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認為這是理所應當的,如果沒有他的努力,她怎麼可能一輩子不勞動,還過著養尊處優的日子呢?
他隻是拿回他的勞動成果。
如果徐盡歡不回來,一切都會按他的意圖進行,曹美英就像捏在他手裏的一隻蟲子,沒有任何反抗的力量了。她想瘋想傻,盡管去好了。
他要為自己的兒子鋪就一條光明大道。
如今徐盡歡回來了,他也不覺得她能怎樣?是她先棄這個家,棄父母於不顧的。說她死了就死了,她還能怎樣?
再說,她就算想要拿回自己的資產又能怎樣?他隻會告訴她,錢都買房子了,她能把自己的爺爺奶奶趕到大街上去?
難不成她還能把自己的父親告到法院去?!她知道打官司有多複雜嗎?諒她沒這個能耐!
而且,他移走的所有財產都是在曹美英的配合下進行的,不存在欺瞞和暗自轉移。
她們拿什麼由頭去告他?
在他眼裏,這對母女遇到事情除了哭,就沒有其他辦法了,就是這麼草包!
他倒想看看她們母女倆如何應對。
但想到她們此後的生活,他還是心裏有些難受,伸手掏出煙火,連著猛抽兩根,懷孕的女人嫌棄地說,“你走你走,把咱兒子都熏壞了。”
再糟糕的心情,隻要聽到兒子兩個字,都能得到緩解。他嘿嘿笑著,拿著煙火走到吸煙區去了。
曹美英自從知道徐盡歡要“報仇”後,眼皮一直跳,她憂心忡忡地問,“徐建國這王八蛋就是一隻老狐狸,你鬥得過他嗎?”
徐盡歡上網瀏覽著法律條款,不緊不慢地回答,“再老的狐狸都躲不過獵人的槍口。”
是的,如徐建國預設的那樣,她和母親的資產都是在曹美英的配合下移走的。可見他早有預謀,為的是躲過法律的懲罰。
原以為父親隻是重男輕女,沒料到他是趕盡殺絕。
如此更好!徐盡歡安慰自己,這樣她就可以不用念及父親曾經對她的好。想怎麼就怎麼撕了!
肖蕭幫她找的律師說,她“死而複生”,完全可以拿回屬於她的東西。
徐盡歡最後決定不依靠外力,而是靠她自己拿回屬於自己的東西。
她分析著父親名下的資產,兩個食品加工廠原是外公外婆的,他們退休後,變更到徐建國的名下,他是法人。
後來徐建國又辦了一個五金廠,一個汽車運輸隊。這兩個產業都是外公外婆去世後,他一手創辦的,但經營的不太景氣,他們的主要收入來源還是靠食品加工廠。
她和曹美英的資產有幾套房子和食品廠的股份,那是外公外婆離世前就分配好的。徐盡歡和曹美英各占30%,徐建國持有30%,另還有一些散股。
如今這些房子已經變賣,股份全都在徐建國的名下。
徐盡歡把這些東西折算成市場價值後,她給徐建國打了個電話,隻有一句話,“六千萬,一個月內打到我的賬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