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真的好大。」她雙手緊抓著傘柄,手指間又夾著那朵粉紅玫瑰,雖然有些狼狽,她卻笑得很開心。『還是穿雨衣好。』我說,『要交換嗎?』「你說什麼我沒聽清楚!」風雨聲太大,正常說話的音量無法清晰傳至耳裏,我隻好提高音量:『我先幫妳拿著花!妳小心撐傘!』「嗯!」她點點頭,將花遞給我。我解開雨衣上麵的扣子,將花插進上衣口袋,再把扣子扣好。
『我曾在這條路上看見有人開車穿雨衣呢!』我說。「真的嗎?」『嗯!那時我很好奇便仔細一看,原來那輛車前麵的擋風玻璃沒了,
一男一女隻好穿著雨衣開車!』「這笑話不錯!」她笑了。『不!』我也笑了,『這是故事!』
一直提高音量而且用驚歎號說話是件累人的事,我們隻好選擇沉默。在風雨中她不時變換拿傘的角度,偶爾傘開了花,她便嗬嗬笑著,似乎覺得很有趣。我也覺得有趣,因為打在身上的雨點,好像正幫我做免費的SPA。雖然我應該要把握這最後相處的時間跟她多說點話,但我不想費心找話題跟她聊天,因為此時說什麼或做什麼,都比不上看著她開心地笑。即使她的笑聲常被風雨聲淹沒,但她的笑容依舊溫暖而可愛。
我有點擔心她的傘,更擔心她被淋濕,便頻頻轉頭看著她。視線穿過模糊的眼鏡,我發現她身上彷佛罩著一層白色的光暈。我突然有種她也許是天使的錯覺。
「到了。」十分鍾後,她在一棟公寓的遮雨棚下停住腳步,收了傘。她呼出一口氣,用手撥了撥覆在額頭上的亂發,微微一笑。這個遮雨棚不僅擋住雨點,也把雨聲淨化成低沉的滴滴答答。遮雨棚下的空間雖然狹小,卻已足夠保護住她的聲音,以致於她那句「到了」我聽得很清楚。「謝謝你送我回家。」她說。『請別客氣。』我說。
「今天很開心,也很高興認識你。」她說。『妳搶了我的台詞。』「謝謝你帶給我這麼一段難忘的經曆。」『不。』我說,『該說謝謝的人是我。』「哦?」『因為妳在我蒼白的青春中,留下最繽紛的色彩。』「你太客氣了。」『不,我真的很感謝妳。』我說,『謝謝妳給我這麼美麗的回憶,即使
十年後,或是更久之後,每當遇到台風天,我一定會想起今晚。』
她沒回話,略抬起頭看了我一眼。依然是清澈明亮的眼神,昏暗的光線和震天價響的風雨聲也掩蓋不住。將來我老了,回顧這一生時應該會在腦海裏迅速掠過很多影像。但一定會在這裏定格,也許隻有兩秒鍾,但一定是定格畫麵。
所有東西在發生的當下,就立刻永恒了。因為無法永恒這件事,也是一種永恒。這一刻她的眼神,對我而言就是永恒。
我很高興也很自豪能認識6號美女,也許剛開始時是出自虛榮心,畢竟認識美女對平凡男孩而言是件值得說嘴的事。但我此刻隻覺得感恩,感激老天讓我認識她,而且在今晚靠得這麼近。我心裏正天人交戰,我很想問她以後是否可以碰麵?是否可以留下一些聯絡方式?是否可以讓我更靠近她?但我始終沒開口。
不是因為沒有勇氣,而是這會讓我覺得太貪得無厭。老天已經夠眷顧我了,我不該再額外要求些什麼。就像中了發票的特獎已經夠幸運,如果還要求獎金得用全新的新鈔,那就太超過了。我知道人們通常不是後悔做過的事,而是後悔那些沒做的事,或許將來我會後悔現在的不開口,但我還是下定決心,選擇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