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4節
葉名琛到底是廣州巡撫,並不慌張,當下命人將泰勒三人先押下去,嚴加看管,自己帶眾衙役到大門口迎客。大門口擊鼓聲一直不停,等眾人現身門口,眾清兵已手持長矛,與英國人成對峙之事。
英國人倒沒帶武器,領頭的幾人中,一個是英商顛地,一個是“亞羅號”船長,此二人皆布紗蒙麵,亦顯浮腫,想是被那蒙麵黑衣人在國旗中所揍而致,但為首的卻是一個兩鬢白須的老頭。一見葉名琛出來,那老頭道:我是大英帝國駐華大使巴夏禮參讚,敢問閣下可是廣州巡撫?
葉名琛站在門口朗聲道:本人乃廣州新任巡撫葉名琛,巴夏禮參讚擊鼓鳴冤,所為何事?
巴夏禮:為一件大事!
葉名琛:既為大事,可到衙門一敘。
巴夏禮:不必了,我剛從廣州分館而來,剛剛聽說廣州港碼頭發生一件大事,所以特來相問。
葉名琛:請問吧!
巴夏禮便將廣州港海麵“亞羅號”上所發生之事一一問來,最後道:你們的捕快在我們大英帝國的輪船上開槍殺人,搜捕逃犯,毆打英國商人,撕扯英國國旗,如此行為,是否違犯大清法律?
葉名琛:如果情況屬實,確是觸犯朝廷法律。
巴夏禮:那就請趕快交出人犯!說著便要指揮英兵衝進來搜。
葉名琛馬上揚手阻攔:且慢!我剛才隻說了上半句,還未講明下半句。如果情況屬實,確是觸犯法律;可如果恰恰相反,那麼並不犯法。而據本人所知,情況恰恰相反!我們官差奉命捉拿囚犯,你們的船隻反而窩藏死囚,拿洋槍當眾威脅我們官差。
不僅如此,你們英國船隻明顯販賣鴉片,暗中偷渡黑奴,充當廉價勞動力,你們英國商人自己開槍打死五名黑奴,反想嫁禍於人誣告我國官差,可惜當時青天白日,眾目睽睽,想賴也賴不掉,我說的可是事實?
巴夏禮哪肯屈服,狡辯道:船上黑奴我們自有與第三國的契約可憑,與大清朝毫無關係!但你們撕扯本國國旗又該如何解釋?說著將那麵破損的“米”字國旗給葉名琛展示。
葉名琛:黑奴生死雖與本朝無關,可那契約確係偽造,乃不公正條約;至於撕扯國旗,也與本朝無關,國旗現在不正在你手,你卻如何說是我方所為,可有證據?
據我所知,“亞羅號”乃是你們英方雇傭船隻,船長雖是英國人,但真正主人是廣東人蘇亞成。因此,無論按照國際法論還是航海習慣,船長與船員都是蘇亞成的雇員。輪船雖然在香港英國殖民當局辦理了執照登記,但已過期十天,自然歸中國廣東省管轄。
外籍船隻進入主權國家港口後必須降旗,表示對主權國的尊重,隻有等到出港起航時才得重掛。你們“亞羅號”已經在廣州港待了多天,哪有什麼大英帝國國旗仍在懸掛之說。
因此,你們輪船進入廣州港,本當自行降旗,對不對?
說到這裏,葉名琛又道:哼!我不向你們要人,你們英國人反倒賊喊捉賊,先向我們要人來了,這是強盜邏輯!退一步講,即便官差抓捕囚犯中有甚過失,那也是在大清朝境內,自有本朝法律懲處,還輪不到你們英國駐華大使的人員出麵!
葉名琛一席話,一氣嗬成,滴水不漏,所講皆屬事實,駁得那巴夏禮頓時啞口無言,不料最後一句話卻給對方留住話柄。
巴夏禮再次狡辯:這麼說,葉大人承認官差抓捕過程中有過錯行為?葉名琛:有無過錯,本官正在審訊中,巴夏禮參讚既為外交大使,如何抓住這種子虛烏有的無端猜想,不怕被人笑話?
巴夏禮耿直粗脖子問:葉大人,究竟交不交人?
葉名琛:是否交人要視判案而定,何況案子還未開審。
巴夏禮參讚,如果你們肯配合,可進來一起旁聽,不過,也需要你們交出人員配合作證!
原來英船“亞羅號”廣州港碼頭事發後,顛地自感平生未受之奇恥大辱,立即電告英國駐華大使,要求出麵平事。英國當時是世界頭號資本主義大國,在清朝利益獨一無二,如何能忍此口氣。巴夏禮當即帶眾人前往。
不想眾捕快先行回府,告知詳情;葉名琛既為廣州巡撫,自為手下人撐腰,因此早做準備,隻待英國人一來,便要扣人。
偏巧泰勒三人先前拜訪,他便張冠李戴、陰差陽錯把泰勒錯當英國人抓了,也不細問。
巴夏禮見軟的不行,便道:葉大人,如不肯交人,那就隻有由我們親自動手了!說完眼示左右,眾英兵洋槍在手便要衝入,眾清兵亦拔刀在手成對峙。
葉名琛毫不在意,哈哈一笑:巴夏禮參讚,你若真敢開槍,在輪船上早就開槍了,何必等到現在。這廣州城裏裏外外都是大清兵勇,你們敢開槍麼?我說沒有人犯,你們偏要我交出,那你們盡管進來搜好了。若是搜得出,你們盡可帶走;可如果搜不出,那就對不起了,我葉名琛定要依大清律法,判個私闖官府之罪!說罷隻一揮手,讓身後眾清兵讓開道路,各門第全部敞開,自己在旁斜視,一副旁若無人狀態。
葉名琛此舉是借三國諸葛亮“空城計”來“請君入甕”,盡讓英國人進去搜。眾英兵向裏探望,隻見執刀佩槍兵勇之外,更無雜人。顛地對巴夏禮耳語幾聲,終是忌憚官府內清兵,哪裏敢進。
葉名琛嘲笑:巴夏禮參讚,我看你的姓名應改一改,叫做巴嚇外得了。表麵是巴夏禮(裏),卻躲在外麵不敢進去搜查,難道不是巴嚇外麼?
巴夏禮卻道:葉大人辱人姓名,這在貴國可是避諱之罪!如果你們不把人犯交出,並作相應賠償,那麼下次來的可能就是我國的軍隊了,如果因此而引起戰爭事宜來,貴國政府要承擔所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