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采石場被查封(3)(2 / 2)

要知道,一個市委副書記讓一個生態環境局局長跑一趟峰江縣,是輕而易舉的!

“李樂,若真是王大海在對付你,你現在的處境可就艱難了!”梁立棟提醒道。

之前在歸洋,王大海對付的是梁立棟,因為李樂是梁立棟左右手,因此也遭到王大海陣營的敵對,但畢竟王大海的主要目標是梁立棟而不是李樂。

現在不同了,王大海目標清晰,要報複的就是李樂!

但是下水村采石場沒辦環保證的事情,又是怎麼讓高高在上的王大海知道了呢?如此讓羅澤南有的放矢,一擊即中!

所以,峰江縣一定有“內鬼”。

先不管這麼多,如果幕後黑手真的是王大海,李樂覺得自己急也沒用,走一步看一步吧,又不是沒和他戰鬥過?!

“老弟,你放心,不就是王大海嗎?我們不怕他的!”梁立棟安慰道。

李樂微微一笑,“我從來沒怕他,兵來將擋水來土掩罷了!”

......

李樂掛了梁立棟電話後,拿出筆和紙,按照鄭慧蘭的要求,認認真真寫下下水村采石場組建的前前後後,目的是扶貧脫困,提高下水村村民收入,而實際上也達到了這樣一種目的,幫助村民們脫貧致富。

而沒有及時辦理環保證也是客觀原因造成的。

原來是因為袁梁天腐敗案件中,原來的縣環境保護局局長和具體負責辦證的副局長,全都因為行賄罪被判刑,造成該局環保證辦證業務暫時空窗。

後來新局長到位,周振田及時提交了辦理環保證所有材料,環保局內部經過審核後,已經準備辦證,誰知在最後一步,也就是要局長簽字的時候,這個新局長又受到高俊腐敗案的影響,再次被市紀委監委帶走。

於是,環保證又卡住了。

而現在在職的縣環境保護局局長張科上位不到一周,前麵兩任局長留下一堆爛攤子事情要他處理,分管環保辦證的副局長洪曦也沒第一時間拿資料給他簽字,因此耽誤了三兩天。

偏偏就是這三兩天,羅澤南來到了峰江縣!

所有的問題就是這樣產生了!

鄭慧蘭當即把環保局長張科和分管辦證工作的副局長洪曦喊到自己辦公室痛罵了一頓!

張科委屈巴巴地解釋道:“我們這真的是客觀情況啊!而且我也跟羅澤南局長解釋得很清楚了,所有的手續都已經完成,就差最後一個簽字而已,一秒鍾就能搞定!”

鄭慧蘭聞言,頓時火冒三丈,大聲嗬斥道:“一秒鍾的事情你竟然要拖上三兩天?!就因為你一秒鍾沒簽字,現在帶來多大的麻煩!”

眼見局長被罵,洪曦趕緊站出來解釋:“這件事不能怪張局長,都是我的錯!最近事情實在太多了,我沒能及時把資料拿去給張局長簽字,所以就耽擱了......”

張科還是不服氣,“事情就是這麼個事情,簡單明了,羅局長怎麼就不聽我的解釋呢?”

“你的解釋?”鄭慧蘭譏諷的看了張科一眼,“他聽你的解釋?我的話他都不聽!”

張科和洪曦還要說什麼,鄭慧蘭直接擺手讓他們出去。

“怎麼回事?這根本就不是個事!羅澤南這個混蛋到底要幹什麼?!”張科和洪曦離開後,鄭慧蘭啐罵了一句。

接著,她一個人在辦公室冷靜了幾分鍾後,打電話讓李樂來見她......