湖麵倒影的晚霞的天際景色。
“怎麼可……”她原本想掩飾的,最後還是老老實的說。
“他是什麼身份,我是什麼身份,我想他應該是因為我爸的原因,才這麼關心我的,如果我隻是個普通人家的孩子,我跟他根本不認識。”
“我去,又來了,你這信昨天寄來,今個親自上門了,我先躲咯。”靈世說完,一溜煙的就跑了。
祈悅才看靈世從小橋走過,魅神就從天空降落下來,甚少見他穿自己的衣服,今天他一身藍色上衣,灰色的長褲,正慢悠悠走來。
祈悅滿頭的問號,把信收起來,站起身來連忙的上前行禮,也不知道他親自上來到底有什麼事。
“你的狐狸怎麼每次見到我來,都跑的?”
“因為……你人品不好。”祈悅不敢說靈世是神獸,聽的懂人話,反正他也不會生氣的,於是請魅神在涼亭下坐。
“我這次來,是有事跟你說,下個月的**,我打算在會議裏提出,把那些封印多年的神全部都轉世,也包括最近才封印的幾位。”魅神喝著茶,一點沒有平日裏樣子,跟普通的平民一樣,很容易令人靠近。
“這個……跟我有關嗎?”
“一次讓幾十個沉睡的靈魂同時蘇醒,是一件費事費精力的麻煩事,最好讓這些封印的靈魂直屬親人,或者非常在意的朋友家人,讓他們來叫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