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常勝的爸媽怎麼也沒想到,當年給老大起這個名字,本來想讓他打外戰、做常勝將軍的,結果他打了一場震驚全公社的“內戰”。

那天臨走的時候,看到林常勝麵相的改變,唐茵就知道林家怕是要狠狠鬧一場,隻是沒想到會鬧這麼大。

後鬥門的石階上,唐茵和隋俊偉一邊一個,坐在石階上,手裏捧著半個鹵豬蹄,一邊啃,一邊聊八卦。

“公社的人都說林常勝瘋了!”隋俊偉啃著豬蹄,和唐茵分享了林家這段時間發生的事情。

從湖城回去後,林母聽說他們丟了每個月三十二塊錢的好工作,不敢打老公,氣得拿火鉗子把林常勝的腦門都打出血了。

林常勝也憋屈啊,唐茵信任他,讓他幫忙招聘新店員,是他有私心,想讓家裏過得好點,也想讓爸媽看到,他能給家裏找到每個月三十二塊錢工資的好工作,他一點也不比弟弟差。

可沒想到爸媽貪心不足,發現唐茵不經常去店裏,店長也是每天來店裏看一眼就走,夫妻倆就起了歪心思。

剛開始,隻是林建國每次切割豬肉的時候,偷偷藏起來一塊豬肉、一塊豬板油,或者一塊牛羊肉什麼的,讓林母拿回家,給小兒子開小灶。

後來林建國膽子大了,不但偷店裏的肉,還趁著給客人剁排骨的時候,故意拿大塊的抹布遮著,偷摸著藏起來一兩塊,積少成多,每天都能偷個好幾斤排骨。

再後來,林建國發現這樣也沒事,膽子更大了,明目張膽的把店裏的好肉放成臭肉,跟店長說肉賣不完,發臭丟掉了,實際上偷偷賣出去分贓。

林常勝要臉,好幾次在家裏勸爸媽不要這麼幹,林建國罵兒子膽子小沒出息,林母也陰陽怪氣的說,要不是他們夫妻倆腦瓜子靈活,家裏每個月靠大兒子給的三十塊錢,哪能像現在這樣頓頓吃肉?話裏話外,都說林常勝沒腦子,活該一輩子給人當夥計。

可能是從小被爸媽忽略的孩子,特別想要得到爸媽的認可,為了讓爸媽誇自己一回,林常勝終於默許了他爹從店裏偷東西賣的行為,有時候店長來巡店,他還幫著遮掩隱瞞。

林父林母數著偷東西賺來的大團結,終於給了大兒子一個好臉色。

但這份好臉色並沒有維持太久。

父子倆偷東西賣錢,被唐茵開除回家後,林母又開始在家裏陰陽怪氣,埋怨大兒子沒福氣。

“要是你弟弟比你大就好了,說不定還能把那個姓唐的丫頭娶回家,到時候她那幾家店,全都是咱們家的了。”林母越說越生氣,看大兒子更不順眼了。

就在這時,小兒子偷偷給爸媽出了個主意:讓林常勝去小煤窯挖煤,那裏賺得多!

最關鍵的是,要是在裏麵傷了殘了,礦上還會給家裏賠一大筆錢,到時候別說他上大學了,就算考不上,拿這個錢做點小生意也行呀。

直到這個時候,林常勝還覺得爸媽肯定不會聽弟弟的。

畢竟爸媽常說,手心手背都是肉,雖然因為弟弟小,他們偏心了一點,但林常勝也是他們親生的啊,做父母的還會害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